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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双柏县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双政办发〔2017〕40号)

索引号:11532322015171363F-/2021-0819894 公文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发文日期:2017年06月07日 文章来源: 文  号: 成文日期:

双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双柏县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双柏县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527

(此件公开发布)

 

 

 

双柏县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和关于省州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全面推进五公开

(一)严格审查公开属性。行政机关拟制公文时,必须明确公开属性,即此件公开发布”“此件脱密后公开”“此件依申请公开”“此件删减后公开”“此件不公开等,随公文一并报批。拟明确为此件脱密后公开”“此件依申请公开”“此件删减后公开”“此件不公开等属性的公文,要依法依规说明理由,报批前由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审查。报请以县委、县人民政府或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公文,起草部门应对公开属性提出明确建议并说明理由;部门上报的发文请示件未明确公开属性,或者未依法依规说明理由的,县政府办公室按照规定予以退文。

(二)建立健全会议办理程序。2017年底前,各乡镇、各部门要建立健全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等列席有关会议的制度,增强决策透明度。政府常务会议和部门会议审议的重要改革方案和政策措施,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应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电视电话会议,行政机关应积极采取广播电视、网络和新媒体直播等形式向社会公开。对涉及重大民生事项的会议议题,各行政机关特别是制定会议方案时,应提出是否邀请有关方面人员列席会议、是否公开以及公开方式等意见,随会议方案一同报批;之前已公开征求意见的,应一并附上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的说明。

(三)完善主动公开目录。要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进一步明确各领域五公开(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推进主动公开目录体系建设。各部门要在梳理本部门本系统应公开内容的基础上,制定本部门本系统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不断提升主动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并于20171110日前将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清单报县人民政府信息中心(县政府办)备案。

(四)进一步拓展公开范围。各乡镇、各部门每年要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县党委政府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新要求以及公众关切,明确政务公开年度工作重点,把握好公开力度和节奏,稳步有序拓展五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各行政机关要对照五公开要求,每年对本部门不予公开的信息以及依申请公开较为集中的信息进行全面自查,发现应公开未公开的信息应当公开,可转为主动公开的应当主动公开。要定期或不定期开展自查,对发现应公开未公开等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自查整改情况要及时报送县人民政府信息中心。严格落实公开前保密审查机制,妥善处理好政务公开与保守国家秘密的关系。

(五)着力做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重点围绕基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税费收缴、征地补偿、拆迁安置、环境治理、公共事业投入、公共文化服务、扶贫救灾等群众关切信息,以及劳动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户籍管理、宅基地审批、涉农补贴、医疗卫生等方面政务服务事项,开展五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探索适应基层特点的公开方式,形成县、乡两级政府政务公开标准规范,总结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切实优化政务服务,提升政府效能,破解企业和群众办证多、办事难问题,打通政府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二、强化政策解读

县级各部门是县人民政府政策文件解读的责任主体,要围绕县委、县人民政府重要政策、规划方案和县委常委会议、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议定事项等,通过新闻发布会、撰写解读文章、接受媒体采访和在线访谈等方式进行政策解读,全面深入介绍政策背景、主要内容、落实措施及工作进展,主动解疑释惑,积极引导舆论、管理社会预期。

报请以县委、县政府或县委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政策性文件,按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由牵头起草部门按照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的三同步要求,一并报送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以便在县政府门户网进行统一发布。上报材料不齐全的,政府办公室可按照规定予以退文。以部门名义印发的政策文件,报批时应当将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一并报部门负责人审签,并及时按要求开展解读工作。需配发新闻稿件的,文件牵头起草部门应精心准备,充分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审签,按照程序报批后,由县广播电视台播发。

