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倩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设爱尼山乡海资底小河龙井坝小(二)型水库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建议很好,感谢您多年来对我们水利工作的支持。我局高度重视小河龙井坝小(二)型水库建设,多次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到实地踏勘论证,编制了项目初步规划,该水库已列入《双柏县小型水库规划》, 估算总投资1250万元,水库建成后可改善1248亩农田地灌溉用水问题。但由于目前国家水利投资导向转变,新建小(二)型水库建设资金不再列入国家、省投资计划,新建小(二)型水库建设资金只能靠州、县自主配套解决。根据《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点项目州县市财政配套投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楚政通〔2013〕62号)文件精神,州级财政按照州、县(市)应配套总额的30%,其余部分由县级财政部门承担,我县是国家级贫困县,县级财政无法拿出资金来实施此项目,目前我们已积极向扶贫部门争取该项目,我们会继续跟踪此项目,争取该项目早日开工建设,及早发挥效益。
再次感谢您多年来对我们水务工作的支持,我们会继续努力,积极争取我县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为进一步改善我县人民生产生活条件做出贡献。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18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