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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柏县水务局关于对双柏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70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11532322015171363F-/2021-0820182 公文范围:公开 发文日期:2017年11月15日 发布机构:双柏县政府办 文  号: 生效日期:

 
李泽富、赖凤德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调整县城调水区域内生产用水水费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法脿镇境内有小(一)型水库4座、小(二)型水库11座,水库总库容约1556.81万立方米,水资源丰富。2008年以来,连续干旱致使县城供水紧张,为保障县城饮水安全,本着民生至上、以丰补缺的原则,在统筹兼顾当地群众生活、生产基础上实施了白竹山应急供水工程、小石桥引水工程,工程的实施基本满足县城中长期发展的需求,对促进县城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做出来重要贡献。虽然法脿镇境内的李芳村水库、月牙埂水库、小石桥水库调水供县城生活用水,但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各部门高度重视,加大了各水库蓄水力度和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千方百计增加水库蓄水量和节约保护水资源,有效弥补了水源短缺的问题,几件水库在供县城生活用水的同时还能保证灌区工农业生产生活用水,没有限制灌区用水。

关于降低水费价格或免收调水水库收益权水费问题,现行农灌用水水价为2007年水价改革,州发改委以《关于对双柏县县管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的批复》(楚发改价格〔2007〕9号)文件批复执行水价,至今已执行11年,在执行期间虽然经济社会发展、物价上调,但农灌用水水价仍按2007年批复水价执行,现行水价环比州内其它县市已属偏低,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6〕2号)及省、州关于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相关精神,水价改革将建立“合理反映供水成本、有利于节约用水、提高用水效率和效益、促进水资源健康可持续利用为核心的水利工程水价形成机制和水价体系。合理核算供水成本,探索实行分类用水价格政策。逐步建立实施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鼓励社会资金投入水利建设价格政策。”降低或免收水费不符合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精神及要求。

关于帮助新建立德长麦地箐小坝解决该片区用水问题,立德长麦地箐小坝已列入水利“十三五”新建小(二)型水库规划,但根据国家投资政策,小(二)型水库建设资金由地方人民政府解决,由于我县财政困难,现阶段无专项建设资金,我局将积极上报,争取早日实施。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感谢你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17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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