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苏丽代表:
您在双柏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请求将大庄社区大庄村列入传统村落保护名录的建议》已交我局研究办理,首先感谢您一直以来对双柏县文化发展的关注、关心和支持,现就所提建议答复如下:
大庄镇大庄社区大庄村具有悠久的历史文化,是大庄镇乃至全县具有传统古老建筑风格,且保留较为完整、村落人口相对集中、居民数量较多的古老村落。但近年来,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大庄村古村落衰落现象有所显现,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刻不容缓,将大庄镇大庄社区大庄村列入传统村落保护,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文化意义。
我县传统村落保护工作由县住建局牵头负责,为着力解决将大庄镇大庄社区大庄村列入传统村落保护名录的问题,双柏县文化和旅游局与县住建局进行了详细地对接,传统村落是指拥有物质形态和非物质形态文化遗产,具有较高的历史、文化、科学、艺术、社会、经济价值的村落,其认定要满足《传统村落评价认定指标体系》并经专家评审,最后公示确定。目前,大庄镇大庄社区大庄村认定条件并不成熟,暂时无法将大庄镇大庄社区大庄村列入传统村落保护名录。
下步工作中,双柏县文化和旅游局将持续关注您提出的建议,积极向县委、县政府和住建部门汇报、对接,主动支持配合,争取早日将大庄镇大庄社区大庄村列入传统村落保护名录,实施古村落保护,为保护和发扬中华传统文化贡献应有的力量。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再次感谢您对全县文化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望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双柏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