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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石利尔建材有限公司鸡冠山石料厂采矿权调整矿区范围新增资源量挂牌出让公告(第2次) (双自然资矿字〔2019〕06号)

索引号:11532322015171363F-/2021-08192111 公文目录:矿业权信息 发文日期:2019年07月11日 文章来源: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1年08月19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国土资源部《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国土资源部《矿业权交易规则》(国土资规〔2017〕7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矿产资源开采审批登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土资[2017]16号)、《国务院关于印发<矿产资源权益金制度改革方案>通知》(国发[2017]29号)、《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17]35号文件)、《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楚自然资公告[2019]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双柏县自然资源局2019年7月10日局务会议补充纪要内容,双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双柏县自然资源局委托,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云南石利尔建材有限公司鸡冠山石料厂扩大矿区范围新增资源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拟出让的云南石利尔建材有限公司鸡冠山石料厂位于双柏县城69°方向,平距约23Km处,公路里程60Km,行政区划隶属双柏县大庄镇麻栗树村委会所辖。

云南石利尔建材有限公司鸡冠山石料厂扩大矿区范围拐点坐标

拐点编号

1980西安坐标系(3°带坐标)

X

Y

矿1

2739265.870

34493367.130

矿2

2739409.312

34493348.662

矿3

2739479.023

34493324.417

矿4

2739699.713

34493333.253

矿5

2739699.713

34493586.556

矿6

2739328.600

34493536.545

矿7

2739265.870

34493511.250

矿8

2739104.000

34493552.010

矿9

2738930.020

34493445.880

矿10

2738918.310

34493408.950

矿11

2739094.220

34493362.680

矿区面积

0.15074km²(226.11亩)

开采方式

露天开采

开采标高

1773~1289m

开采矿种

建筑用灰岩

生产规模

27万吨/年

服务年限

10年

按照云南华鹏爱地资源勘查有限公司提交的《云南石利尔建材有限公司鸡冠山石料厂普通建筑材料用灰岩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和州国土资源局出具的(云国土资储备字[2018]44号)云南石利尔建材有限公司鸡冠山石料厂普通建筑材料用灰岩矿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截至2018年4月13日,拟扩大矿区范围内保有资源储量5563.47万吨(2023.08万m³),设计可采资源储量1403.40万吨(510.33万m³)。

依据《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楚自然资公告[2019]1号)公告内容,本次本次出让资源保有储量为5563.47万吨(2023.08万m³)。

二、出让方式

本次出让的采矿权采取有底价挂牌方式出让。

三、报名参加竞买的资格条件及应提交的资料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备开采上述采矿技术能力和相应资金条件的法人,有意取得该采矿权的均可申请竞买(应单独申请)。申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采矿权竞买申请书。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三)外资(含港、澳、台合资)企业,还须报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审查,出具相关审查备案文件。

(四)申请人需向出让人提供新设采矿权的《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相关费用自行承担。

(五)需提供的其他材料

以上执照证件查原件,留存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其他资料提交原件,提交的各种资料一式一份。 

四、竞买保证金

(一)竞买申请人报名时,应向双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100.00万元(大写:壹佰万元整)竞买保证金后方可取得竞买人资格,参与竞买采矿权。

(二)竞买保证金应在2019年8月13日下午16:00时之前(以银行到账确认凭证为准)缴到双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该款项必须实际到账后方能申请竞买资格。且保证金必须(与申请人名称一致)由竞买人缴纳,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代缴。账户名称:双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农行双柏县支行妥甸分理处;银行账号:24102201040004831。挂牌结束后,竞得人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待缴清矿业权出让收益后自行向双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申请办理退款。未竞得采矿权的竞买人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挂牌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五、报名时间、挂牌时间、地点及报价要求

