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云南石利尔建材有限公司鸡冠山石料厂年产95万吨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双柏县大庄镇麻栗树村委会鸡冠山村民小组
建设单位:云南石利尔建材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云南阔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本次扩建只扩大生产规模,不扩大矿区范围,依托原有设备和场地。本次扩建后矿区面积依旧为0.15074km²;开采标高为1773~1289m。生产规模扩大为95万吨/年。完善相关配套公辅设施及环保工程,生产设备、工业场地等公辅设施依托原有。
项目采用湿法钻孔,对破碎筛分工序进行喷雾降尘,对项目区堆场、道路等每天不定时洒水降尘。通过预测项目厂界无组织粉尘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颗粒物监控浓度,区域环境空气影响较小。同时项目运营过程产生的机械设备和汽车尾气、厨房油烟等,排放量极少,通过自然扩散对区域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2)地表水影响评价结论
运营期项目凿岩用水、洒水降尘用水蒸发损耗,不产生废水。生活废水经沉淀池收集后进入项目自建的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晴天回用于厂区洒水降尘,雨天排入绿汁江。项目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区噪声源强为85-92dB(A),项目夜间不进行生产作业,经环评分析,项目区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昼间标准。对所在区域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运营期剥离表土临时堆存于采空区,作为后期绿化覆土,废土石方产生量较少回填采空区。生活垃圾通过收集后统一无害化处理。污泥和旱厕定期清掏用于矿区植被恢复施肥。废机油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项目固体废物均得到有效处置,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5)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区生物多样性较简单,评价区域内动植物种类较少,均为当地常见物种,植被类型单一。项目区域及周边未发现珍稀濒危和特殊或重点保护的动植物。项目占用或破坏的林地面积较小,不会对动植物的生存环境构成威胁。同时,项目闭矿后对矿区进行植被恢复,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会得到一定的改善和补偿。本项目建设对该地区生态影响可接受。
总结论:云南石利尔建材有限责任公司鸡冠山石料厂扩建项目,位于双柏县大庄镇麻栗树村委会鸡冠山村民小组。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地区的产业政策,符合区域总体规划,选址和平面布局基本合理。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等,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控制后,总体对环境影响不大。建设单位只要认真实施本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环境污染防治对策和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加强企业的环境管理,确保污染物的达标排放,则该项目建设从环境的角度来说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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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双柏分局
2020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