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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柏县地震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索引号:11532322015171363F-/2022-0101083 公文范围:公开 发文日期:2017年09月22日 发布机构:双柏县政府办 文  号: 生效日期:2022年01月26日

第一部分:地震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双柏县地震局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双柏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及上级地震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完成全县防震减灾地震监测预报、地震灾害防御、地震应急救援三大体系建设,最大限度降低地震灾害损失,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职能部门,其职责是:

1.贯彻落实国家防震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本县防震减灾工作管理职能的分解与督促落实。承担县委、县政府抗震救灾指挥机构的日常工作。

2.制定本县防震减灾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本地区防震减灾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管理本地区的地震监测预测工作。制定地震监测台网规划,负责全县地震活动的监测预测,建立地震监测信息共享平台,调查核实宏观异常并进行震情会商,提出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意见并实施加强观测,地震发生后进行余震监测、震后趋势判定及管理地震资料和信息。

4.管理本县的地震灾害防御工作。指导、协助、督促有关部门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普及防震减灾知识,提高全社会的防震减灾意识。履行本县的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工作,特别是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和震后恢复重建的服务工作。

5.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本县的地震应急救援工作。制定并适时修订地震应急预案,对生命线工程的经营管理单位及可能发生次生灾害的电站、矿山、危险物品等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的地震应急预案进行备案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地震应急救援演练等工作。震时和震后,配合和有关部门及时调查核实震情、灾情信息和地震灾害损失调查评估。

6.依照防震减灾法、条例和政府法规监督检查本地区城乡规划中应急疏散通道和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执行情况、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及保护地震监测设施、观测环境等防震减灾的有关工作。

7.对违法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分、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给予行政处罚或者追究有关民事责任。

8.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双柏县地震局为事业单位,属县人民政府直属办事机构,下设两个股室监测预报股、局办公室。

(二)部门人员情况

领导职数设置2名,其中设正职1名,副职1名。正式职工6人,聘任制人员1名。退休人员1人,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地震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五、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八、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表(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收入情况:2016年收入92.3万元,与上年78.5万元相比增收13.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2.3万元,与上年78.5万元相比增收13.8万元,无其他收入。

2.支出情况:2016年支出79.73万元,项目结转结余12.58万元,与上年 78.5万元相比无减支。其中:基本支出79.73万元,与上年78.5万元相比增支1.23万元。

收支增减主要因素:1.2016年两次工资调整、实行公务员车改补贴政策及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制度后收、支增加;2.2016年建设双柏县地震应急指挥中心收、支33.75万元,与上年增收,增支33.75万元;

二、收入支出执行情况

1. 各项收入情况及占总收入的比重:2016年总收入92.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2.3万元,占当年收入的100%。

2. 各项支出情况及占总支出的比重:2016年当年支出9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55万元,占总支63.43%,项目支出33.75万元,占当年支出36.57%。

三、“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2.01万元,与上年3.3万元相比减支1.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经费支出0.972万元,与上年3.658万元相比减支2.686万元,公务接待费用支出1.039万元,与上年1.111万元,减支0.072万元。减支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中央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

四、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5.06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4.9万元办公费1.16万元、电费0.15万元、差旅费0.164万元、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万元、接待费1.039万元、劳务费0万元、工会费0.6万元、车辆运行维护费0.972万元、其他0.75万元。在合计支出中用年初预算支出3.485万元。

五、政府采购执行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采购预算资金1.1万元,其中:购置办公家具0套,采购金额0万元,购置打印机1台,采购金额0.1万元;购置复印机0台,采购金额0万元;购置计算机2台,采购金额1万元;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与2016年政府采购预算资金1.1万元相比没有变化。

六、其他重要事项、专业性名词解释及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双柏县地震局

2017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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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地震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_2.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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