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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柏县县城四条主干道路灯提升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索引号:11532322015171363F-/2021-08192669 公文目录:目录已删除 发文日期:2017年07月07日 文章来源: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1年08月19日

双柏县县城四条主干道路灯提升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双柏县县城四条主干道路灯提升改造工程已由双发改投资【2017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双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金来源为政府融资,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招标公告所有内容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双柏县县城四条主干道路灯提升改造工程

2.2 建设地点: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双柏县城区

2.3 建设规模:双柏县县城元双公路双柏县城过境段、东兴路、查姆大道、文昌路4条城市道路468杆路灯和1.6万米地下电缆线及其他配套设施进行提升改造

2.4质量要求:执行现行国家及地方相关质量规范要求和规定,并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只设一个标段。

2.6计划工期:总工期60日历天。

2.7招标范围:双柏县县城元双公路双柏县城过境段、东兴路、查姆大道、文昌路4条城市道路468杆路灯和1.6万米地下电缆线和其他配套设施进行提升改造,包括路面开挖和恢复,绿化带移植和恢复等(包含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且营业执照上有路灯、灯具、照明电器等相关设备生产和销售的类似经营范围,为独立法人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并提供近三年(2014—201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如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

3.5业绩要求:2014年至今有2个以上500万元的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项目结构、规模与本项目类似)。

3.6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注册在本单位,提供社保证明,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资格,持有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同时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本工程实施期间项目经理按云政发【201557号文及《楚雄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法(试行)》5号文执行压证施工制度。

3.7信誉要求:近三年内(2014年至今)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没有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等问题,且企业无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

3.8履约情况:近三年内(2014年至今)有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附相应说明,若有涉诉事件需承诺不影响本项目正常履约)。

3.9省外企业的要求:省外企业需具备有效的入滇企业基本信息登记证,并承诺在项目中标后将及时在“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网(www.ynjst-jgc.gov.cn)”上对项目管理人员进行网上登记,同时携相关证书到项目所在地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进行项目管理人员登记。

3.10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企业和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由招标代理公司统一查询)。

3.11其他要求:投标人拟投入的相关参数必须满足本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技术要求中“双柏县县城四条主干道路灯提升改造工程相关设备规格、技术参数及性能要求表”的要求(投标人按照拟投标设备自行填写技术规格偏离表)。

3.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710起至2017714(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00-11:30时,下午14:30-17:30时到双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售后不退。本项目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

5.2报名时需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到现场报名并提供以下证件:

1)营业执照副本(年检合格);(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年检合格)或三证合一的信用代码营业执照;(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的还需提供身份证原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的不需提供此项);(5)资质证书副本;(6)安全生产许可证;(7)参加投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证书;(8)参加投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9)云南省外入滇企业需提供入滇企业基本信息登记证;(10)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以上证件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报名时提交代理公司)。

注:报名时,报名人员需留影为证。

5.3根据《楚雄彝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第5号公告》的规定投标人应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必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凭转账凭证购买招标文件。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200000元(大写:贰拾万元整)。

保证金交纳的银行及账号如下:

帐户名称:双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农行双柏县支行妥甸分理处

帐号:24102201040004831

5.4电子招标文件获取

现场报名成功后,投标单位须于2017710日起至2017714日(北京时间,下同)报名截止时间前,登录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cxggzy.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Y)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Y)的企业需要按照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Y),并在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完成注册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交易平台技术支持服务电话:400-9618-998;在线服务QQ4009618998

注:投标人须同时进行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报名情况以现场报名为准,未按照以上程序进行现场及网上报名者,开标现场其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投标文件的制作

6.1电子投标文件必须使用《云南省工程建设模块化投标文件编制系统》制作(电子标书格式为*.BTBJ,此编制系统可在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下载专区下载),按照招标文件格式采用单位和个人电子签章及电子签名,包括企业和法定代表人。

6.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及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递交投标文件

7.1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1773115 00(北京时间)。地点为:双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前在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传所有投标文件,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响应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前未按要求上传投标文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7.3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及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地点:双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开标

8.1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177311500(北京时间)。地点为:双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2投标人须携带“企业数字证书和法人电子证书”按时参加开标,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用加密时使用的数字证书进行现场解密,读取或导入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

8.3开标时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作为被委托代理人)亲自到场开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网》、《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双柏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双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招标人及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和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双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楚雄彝族自治州双柏县妥甸中学下柏         址:昆明市五华区滇缅大道2411号金泰

翠苑公租房131楼办公室                      国际91118

联系人:普明才                              人:刘工                      

  话:13578495911                         话:0871-64153047 64166446  187871534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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