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双柏分局关于双柏县沙甸河中村河段河道治理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双柏县沙甸河中村河段河道治理工程建设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联系电话:0878-6147250(州生态环境局双柏分局办公室);传 真:0878-6147250。
通讯地址:双柏县妥甸镇东兴花园;邮 编:675100。
名称 |
双柏县沙甸河中村河段河道治理工程 |
建设地点 |
双柏县法脿镇法脿村委会 |
建设单位 |
双柏县 水务局 |
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联合泰泽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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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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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柏县沙甸河中村河段河道治理工程,河道治理段为团结水库坝址下游至狮子口水库库尾,治理河长5.423km,起点为团结水库坝址下游起始断面,终点为法脿镇狮子口水库库尾河道末端断面。工程以建设防洪堤防为主,新建堤防、护岸及穿堤建筑物,清理局部河障,改善水力条件,提高河道泄洪能力。总投资1449.3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7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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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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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柏县沙甸河中村河段河道治理工程”是一项水利类环境保护工程。项目实施主要环境影响在施工期,运行期不向外界排放污染物。主要污染源有施工期噪声、扬尘、建筑垃圾、土石方、运输及动力设备运行产生的燃油废气、施工作业对项目区生态环境破坏可能导致水土流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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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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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施工生产区设置沉淀池,工具清洗、洗手废水采取沉淀池沉淀后回用,混凝土搅拌机旁设置沉淀池,混凝土拌和废水经过沉淀后,回用于混凝土拌和,不外排。 (2)在施工过程中,在施工河段临近村庄一侧设置施工临时围挡。混凝土拌和点、表土临时堆场及施工临时道路等洒水降尘。施工过程中粉尘逸散性的工程材料、砂石或废弃物,应当集中堆置于区域避风处,覆盖篷布,定期洒水降尘。 (3)合理安排施工及运输时间,临近村庄的施工河段,应避免在昼间12:00~14:00和夜间22:00~次日6:00之间施工及运输。在治理河段临近村庄的场界设置临时围挡作为隔声降噪措施。运输车辆途径沿线距离较近的敏感点时避免鸣笛,减速慢行。 (4)土石方及时清运至临时堆场,河道内禁止堆放弃渣。拆除的围堰应集中收集,就近用于堤防填筑,严禁随意倾倒堆放。剥离表土及时运至表土堆场堆放,后期作为绿化覆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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