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柏县城区环境卫生管理站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双柏县城区环境卫生管理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双柏县城区环境卫生管理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双柏县城区环境卫生管理站主要职能
双柏县城区环境卫生管理站是双柏县住建局下属独立核算的事业法人单位,是履行监督管理县城环境卫生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能职责是:
1、负责城区公共区域的清扫、保洁;
2、负责城区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填埋及渗滤液处理;
3、负责城区公共环境卫生设施的维修维护;
4、负责城区生活垃圾清运费、处理费收取;
5、参与城市防洪排涝工作;
6、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环卫站在县委、县政府及各级相关部门的支持帮助下,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兢兢业业,任劳任怨,以“养生福地、生态双柏”及创建国家级卫生县城、省级园林县城和文明县城及省级生态文明县的目标而努力工作。2020年,我站的主要事业成效是:
1、城区生活垃圾清运:城区各街道的垃圾清运工作一刻不停,我单位对街道上摆放的垃圾收集点不间断巡查,监督保洁公司加大清洁消毒力度,及时清运垃圾,及时更换干净垃圾桶,加强垃圾转运监督检查,严密防控病毒传播。要求保洁公司对垃圾清运车辆进行冲洗和消毒,做到“一环节一消毒”,确保垃圾清运工作全链条消毒防疫全覆盖。垃圾清运工作采取全天清运模式,保证及时把垃圾清运出去。2020年日均清运城区生活垃圾33吨,2020年共清运生活垃圾12400吨。城区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给广大市民提供了一个整洁、干净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2、城区街道及公厕卫生管理:环卫站承担着城区主要街道54.16万平方米路段和城区30座免费公厕对外承包公司的监督检查及考核工作,按照《道路清扫保洁质量考核标准》和《公厕考核标准》,实行日检月评,为城区人民及代表创造一个干净文明的城区环境,较好地向外展示了“文明卫生县城”的形象名片。
3、认真管理好双柏县城区生活垃圾处理厂的垃圾填埋处理工作,一年来,累计填埋生活垃圾41次,1.59万余吨。并认真做好垃圾渗滤液处理站的看护、管理工作。
4、渗滤液处理站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承包方进行处理,由环卫站抓好日常监督检查考核工作,2020年处理渗滤液约9000余立方,有效避免了垃圾渗滤液的二次污染。
5、积极协助建设局及农业农村局做好非洲猪瘟的防治工作,在县城街道投入泔水收集桶50余只,做好县城的餐厨垃圾收集工作,在源头上杜绝餐厨垃圾流入市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双柏县城区环境卫生管理站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双柏县城区环境卫生管理站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6人。
实有车辆编制8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含垃圾处理场已经使用但未正式移交环卫站的垃圾车3辆、洒水车1辆、自卸车1辆、挖掘机1辆、装载机1辆、推土机1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双柏县城区环境卫生管理站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567.1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67.1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收入合计与上年同期的462.39万元相比,增加了104.72万元,增加了22.65%,其中:基本支出比上年的174.03万元减少28.9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相应的医保、养老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减少20.41万元,因垃圾清运市场化运行3辆垃圾车运行维护费减少8.55万元;项目支出比上年的288.36万元增加133.68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清扫保洁环卫市场化运行项目经费增加51.45万元、公厕管理维护市场化运行费用增加13.57万元,渗滤液处理市场化运行增加25万元,垃圾填埋场库区维修费增加20.33万元,城镇垃圾处理费收费听证费支出7万元,购买公厕洗手液、檀香、卫生纸、广告牌等费用增加3.37万元,购买办公设备和打印纸支出2.37万元,办公费、差旅费、水费等支出10.59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双柏县城区环境卫生管理站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567.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5.07万元,占总支出的25.58%;项目支出422.04万元,占总支出的74.4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其中:基本支出比上年的174.03万元减少28.9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相应的医保、养老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减少20.41万元,因垃圾清运市场化运行3辆垃圾车运行维护费减少8.55万元;项目支出比上年的288.36万元增加133.68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清扫保洁环卫市场化运行项目经费增加51.45万元、公厕管理维护市场化运行费用增加13.57万元,渗滤液处理市场化运行增加25万元,垃圾填埋场库区维修费增加20.33万元,城镇垃圾处理费收费听证费支出7万元,购买公厕洗手液、檀香、卫生纸、广告牌等费用增加3.37万元,购买办公设备和打印纸支出2.37万元,办公费、差旅费、水费等支出10.59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双柏县城区环境卫生管理站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5.07万元。与上年174.03万元对比减少28.9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相应的医保、养老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减少20.41万元,因垃圾清运市场化运行3辆垃圾车运行维护费减少8.55万元,2020年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40.7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6.9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3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0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双柏县城区环境卫生管理站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22.04万元。