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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柏县财政局 双柏县扶贫办关于下达2017年安龙堡乡青香树村委会洒冲点村沪滇扶贫协作第二批项目建设计划并拨付资金的通知

索引号:11532322015171363F-/2021-08191868 公文目录:目录已删除 发文日期:2017年12月20日 文章来源: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1年08月19日

 
安龙堡乡人民政府:

你乡上报的《2017年安龙堡乡青香树村委会洒冲点村沪滇扶贫协作项目投资计划及建设内容》,经县扶贫项目评审委员会组织专家评审通过,根据双政复〔2017〕67号《双柏县人民政府关于对2017年度安龙堡乡青香树村委会洒冲点村沪滇扶贫协作项目资金计划及实施方案的批复》,现将沪滇扶贫协作第二批项目建设计划下达给你乡,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严格按照“扶贫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的工作要求,切实加强对沪滇扶贫协作项目实施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细化任务,强化举措,明确责任,层层抓好项目落实,高质量、高水平地实施好项目,努力实现脱贫目标。

二、严格项目管理

(一)乡人民政府要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内容和投资计划组织实施,不得擅自改变资金用途、调整、变更项目资金、扶持标准、定额和预算。若遇特殊情况确实需要调整变更的项目由乡人民政府直接报请县人民政府调整变更。

(二)严格实行扶贫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制度。沪滇扶贫协作项目资金的公告、公示由乡、村、组负责组织,按照谁决策、谁公告公示、谁受理谁反馈意见的原则。公告、公示内容包括沪滇扶贫协作项目资金总量、来源、性质、用途、分配原则、建设内容、完成情况等,公告、公示可采用报刊、网站、公开栏(墙)、项目竣工牌、村民代表会议等形式进行,公告、公示地点为项目实施的行政村、自然村(组、社),做到事前公示、事后公告。提高沪滇扶贫协作项目资金分配和使用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

(三)严格执行廉政承诺制、贫困群众廉政评议制和贫困群众廉政评议员制。为有效地接受群众监督,在扶贫项目选择、实施和管理过程中,严格实行廉政承诺制,项目村民小组与村委会、村委会与镇人民政府逐级签订《扶贫项目廉政承诺书》。同时,采取召开村民大会的方式,邀请村中素质好、威信高、公平公正的村民参与项目廉政评议,30户以下的村邀请5个,30户以上的村邀请10个,负责对项目实施和项目管理的全程督查,充分体现群众的选择权、知情权和参与权。

(四)严格招(邀)标程序。工程项目需要承包的,根据中共双柏县委办公室、双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双柏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严格按照基本建设工程程序实行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

(五)严格项目进度和项目质量督查。项目由乡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要成立以村党总支书记或驻村扶贫工作队长为组长,村两委班子成员、驻村帮扶干部、大学生村官为组员的项目监督领导小组,负责对项目进度和质量进行监督,要求每月至少对项目全面督查检查一次。乡扶贫办、财政所要认真做好扶贫项目监测录入,要求每半月上报一次工程进度报表和资金使用情况报表,进度报表包括规划数、开工数、完工数、计划投资数、实际投资数、已验收、未验收、已拨付建设单位资金、未拨付建设单位资金、已报账资金、未报账资金、滞留或闲置资金、资金未拨付未报账滞留或闲置原因等,不按时限上报的将报请县人民政府通报批评。

(六)乡人民政府要加强项目自检自查和项目竣工验收,发现项目建设不符合项目计划的,必须及时进行整改完善,项目检查验收率必须达到100%。验收可采取不定时的方法进行,乡人民政府要根据项目实施情况适时组织验收,要求完成一项,验收一项、报账一项、资金拨完一项。

(七)沪滇扶贫协作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必须明确产权归属,落实管护主体,及时办理移交手续;建立健全各项运行管护制度,保证项目正常运转,长期发挥效益。同时,要抓好项目的痕迹管理,从项目实施开始,对项目建设所涉及的文件、资金收支情况、工程预决算、合同、协议、竣工报告、总结等资料分类管理,认真做好立卷归档工作。

三、加强资金管理

(一)资金160万元通过“双柏县财政局扶贫资金专户”拨付安龙堡乡人民政府代管资金财政专户。请参照《双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双柏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双柏县扶贫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双柏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报账制管理实施细则>(双政通[2017]20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要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台账和资金使用台账,实行专户管理,分账核算,所有开支必须符合扶贫资金管理的规定和财务管理制度,做到手续齐全,开支合理,账务规范,实行乡级报账制管理。

(二)严格资金拨付程序。项目资金严格按照程序拨款。到户项目补助资金直接打入农户“一折通”。基建工程款的拨付,直接拨入公司或承包人个人账户。杜绝大额现金支付,确保资金足额到位、安全运行。坚决杜绝贪污、挪用、挤占、套取、截留、虚报、骗取、冒领扶贫资金等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

(三)加快资金拨付进度。资金拨到财政所后,乡人民政府要抓紧项目启动工作,及时拨付项目启动金,按工程进度及时付款,要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加快资金拨款进度和报账进度,确保资金不滞留、不闲置,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要求乡级验收后1个月内完成报账工作。

(四)加大监察、审计力度。项目乡人民政府要协调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加大对沪滇扶贫协作项目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全程跟踪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审计项目资金,发现违纪违规问题及时处理,并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按质按量按时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乡人民政府接到批复后,要加大宣传发动力度,及时组织启动项目,不分季节、不分时段、见缝插针,实行工程进度倒计时,迅速掀起项目实施高潮。要求项目在2018年3月底前完工,并在4月底前全面完成项目验收和回补报账工作。

附:1、《双柏县人民政府关于对2017年度安龙堡乡青香树村委会洒冲点村沪滇扶贫协作项目资金计划及实施方案的批复》(双政复[2017]67号文件);2、2017年安龙堡乡青香树村委会洒冲点村沪滇扶贫协作项目建设内容及投资计划表;3、2017年安龙堡乡青香树村委会洒冲点村沪滇扶贫协作项目实施方案。

 

双柏县扶贫办  双柏县财政局

2017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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