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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脿镇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11532322015171363F-/2021-0819813 公文目录:2020年 发文日期:2021年01月29日 文章来源: 文  号: 成文日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称《条例》)和《双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法脿镇党政办公室编制了《双柏县法脿镇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报告》),面向社会公众公布2020年度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并接受人民群众监督。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或有意见建议,请与法脿镇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法脿镇白蒲路20号,邮编:675102,电话:0878—7810003)。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法脿镇认真贯彻执行《条例》和上级有关文件的要求,紧紧围绕省州县关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强化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为民服务质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一)加强组织领导。法脿镇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充实和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单位和分工,安排人员负责具体的工作,做到了人员到位、责任到位。

(二)突出公开重点。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排,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突出抓好重点环节、重点工作的公开,严格履行公开程序,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在加强民主政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行政透明度。

(三)规范信息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公开目录,并按年适时更新。围绕全镇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年度重点工作、惠民实事项目等及时对社会公开;加大人大代表建议案办理结果公开力度。严格执行文件要求,切实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

(四)类信息及时公开。2020年以来,法脿镇人民政府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认真围绕重点工作和年度目标任务,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要求,扎实有序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落实。2020年双柏县法脿镇人民政府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法脿镇人民政府主要通过双柏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2020年以来,共公开政务信息5类69条,其中:办事指南47条;业务与服务9条;食品药品安全2条;扶贫信息3条;财政信息8条;积极回应社会关注,网上公开12345公众热线回复办理情况8条,确保政府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47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3

863.3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主要问题:

(一)存在预决算信息公开不及时,政务信息上报不及时,组织机构信息存在公开不规范、更新不及时内容要素不全,细化程度不够的问题。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梳理不全、内容审核不严。
    (三)政府文件公开存在不全面、不规范、不及时的问题。少数文件未标识公开属性,对部分主动公开的政府文件公开不及时,未定期梳理政府规范性文件。

(四)基础信息公开落实不到位。未持续公开政务常务会议;对本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和统计公报公开不及时;未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年度办理情况。

(五).重点领域信息更新不及时。重大项目建设、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充分,落实“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要求不彻底。
   (六)政策文件解读不全、质量不高,政策解读“三同步”要求落实不到位。部分站所未严格执行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三同步”要求,对涉及面广、与民生关系密切、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的文件未进行全面解读。

  (七)、12345政府热线工作质量有待提高。部分站所办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办件出现延期甚至超期的情况,答复内容与实际办理情况存在差距,工单办理效率偏低。

改进情况:

(一)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财政部以及省政府有关要求,及时规范公开本部门财政预决算信息,细化公开内容,补齐完善公开要素。完善财政项目信息公开,全面公开项目立项依据、实施主体、预算安排、绩效目标等情况。

(二)对照国务院部门制定的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再次对单位职能职责和权责清单、服务事项清单进行全面梳理,逐项确定每个政务公开具体事项的名称、公开内容、公开依据、责任主体、责任科室、公开时限和公开渠道等标准,严格内容要素审核把关,调整完善现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三)规范公开组织信息,包括单位基本信息(单位名
称、办公地址、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等)领导信息(领导姓名、职务、分工等)、机构职责、内设机构(职责、联系电话)、下属单位(职责、联系电话),并在政府门户网站组织机构栏集中展示,对有变化或更改的内容要及时更新。
     (四)一是严格政府信息公开源头认定机制,拟制公文
时,须明确并标识“此件公开发布”、“此件不公开”、“此件依申请公开”及“此件删减后公开”等公开属性标识,随公文一并报审。二是全面、规范、及时公开政府文件,属主动公开的政府文件,在文件印发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公开,公开要素包括发文机关、发文字号、成文日期、发布日期等。三是认真梳理公布继续有效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公开内容包括文件正文、发文主体、文号、发文时间等,并根据废、立、改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五)贯彻落实《双柏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
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面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依据、程序、事项清单、结果等信息,并在双柏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执法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发布所属执法部门行政执法信息。

(六)一是持续公开政府常务会议。二是及时公开本地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和统计公报。三是加大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公开力度,及时公开建议提案年度办理总体情况和有关复文,复文要素包括发布机构、发布日期、文号等内容。
  (七)严格落实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
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按照部门职责及时公开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脱贫攻坚、生态环境保护三大攻坚战和“放管服”改革、基本民生、就业创业、教育、医疗保障、征地、财政信息等重点领域信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向纵深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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