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要通过发表讲话、撰写文章、接受访谈、参加发布会等多种方式,带头解读政策,传递权威信息。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和手机客户端等传播媒介,做好重要政策的宣传解读工作;要建立政策文件解读专家库,发挥专家的作用,多角度、全方位、有序有效阐释政策,着力提升解读的权威性和针对性。解读政策时,要突出解读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标准,以及注意事项、关键词诠释、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使政策内涵透明,避免误解误读;要更多地运用图片、图表、图解、视频等可视化方式,不断拓展公众喜闻乐见的解读形式,特别是对一些专业性较强的政策,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多举实例,多讲故事,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听得懂、好明白、能理解。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市场预期等重要政策,要善于运用媒体,实事求是、有的放矢开展政策解读,做好政府与市场、与社会的沟通工作,及时准确传递政策意图;要重视收集反馈的信息,针对市场和社会关切事项,更详细、更及时地做好政策解读,减少误解猜疑,稳定预期。宣传、网信部门要加强指导协调,组织开展政策解读典型案例分析和效果评估,不断总结经验做法,督促问题整改,切实增强政策解读的传播力和影响力。

三、积极回应关切

(一)明确舆情回应职责。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好政务舆情的回应工作,涉事责任部门是第一责任主体。对涉及县人民政府重要政策、重要决策部署的政务舆情,县直有关部门是回应主体;对涉及多个部门的政务舆情,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回应工作,部门之间应加强沟通协商,确保回应的信息准确一致,必要时可确定牵头部门。政府办公室会同宣传部门做好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工作。

(二)突出舆情收集重点。重点了解涉及党委、政府重要决策部署、政府常务会议以及政府各部门会议议定事项的政务舆情信息;涉及公众切身利益且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媒体报道;引发媒体和公众关切、可能影响政府形象和公信力的舆情信息;涉及重大突发事件处置和自然灾害应对的舆情信息;严重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民生舆情信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不实信息等。

(三)做好研判处置。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会商、研判、回应、评估机制,对收集到的舆情加强研判,区别不同情况,进行分类处置。对建设性意见建议,吸收采纳情况要对外公开。对群众反映的实际困难,研究解决的情况要对外公布。对群众反映的重大问题,调查处置情况要及时发布。对公众不了解情况、存在模糊认识的,要主动发布权威信息,解疑释惑,澄清事实。对错误看法,要及时发布信息进行引导和纠正。对虚假和不实信息,要在及时回应的同时,将涉嫌违法的有关情况和线索移交公安机关、网络监管部门依法依规进行查处。进一步做好专项回应引导工作,重点围绕重要活动、经济数据发布和经济形势、重大改革举措、重大督查活动、重大突发事件等,做好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工作。

(四)提升回应效果。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要高度重视双柏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民互动专栏网民在线留言、在线咨询答复工作,对涉及本部门应该答复的问题,必须在2个工作日内进行答复。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市场预期和突发公共事件等重点事项,要及时发布信息。对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要快速反应,最迟要在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持续发布权威信息,有关乡镇和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带头主动发声。针对重大政务舆情,建立与宣传、网信等部门的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有关新闻媒体和网站的沟通联系,着力提高回应的及时性、针对性、有效性。通过购买服务、完善大数据技术支撑等方式,用好专业力量,提高舆情分析处置的信息化水平。

四、加强平台建设

(一)强化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政府网站运行管理,主要领导要经常过问、时刻重视,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实,要明确具体人员,将责任落实到位。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网站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1515号)和《第一次全国网站普查指标体系及基本信息表说明》要求,加强对本部门子网站的建设、运维、服务、互动、安全等工作,建立每日读网机制,落实网站管理人员,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措施,加强网站的日常监测,及时进行更新相关内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坚决杜绝出现严重错误。

(二)加强网站之间协同联动。要加强资源整合和开放共享,提升网站的集群效应,形成一体化的政务服务网络。国务院和 省、州人民政府文件在网上公开发布后,县人民政府信息中心和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在本地本部门网站转载,抓好贯彻落实。县政府办公室将不定期对各乡镇、各部门网站转载情况进行专项检查。要加强政府网站与主要新闻媒体、新闻网站、商业网站的联动,通过合办专栏专版等方式,提升网站的集群和扩散效应,形成传播合力,提升传播效果。

