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双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严格按照发放标准,及时、足额、定期为各类优抚对象发放抚恤金和生活补助金。
2024年11月共发各类放优抚940423.82资金元。其中,优抚对象定期补助发放1169人共803251.49元、成建制出国参战民兵民工生活补助发放92人共41400.00元、优抚对象困难生活补助发放159人共63600元、一至六级伤残军人护理费发放3人共6792.95元、第四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一站式结算发放23人共25379.3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