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国海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请求解决2013年爱心水窖县级配套资金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你们提出的建议很好,感谢你们多年来对我们水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爱心水窖”这项工作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县财政已从偿债资金专户融资资金中安排资金,《关于安排2013-2015年度爱心水窖县级配套资金的通知》(双财预〔2017〕128号)下达2013年度爱心水窖县级配套资金85.5万元,请乡政府按照省州县相关建设资金管理使用要求及(双水通〔2017〕54号)通知要求,专款专用,严格监管及使用资金。
我们将继续关注此项目,并尽力做好规划及项目上报工作,争取该项目早日立项建设。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再次感谢你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17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