(三)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平台。新闻媒体是政务公开的重要平台。要在立足政府网站、政务微信微博、政务客户端等政务公开自有平台的基础上,加强与宣传、网信等部门以及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充分运用新闻媒体资源,做好政务公开工作。要通过主动向媒体提供素材,召开媒体通气会,推荐掌握有关政策、熟悉有关领域业务的专家学者接受媒体访谈等方式,畅通媒体采访渠道,更好地发挥新闻媒体的公开平台作用。

(四)发挥好政府公报的标准文本作用。政府公报要及时准确刊登本级政府及其部门发布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做到应登尽登,为公众查阅、司法审判等提供有效的标准文本。要推进历史公报数字化工作,争取到十三五期末,建立覆盖创刊以来本级政府公报刊登内容的数据库,在县政府门户网站提供在线服务,方便公众查阅。

五、扩大公众参与

(一)明确公众参与事项范围。围绕政府中心工作,细化公众参与事项的范围,让公众更大程度参与政策制定、执行和监督。州直各部门要重点围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社会管理事务、政府规章和重要政策措施、重大建设项目等重要决策事项,着力做好公众参与工作。要重点围绕市场监管、经济社会发展和惠民政策措施的执行落地,着力加强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参与。

(二)规范公众参与方式。完善民意汇集机制,激发公众参与的积极性。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要决策,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须通过征求意见、听证座谈、咨询协商、列席会议、媒体吹风等方式扩大公众参与。行政机关要严格落实法律法规规定的听证程序,提高行政执法的透明度和认可度。发挥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积极运用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做好对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评估和监督工作。公开征求意见的采纳情况应予公布,相对集中的意见建议不予采纳的,公布时要说明理由。

(三)完善公众参与渠道。积极探索公众参与新模式,不断拓展政府网站的民意征集、网民留言办理等互动功能,积极利用新媒体搭建公众参与新平台,加强政府热线、广播电视问政、领导信箱、政府开放日等平台建设,提高政府公共政策制定、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的响应速度,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同和支持。

六、加强组织领导

(一)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互联网环境下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重大意义,转变理念,提高认识,将政务公开纳入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亲自抓,明确一位分管负责人具体抓,推动本单位做好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工作。要组织实施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单位各项工作,让政府施政更加透明高效,便利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

(二)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各乡镇、各部门要整合力量,理顺机制,明确承担政务公开工作的机构,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和推进本乡镇、本系统的政务公开工作,做好本行政机关信息公开、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公众参与等工作。要与宣传部门、网信部门紧密协作,协调主要媒体、重点新闻网站,充分利用各媒体平台、运用全媒体手段做好政务公开工作。要完善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对涉及其他部门的政府信息,应当沟通确认,确保发布的信息准确一致。

(三)建立效果评估机制。政府办公室要建立健全科学、合理、有效的量化评估指标体系,适时通过第三方评估、民意调查等方式,加强对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媒体参与等方面的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不断调整、优化政务公开的方式方法。评估结果要作为政务公开绩效考核的重要参考。

(四)加强政务公开教育学习。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使其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增强专业素养。要切实将政务公开知识纳入干部职工、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等会议的学习内容,认真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和研讨交流,着力强化各级领导干部在互联网环境下的政务公开理念,提高指导、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五)强化考核问责机制。各乡镇、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抓好本通知的贯彻落实,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县委、县人民政府将把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媒体参与等方面情况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县人民政府将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政务公开工作推动有力、积极参与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表扬;对重要信息不发布、重大政策不解读、热点回应不及时、信息发布不准确、政府网站内容更新不及时等,要严肃批评、公开通报;对弄虚作假、隐瞒实情、欺骗公众,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要依纪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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