(一)公告时间:2019年7月12日至2019年8月1日。

(二)报名时间:2019年7月16日上午9:00至2019年 8月13日16时00分时止(法定节假日除外)。本次挂牌活动不接受口头、电话、邮件等方式报名。

(三)挂牌时间为2019年8月2日至2019年8月15日17时30分止(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地点:双柏县自然资源局(矿产资源管理股)

(五)挂牌起始价及报价要求:

1、本次挂牌起始底价2115.00万元(大写:贰仟壹佰壹拾伍万元整),竞买人在挂牌报价期间可多次报价,价高者得。

2、竞价阶梯为每次10000.00元或10000.00元的整数倍。

3、竞得人按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完成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林地许可、地质灾害、矿山安全等方面的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并自行解决涉及到的乡村或农民的有关问题。

4、竞得人应在挂牌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与双柏县自然资源局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交清全部成交款。逾期不交清矿业权价款的,双柏县自然资源局有权解除合同,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得人付清采矿权价款后按相关规定向双柏县国自然资源局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

5、在挂牌截至前30分钟仍有竞买人要求报价的。双柏县自然资源局以当时最高报价为起始价进行现场竞价,出价最高且高于底价的竞买人为竞得人。

六、相关要求

(一)申请人按要求提交《竞买申请书》后,经资格审查合格,可索取采矿权挂牌出让文件,缴纳竞买保证金,填写《竞买承诺书》,登记取得竞买资格,领取《竞买资格确认书》。

(二)竞得采矿权后竞得人必须完成办理 采矿权登记发证所需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土地复垦、环境保护、矿山安全、水土保持等方面的技术资料编制工作,并向双柏县国土资源局申请采矿权登记,取得《采矿许可证》。同时,自行解决矿区范围内所需的水、电、路的配套和涉及到的乡村或农民的有关山、林、水、土的补偿等问题,并承担相关费用。

(三)采矿权出让成交收益(价款)为矿业权纯出让(收益)价款,不包含地质勘查、储量报告、开发利用方案、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编制经费、登记费、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基金和土地复垦基金以及办理 采矿权登记时要求提交的各种资料报件所需的费用。

(四)若竞得人反悔或无故退出,所交竞买保证金概不退还。

(五)挂牌成交后,竞得人与挂牌人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

(六)采矿权有效期限届满,若竞得人还需继续开采,必须到原发证机关办理 采矿权延续登记;若不再开采,竞得人必须按照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要求自行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工作,经双柏县自然资源局组织专家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 采矿权注销手续和矿山关闭工作。

七、风险提示

(一)竞买人应充分了解采矿权出让风险,应当自行前往实地踏查、核实矿山实际情况(费用自理),由于地质情况的复杂性和地质勘查工作程度较低,出让采矿权矿区范围内的可采资源储量等出让依据资料虽经审查,但仍然存在不可预测的风险,竞得人竞买成交后须承担相应风险。

(二)该矿山属于双柏县非煤矿山转型升级改造升级类矿山,此矿山属于利用原有生产系统申请扩大矿区范围,根据矿权管理相关规定该挂牌资源储量不能作为单独办理 采矿许可证的依据,竞得人须对原矿权进行整合后方能办理 采矿权登记,取得《采矿许可证》。竞得人应自愿承担整合该矿原开采、生产投入的相关费用,如竞得人因自身原因不能完成对原矿权的整合,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本次出让矿产资源开采具有较大的投资风险性,存在不可预见的自然因素和政策法规变化。因国家、省、州及县产业政策的调整不得继续开采,以及其他原因造成无法实施开采的由受让人自行承担,竞买人应充分考虑,慎重决策。

八、其他事项

(一)对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内容有异议的,请在2019年8月1日17:30前,以书面材料形式送达双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双柏县自然资源局。

(二)本公告解释权归双柏县自然资源局

九、联系人及电话、联系地址

联系人及电话:尹先生 0878-6085073

                      王女士 0878-6085083

                      鲁女士 0878-6085073

联系地址:双柏县自然资源局矿产资源管理股(三楼)

双柏县自然资源局

2019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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