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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柏县水务局关于对双柏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45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11532322015171363F-/2021-0820162 公文范围:公开 发文日期:2017年11月15日 发布机构:双柏县政府办 文  号: 生效日期:

 
杨晓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请求解决五小水利建设后遗留问题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感谢你们多年来对水利工作的支持、关心和帮助,你提的建议案很好,我们将认真研究、认真对待,拿出可行的方案。在你村委会实施的五小水利建设项目属中央财政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该项目在规划时就宣传,要求群众积极参与,项目的审批未计列工程征占地补偿和青苗补偿等费用。根据你所提出的建议,特制定以下方案:

1、对工程征占地补偿和青苗补偿等费用未能全面付清。工程建设时工程征占地补偿和青苗补偿问题由妥甸镇人民政府协调配合村委会进行协调处理,由于群众不理解,协调工作压力大,为便于尽快实施项目,工程管理局采用多方式进行青苗适当补偿,若确实存在,请通知相关农户,找出证据,我们将督促工程局进行支付;对征占地补偿一律不存在,请给予理解。

2、对于工程建设后漏水直接淹没农田导致无法耕种和闸门漏水问题,我们将对设计方案和工程实地进行复核,若是施工质量问题,我们将督促施工单位进行返工处理;若是原来就渗漏而该次未进行渗漏处理的,请给予理解,我们积极向相关部门申请协调,采用其它方式进行处理。

3、坝塘设计符合设计要求,但未依据当地情况,启闭闸小,雨季排水时存在安全隐患问题。坝塘设计就利用溢洪道进行排洪,所设计的溢洪道已按工程等级,采用相应的洪水标准进行计算,所设计的溢洪道断面足以保证坝塘的安全,不需要采用启闭闸进行排洪。若采用启闭闸进行排洪,属工程运行管理不规范。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感谢你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17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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