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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柏县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对政协双柏县第九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120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11532322015171363F-/2021-08195435 公文范围:公开 发文日期:2019年12月20日 发布机构:双柏县政府办 文  号: 生效日期:2022年02月18日

李泽华委员:

您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双柏县第九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关于在查姆湖建设文化长廊的提案,我局已经收悉,感谢您长期以来对双柏县文化事业的关心支持。我局对您的提案进行了认真研究,认为您的提案非常好。现就该提案答复如下:

在查姆湖建设文化长廊十分必要。查姆湖是我县唯一一个国家AAA级旅游景区,是双柏人民的“会客厅”,也是双柏人民的“休息室”。在这里建设文化长廊,有利于向县外来宾展示好双柏形象、展示好双柏的民族文化、展示好双柏经济社会化发展所取得的巨大变化。

查姆湖已经建成文化长廊6条,即:在天地起源广场建成了双柏经济发展成就文化长廊,在查姆文化广场建成了双柏近年获得的荣誉称号文化长廊,在湿地体验区建成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文化长廊,在烟花谷附近建成了传统文化产量,在福桥附近、葫芦岛等地建成了民族文化浮雕,在虎山广场建成了民族文化实景长廊等,还有民族团结文化、生态文化等时政文化长廊。

查姆湖文化长廊建设,我们还会继续。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一如既往关心、关注查姆湖文化长廊建设,在现有的基础上,将继续整合力量、配合相关部门,共同打造更多、更好的文化长廊,把双柏的“会客厅”“休息室”建设得更加美丽。

感谢您对文化工作的重视,期待您继续关注,让我们共同努力,把双柏建设得更加美丽!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再次感谢您对我县文化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双柏县文化和旅游局

2019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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