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柏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6年度部门决算
扶贫办2016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在全国大扶贫格局下,负责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州县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政策;负责拟定全县扶贫开发工作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扶贫资金项目资金管理、督查资金使用;负责扶贫对象确定;实施和监督易地搬迁、组织实施贫困地区劳动力培训转移;接收和实施社会扶贫捐赠。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在县委领导下,承担精准脱贫攻坚工作的日常工作,加强调查研究,搞好协调服务,推进工作落实,当好参谋助手。重点如下:
1.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州、县委县政府和领导小组的各项工作部署,及时了解掌握精准脱贫攻坚进展情况、正反典型、主要经验,研究分析存在的问题,向领导小组报告并提出建议;
2.根据领导小组的要求,对全县精准脱贫攻坚情况进行检查、具体指导和相关服务工作;
3.筹备、组织扶贫工作会议;做好全县精准脱贫攻坚的情况综合、汇总统计及总结工作;
4.组织、督促乡镇实施扶贫项目,验收项目。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双柏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行政单位, 正科级。内设6个机构:综合股、项目管理股、规划统计股、易地劳务股、信贷外资股、财务监督股。核定机关行政编制16名,聘用编制2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2016年底,双柏县扶贫办实有职工19名,其中,正科级领导1名,副科级领导3名、正科职级干部4名、副科职级3名、科员6名,机关工人1名、事业人员1名。。
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扶贫办2016年度收入合计394.7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6.67万元,占总收入的67.6%;其他收入128.1万元,占总收入的32.4%。与上年对比增长14%,主要是2016年扶贫工作力度加大,拨款相对增多。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扶贫办2016年度支出合计440.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4.67万元,占总支出的53.25%;项目支出206.04万元,占总支出的46.75%。与上年对比增长227.49%,原因是当年调入8人,基本工资支出大幅增大,且扶贫工作增多,项目增多。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扶贫办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34.67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4.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5.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单位等为完成脱贫攻坚工作任务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6.04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实施香港乐施会项目、发展冬桃产业165.5万元;开展各项扶贫工作业务支出费用40.5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扶贫办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6.6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0.5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科学技术支出1万元。用于开展发展中草药佛手种植技术推广业务。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58万元。用于职工养老保险等人员经费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81万元。用于缴交职工保险等。
4.农林水支出209.20万元。用于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开展扶贫工作业务经费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12.62万元。用于缴交职工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扶贫办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53万元,支出决算为3.88万元,完成预算的85.6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84万元,完成预算的94.6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4万元,完成预算的67.97%。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增加2.71万元,增加148.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2.44万元,增长61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36万元。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进入脱贫攻坚首战之年,项目量成倍增加,车辆使用增大,扶贫工作管理支出增大。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84万元,占62.69%;公务接待费支出1.04万元,占37.3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8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84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扶贫项目管理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04万元。其中:
主要用于接待费支出1.04万元,接待人次212人。主要用于乡镇扶贫工作人员的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扶贫办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1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30.34%,主要原因是2016年进入脱贫攻坚首战之年,会议、培训、业务量成倍增加,扶贫工作管理支出增大。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部门采购:2016年本部门采用部门集中采购的形式用财政性资金购买的固定资产原值为91600.00元,其中:新购电脑8台,新购相机2台金额32000.00元;新购办公桌椅、档案柜6200.00元。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一个单位人员工资、社会缴费和机关运行的基本经费。
项目支出:指人员工资、社会缴费和机关运行的基本经费以外的其他支出。
商品服务支出:是指根政府收支分类改经济分类科划分,具体指单位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支出(不包括基本建设、固定资产等投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公经费含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文章附件(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