项目支出比上年的288.36万元增加133.68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清扫保洁环卫市场化运行项目经费增加51.45万元、公厕管理维护市场化运行费用增加13.57万元,渗滤液处理市场化运行增加25万元,垃圾填埋场库区维修费增加20.33万元,城镇垃圾处理费收费听证费支出7万元,购买公厕洗手液、檀香、卫生纸、广告牌等费用增加3.37万元,购买办公设备和打印纸支出2.37万元,办公费、差旅费、水费等支出10.59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双柏县城区环境卫生管理站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67.1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收入合计与上年同期的462.39万元相比,增加了104.72万元,增加了22.65%,其中:基本支出比上年的174.03万元减少28.9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相应的医保、养老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减少20.41万元,因垃圾清运市场化运行3辆垃圾车运行维护费减少8.55万元;项目支出比上年的288.36万元增加133.68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清扫保洁环卫市场化运行项目经费增加51.45万元、公厕管理维护市场化运行费用增加13.57万元,渗滤液处理市场化运行增加25万元,垃圾填埋场库区维修费增加20.33万元,城镇垃圾处理费收费听证费支出7万元,购买公厕洗手液、檀香、卫生纸、广告牌等费用增加3.37万元,购买办公设备和打印纸支出2.37万元,办公费、差旅费、水费等支出10.59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3.4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20%。 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退休人员管理费支出和工伤保险支出。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18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56.31万元;
2.卫生健康(类)支出12.9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8%。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其中: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6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7.31万元;
3.城乡社区(类)支出484.9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52%。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垃圾处理场运行经费、清扫保洁承包费、公厕管理维护、渗滤液处理站运行经费等支出。其中:基本支出62.94万元,项目支出422.04万元。
4.住房保障(类)支出5.7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1%。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双柏县城区环境卫生管理站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6.29万元,支出决算为25.63万元,完成预算的97.4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5.63万元,完成预算的97.4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比上年减少燃油费、修理及材料费0.53万元。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0.53万元,下降2.0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53万元,下降2.0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比上年减少燃油费、修理及材料费0.53万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63万元,占97.49%;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20年度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未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个数及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6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5.63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主要用于3辆垃圾车进行城区生活垃圾清运所产生的清运费用,垃圾处理场2辆用于填埋垃圾所用车辆及3辆填埋垃圾机械设备所产生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2020年度单位未发生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双柏县城区环境卫生管理站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36万元,与上年14.12万元对比减少9.76万元,减少了69.12%,主要原因是退休1人减少了公用经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减少8.55万元。环卫站2020年事业运行经费支出 4.36 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1.23万元、水费0.05万元、电费0.15万元、邮电费0.21万元、差旅费1.94万元、培训费0.06万元、工会经费0.68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0.05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双柏县城区环境卫生管理站部门资产总额53.10元,其中,流动资产31.84元,固定资产账面原值32.23万元,净值21.26万元,无形资产账面原值0.40万元,净值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5.6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4.9万元,固定资产增加0.71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合计 |
1 |
53.10 |
31.84 |
21.26 |
18.01 |
|
|
3.25 |
|
|
0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车改后单位按规定保留的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等;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