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柏县妥甸定点屠宰场于2009年6月30日注册使用登记证编号为:锅滇0746一台,袁江于2011年12月22日注册使用登记证编号为:锅滇1847一台。两台特种设备于2015年至今失联,并且未到登记机关办理其登记使用的特种设备锅炉停用或者注销登记手续。根据《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第3.10“使用单位和产权单位注销、倒闭、迁移或者失联,未办理特种设备注销手续的,使用登记机关可以采用公告的方式停用或者注销相关特种设备”的规定,我局决定注销双柏县妥甸定点屠宰场、袁江《特种设备(锅炉)登记证》, 登记详细情况如下:
1.《特种设备(锅炉)登记证》(编号:锅滇0746),使用单位名称:双柏县妥甸定点屠宰场;设备型号LSG0.25-0.4M;产品编号:08C-1447;使用登记证编号:锅滇0746;登记机构:楚雄州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监察科;登记时间:2009.6.30。
2.《特种设备(锅炉)登记证》(编号:锅滇1847),使用单位名称:袁江;设备型号LHC1.0-0.69-AIII产品编号:9180;使用登记证编号:锅滇1847;登记机构:楚雄州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监察科;登记时间:2011.12.22。
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本局交回锅滇0746和锅滇1847《特种设备(锅炉)登记证》。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