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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柏县发展和改革局对双柏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68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11532322015171363F-/2021-0820112 公文范围:公开 发文日期:2020年09月28日 发布机构:双柏县政府办 文  号: 生效日期:

杨丽萍代表:

 

您在双柏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按实际支出增加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的建议》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县委、县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系列稳投资政策措施,抓紧抓实项目投资工作,充分发挥项目投资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全县经济保持平稳增长态势。“十三五”以来,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项目投资工作,加大项目前期工作力度,在县财政较为困难的情况下,每年筹集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着力推动全县重点项目前期工作,为向上争取项目提供先期条件。2020年县级自筹2000万元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并经十三届县委第113次常委会会议、县十七届人民政府第74次常务会审定,下达到全县8个乡镇22个部门77个项目。

县委、县人民政府为确保全县项目推进“一盘棋”,兼顾乡镇、县级有关部门项目前期工作,出台了《双柏县项目工作“一机制、三办法”》,进一步明确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安排原则:一是列入省、州、县的重点建设项目和能争取到上级扶持的项目;二是县委、县人民政府确定的重大事项、重大决议、重大规划及与项目有关的其他重点前期工作;三是重点安排使用政府投资的审批类项目。项目前期工作经费使用范围由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两部分组成,直接费用主要包括:规划费、课题费、勘察费、设计费、研究试验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环保、用地审批等专题编制费、前期工作的招标代理服务费;间接费用主要包括:咨询和评估审查费,技术图书资料费、报送等费用。

项目林勘、林地审批、水保、施工图设计、地勘、招标等都属于项目前期费的安排范围,每年在安排县级前期费前3个月,都要求各乡镇、各部门上报前期工作项目,并按项目的轻重缓急进行筛选和安排。由于我县财政基础薄弱,无法兼顾所有项目前期工作经费需求,可能出现部分项目未顾及到,以后我们将认真采纳你的宝贵建议,尽力多争取县级和上级项目前期费,最大限度满足开展项目前期所需费用。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感谢您对双柏县发展和改革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双柏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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