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中央、省、州党委政府既定的脱贫攻坚时间表和路线图,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总目标,以深度贫困地区为主战场,突出深度贫困的人群。为解决当前脱贫攻坚最紧迫的问题,着力改善贫困乡、贫困村发展条件,千方百计增加贫困人口收入,现将1000万元脱贫攻坚工作经费下达给你们(资金分配详见附表),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优先安排贫困村、贫困人口,优先从项目库中提取项目,同时注重解决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问题,提高资金使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脱贫攻坚工作经费参照《双柏县扶贫项目管理办法》进行管理使用,可用作脱贫攻坚项目建设资金和项目编制规划经费,严禁列支接待费和与脱贫攻坚无关的工作,坚决杜绝出现挤占、挪用、截留脱贫攻坚工作经费等违规违纪行为发生,确保资金安全。
二、紧紧围绕贫困乡、贫困村、贫困户脱贫“61085”指标,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进行查缺补漏,确保脱贫指标不留盲点,不留死角。
三、对项目和资金有关信息内容,参照扶贫项目有关规定,认真进行公示公告要求,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四、各乡镇于8月5日之前,将项目规划表、实施方案报县扶贫办备案。
附件:双柏县脱贫攻坚工作经费下达分配表
双柏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8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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