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云峰、张春芳、张晓燕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规范宠物饲养提升城市形象》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由于我县尚未制定相关宠物饲养管理办法及相关条例,只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按照各部门职责分工,对宠物进行管理。宠物管理实行政府监管,基层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公民监督,养宠物主人自律相结合的原则。农业(畜牧)部门负责对宠物进行检疫、免疫,查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行为,并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做好相应管理工作。
据统计,目前双柏县宠物(犬)养殖量大约在2万只左右,县城、乡镇驻地饲养宠物(犬)大约在3千只左右。近年来,双柏县对犬只的狂犬病免疫工作从未松懈,2006年起,双柏县农业(畜牧)局对全县犬只进行大规模免疫接种狂犬疫苗。其中:2015年全县免疫接种狂犬病疫苗犬只11896只、2016年全县免疫接种狂犬病疫苗犬只9046只、2017年全县免疫接种狂犬病疫苗犬8795只。随着我县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市民的休闲、消费和情感寄托方式也呈多样化发展,饲养犬只(宠物)的人越来越多,宠物已经大量进入家庭生活之中,随之而来的问题也层出不穷,如宠物扰民、疾病传染、污染环境、宠物伤人等问题。与此同时,因各种原因被遗弃街头的流浪犬只也随之增多,给公民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环境卫生造成一定影响,给城市管理带来诸多问题。
下步,我局将立足职能,根据实际情况,加强对县城居民饲养犬只的管理工作。一是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和途径,广泛深入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狂犬病防控知识,普及狂犬病防控的科学常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增强全社会对狂犬的关切度,大力营造人人关注狂犬病防控、人人重视狂犬病防控的社会氛围。二是积极争取经费投入,争取把狂犬病疫苗、防控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提供疫苗经费的保障。三是加大对县城镇犬只狂犬病免疫管理,努力提高免疫密度。四是强化疫情监测,对检测出的阳性犬,立即予以扑杀、无害处理。
同时,我局将会同公安、城建等有关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协调配合,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格局,教育引导广大居民依法文明养犬,推进我县文明建设和法治建设,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县城市容市貌环境卫生。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感谢你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双柏县农业局
2018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