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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柏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对第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7号议案的答复

索引号:11532322015171363F-/2021-0820187 公文范围:公开 发文日期:2017年11月08日 发布机构:双柏县政府办 文  号: 生效日期:

 
李泽富等代表:

你领衔提议的《关于列项整体搬迁小石桥库区居民的议案》已于2017年5月23日转至双柏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办理,现正式答复如下:

一、小石桥水库作为双柏县城和法脿集镇主要供水水源,库区内住有农户,对水质的清洁卫生不力,将住户迁出库区很有必要。

二、根据省、州文件精神,易地扶贫搬迁作为精准扶贫的一项主要措施,搬迁对象为全省65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易地扶贫搬迁对象必须是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同时满足“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的“六类”区域之一(1、资源承载力严重不足地区;2、公共服务严重滞后且建设成本过高地区;3、地质灾害频发易发地区;4、国家禁止或限制开发地区;5、地方病高发地区;6、其他缺需搬迁地区)的贫困人口。居住在小石桥水库周边的群众不符合搬迁条件,不能列入易地搬迁项目。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双柏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7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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