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双柏县殡仪馆改扩建设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联系电话:0878-6147250(州生态环境局双柏分局办公室);传 真:0878-6147250。
通讯地址:双柏县妥甸镇东兴花园;邮 编:675100。
名称 |
双柏县殡仪馆改扩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双柏县老黑山天生坝 |
建设单位 |
双柏县民政局 |
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沣达环境科技(昆明)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
项目建筑面积1195m2,分为主体工程(共涉及火化机2台,遗物祭品焚烧炉1台)、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项目建成后,年火化遗体1800具。总投资729.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0.73万元。 |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为运行期产生的废气、生活污水、噪声和固体废物。
|
|||||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对火化车间火化机废气收集处理(急冷装置→碱液淋洗器→旋风离心器→活性炭喷射装置→布袋除尘器),2台火化机废气经过收集至1套废气处理系统内处理后,经1#排气筒(高12m)有组织排放。项目遗物祭品焚烧废气经尾气处理设施(急冷装置→碱液淋洗器→旋风离心器→活性炭喷射装置→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置后通过12m高的2#排气筒排放。 (2)项目区实行雨污分流,项目厨房污水首先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与项目其余污水一并进入化粪池处理后,回用于项目绿化和北面公墓绿化浇灌,不外排。 (3)运营期生产过程设备产生的噪声,通过基础减震、置于室内、墙壁隔声等措施削减噪声源强。 (4)项目运营期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于清运,日产日清;火化残渣、焚烧炉焚烧残渣、除尘器废物分类收集后清运至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项目尾气处理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