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楚雄州双柏县法甸小流域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招标公告(更正)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云南省楚雄州双柏县法甸小流域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名称)已由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水利厅(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云发改农经【2017】9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双柏县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项目代建机构为双柏县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招标人为双柏县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汇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三个标段:①云南省楚雄州双柏县法甸小流域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一标段;②云南省楚雄州双柏县法甸小流域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二标段;③云南省楚雄州双柏县法甸小流域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三标段。
2.2建设地点:双柏县法裱镇法甸村委会境内
2.3建设内容及规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为238.77h㎡,坡耕地治理程度93.8%;各项治理措施情况为:梯田工程238.77h㎡,配套措施包括引水管道12.32km,其中主管3.20km,支管9.12km,100立方米蓄水池21座,200立方米蓄水池5座,取水池5座,闸门井9座,减压池7座,镇墩8座;修建田间机耕道路18条,总长20.60km,其中新修4m机耕道路8.05km/10条,修缮4m机耕道路5.06km/3条,新修3m机耕道路3.74km/5条,下田口104座,会车平台61处,路基挡墙225m;机耕道路排水沟20.88km,沉沙井75口,预制涵管179m;谷坊1座,管护碑1座
2.4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共分为三个施工标段,其中
第一标段:坡改梯794.4亩,取水池2个,100m³蓄水池8座,200m³蓄水池1座,引水管道2.39km,闸门井4座,减压池1座,镇墩2座,新修4m机耕道路0.91km,修缮4m机耕道路5.06km,新修3m机耕道路0.97km,道路排水沟6.97km,会车平台22处,沉沙井20口,涵管63m,路基挡墙79.69m,下田口20座,谷坊1座,标志设施喷绘1项,管护碑1座;
第二标段:坡改梯1432.95亩,取水池2个,100m³蓄水池5座,200m³蓄水池3座,引水管道5.1km,闸门井2座,减压池4座,镇墩2座,新修4m机耕道路2.53km,新修3m机耕道路2.17km,道路排水沟8.46km,会车平台24处,沉沙井32口,涵管79m,路基挡墙98.42m,下田口44座;
第三标段:坡改梯1354.20亩,取水池1个,100m³蓄水池8座,200m³蓄水池1座,引水管道4.83km,闸门井3座,减压池2座,镇墩4座,新修4m机耕道路4.61km,新修3m机耕道路0.6km,道路排水沟5.45km,会车平台15处,沉沙井23口,涵管37m,路基挡墙46.89m,下田口40座.
(注:上述各标段具体投资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资质(含叁级);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含贰级,不含临时建造师),水利及相关专业中级(含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投入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及相关专业中级(含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企业具有近五年内承担过一件类似工程施工业绩,近三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云南省外的申请人还需具备《云南省水利工程从业单位备案证》。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拒绝被政府列入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3个(具体数量)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具体数量)个标段。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投标人于2017年09月04日至2017年09月08日(不含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在双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1)单位介绍信(原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需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如未授权的无须提供);(4)营业执照副本(原件);(5)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6)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7)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8)拟派项目经理身份证、职称证、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9)拟派技术负责人身份证、水利及相关专业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证(原件);(10)省外企业提供云南省水利工程从业单位备案证(原件)。
以上“证明文件”原件须同时提交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招标代理机构存档。逾期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将被拒绝。
5.3各标段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0 元(含图纸),售后不退,不邮寄。
5.4投标保证金
提交方式:电汇、网银
投标保证金:一标段60000.00元(大写:陆万元整)
二标段80000.00元(大写:捌万元整)
三标段100000.00元(大写:拾万元整)
提交时间:以专项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未按时到账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未提交。
开户名称:双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农行双柏县支行妥甸分理处
账号:24102201040004831
地址:双柏县县城
联系电话:
注:
1、保证金必须从投标方的基本账户划出;
2、保证金转账方式仅限电汇、网银方式,其他转账方式视为无效;
3、保证金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到账时间以保证金专用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未按时到账的保证金无效;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截止时间及地点):时间为2017年09月26日上午09时00分,地点为:双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双柏县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发布公告的所有媒介名称)上发布。
招 标 人: |
双柏县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云南汇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
双柏县水务局 |
地 址: |
楚雄市鹿城南路兆顺第一城D栋三单元1605室 |
邮 编: |
675100 |
邮 编: |
675000 |
联 系 人: |
张国能 |
联 系 人: |
沈金平 |
电 话: |
18987829377 |
电 话: |
0878-3169887 |
传 真: |
|
传 真: |
0878-316988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