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文物保护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等规定,经研究,决定将我县妥甸烈士纪念碑、大庄烈士陵园、新街烈士纪念碑、碧庄古井、杨广旧宅5处文物点核定为第二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现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贯彻“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新时代文物工作方针,切实依法履行文物保护主体责任,明确管理责任人,将文物保护纳入相关规划,妥善处理保护与城乡建设的关系,依法做好文物保护利用工作。
附件:1. 双柏县第二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录
2.双柏县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汇总表
2025年11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双柏县第二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录
序号 | 名称 | 类别 | 年代 | 地址 |
1 | 妥甸烈士纪念碑 | 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妥甸镇东城社区查姆湖北面查姆公园内 |
2 | 大庄烈士陵园 | 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大庄镇大庄社区居委会小湾子后山 |
3 | 杨广旧宅 | 古建筑 | 中华民国 | 大庄镇柏子村村委会柏子村村中 |
4 | 碧庄古井 | 古建筑 | 清 | 法脿镇雨龙村委会碧庄村口 |
5 | 新街烈士纪念碑 | 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 中华人民共和国(1957年) | 安龙堡乡新街村委会东隅山顶 |
附件2
双柏县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汇总表
序号 | 文物保护单位名称 | 类别 | 地址 | 保护范围 | 建设控制地带 | 备注 |
1 | 妥甸烈士纪念碑 | 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 妥甸镇东城社区查姆湖北面查姆公园内 | 以文物本体外延16米为界 | 以保护范围外延2米为界 | |
2 | 大庄烈士陵园 | 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 大庄镇大庄社区居委会小湾子后山 | 东以烈士墓外延0.2-2米为界,南以烈士纪念碑外延10.17-12.33米为界,西以烈士墓外延2米为界,北以烈士墓外延1米为界 | 以保护范围外延0.5米为界 | |
3 | 杨广旧宅 | 古建筑 | 大庄镇柏子村村委会柏子村村中 | 以文物本体边界为界 | 东以东南角为起点至4.4米处外延3.5米,4.4米至东北角外延11.2米为界;南以西南角为起点至14.4米处外延10.9米,14.4米处至东南角与保护范围一致为界;西以保护范围外延2.6-6.27米为界;北以保护范围外延0.3米为界。 | |
4 | 佘宗林墓 | 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 大庄镇麻栗树村委会中山村后山 | 东以文物本体外延2.18米为界,南以文物本体外延1为界,西以文物本体外延1.9-3.2米为界,北以文物本体外延1.9米外为界 | 东以保护范围外延2.6米为界,南以保护范围外延3.7米为界,西以保护范围外延5米为界,北以保护范围外延2.8米为界 | 1989年公布 |
5 | 彝族李文学起义军冶铁遗址 | 古文化遗址 | 石咢嘉镇东凤村委会东600米的麻嘎河东岸 | 以炼铁炉为中心点,划定范围并设立界桩,以界桩连线为界,东以02号-03号界桩之间连接为界,南以03号-04号界桩之间连接为界,西以04号-01号界桩之间连接为界,北以01号-02号界桩之间连接界 | 东以保护范围外延0.76-2.6米为界,南以保护范围外延0.42-3.7米为界,西以保护范围外延0.38-1.2米为界,北以保护范围外延2.8米为界 | 1989年公布 |
6 | 碧庄古井 | 古建筑 | 法脿镇雨龙村委会碧庄村口 | 以文物本体边界为界 | 东以保护范围外延1.5米为界,南与保护范围界限一致,西以保护范围外延1.7米为界,北以保护范围外延1.59-4.3米为界 | |
7 | 新街烈士纪念碑 | 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 安龙堡乡新街村委会东隅山顶 | 东以烈士纪念碑外延10.6米为界,南以烈士纪念碑外延12.6米为界,西以烈士纪念碑外延10.3米为界;北以烈士纪念碑外延13.2米为界 | 以保护范围外延2米为界 | |
8 | 镇宁裔土碑 | 石窟寺及石刻 | 安龙堡乡六纳村委会西南方的石碑山顶 | 东以文物本体边界外延3.1米为界,南以文物本体外延3.96米为界,西以文物本体外延1.51米为界,北以文物本体外延3.43米为界 | 以保护范围外延2米为界 | 1989年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