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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柏县整改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举报问题的通报(第六期)

索引号:11532322015171363F-/2021-08194758 公文目录:生态环境 发文日期:2018年06月30日 文章来源: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1年08月19日

2018年6月11日,收到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的举报件后,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制定举报件办理工作方案,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迅速开展办理工作。现将该举报件调查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关于投诉人反映“楚雄州双柏县嘉镇窝拖地村窝拖地铁矿厂,因涉及保护区,2016年下半年被当地政府关停,当时当地政府承诺给予补偿,现在已过2年,仍没有得到有关补偿,也没有具体答复,希望督察组调查处理”的问题。  

一、调查情况

双柏县及时派出调查组对举报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经查,双柏县窝拖地矿业有限公司嘉窝拖地铁矿设置采矿权1个,矿区面积1.6506平方公里,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举报件反映“双柏县窝拖地矿业有限公司因涉及保护区,2016年下半年被当地政府关停”、“当时当地政府承诺给予补偿”的举报内容均不属实。

二、整改及办结情况

(一)双柏县将按照《双柏恐龙河州级自然保护区及周边建设项目存在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双柏恐龙河自然保护区管理能力提升方案》《双柏县贯彻落实全省自然保护区专项督查报告指出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等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在政策允许的前提下,争取最大限度的对企业提出的合理合法诉求给予帮助支持。

(二)双柏县对因客观原因无法在办结期内核实的问题进一步深入调查核实,根据核实情况,实事求是、因地制宜、依法依规、积极妥善地解决好企业的历史遗留问题,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该举报件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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