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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柏县林业和草原局对双柏县九届委员会五次会议第81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11532322015171363F-/2021-0819688 公文目录:2021年 发文日期:2021年07月20日 文章来源: 文  号: 成文日期:

苏莹生委员:

您在政协双柏县第九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解决林权纠纷历史遗留问题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双柏县是云南省的林业大县、楚雄州的林业重点县。全县有林地面积502.5万亩,其中:国有林137.2万亩(公益林84.4万亩,商品林52.8万亩),集体林365.3万亩(公益林152.7万亩,商品林212.6万亩),森林面积419.11万亩。我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于2006年开始试点,2007年1月在全县铺开,到2009年全县以确权定界发证为主的主体改革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果。截止至2009年12月,共完成全县8个乡镇84个村居委会1545个村民小组的林权勘查工作,确权33650户,完成林地勘查65634宗。全县集体林确权发证到户率为92.9%。

林权争议调处是一项关系林区社会稳定的重要工作,多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林权争议调处工作,不断加大林权争议调处力度,着力化解林权争议引发的林区社会矛盾,自2007年至2018年12月止,全县已调处林权争议126件,但由于历史、技术等原因确实存在部分林权纠纷,一时很难彻底解决。针对你提出的意见,我局作为全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有责任将林权纠纷调解工作做得更好,确保林权纠纷化存量、控增量,减少林区社会矛盾,促进林区稳定和谐。今后我局将依法依规和按尊重历史和现实情况,遵循有利于安定团结,有利于保护、培育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有利于群众的生产生活的原则开展林权纠纷调解工作:

一、进一步发挥各级林权纠纷机构作用。我局历来高度重视林权纠纷调解工作,设置专门的林权纠纷调处办公室,设有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履行工作职责,受理辖区内林权纠纷调解工作;各乡镇林草服务中心也设有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另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县、乡各司法机关、人民调解委员会都有权受理调解林权纠纷工作。我局将加大协调力度,充分发挥各级调解机构作用,竭尽全力做好该项工作。

二、依法稳步推进全县林权纠纷调解。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及《双柏县林权纠纷调处办法(暂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平、公正、及时、有效的调处林权纠纷,切实维护广大林农切身利益,促进全县经济社会繁荣稳定。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法律法规加强资源林政管理工作,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推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感谢您对林权纠纷调解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郎云辉              联系电话:139878536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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