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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柏县林业局对政协双柏县第九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10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11532322015171363F-/2021-0820085 公文目录:2017年 成文日期:2017年09月18日 文章来源: 文  号: 发文日期:

 
李虹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我县现有稀缺野生动植物药材资源保护力度》的提案,已交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珍希中药材的保护

珍希中药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实际上是和森林资源的保护息息相关密不可分的,森林资源包含了:森林、林下资源、林地以及栖息在森林中的野生动物;双柏县第四次中药资源普查的中药名录,大多数药物种类就属于森林资源中的一部分,比如:黄连、小白芨、明党参等植物药就属于国家二级保护植物,在林业分类体系中,它归属于林下资源,已经列在重点保护范畴内,防风、龙胆草等虽然不是重点保护植物,但属于林下资源,也属于管护范畴。林业局对珍希中药材的保护工作,主要从森林资源保护的角度来开展,采取普遍管护和重点保护相结合的方法,对没有列入国家重点保护和云南省重点保护名录的野生动植物采取普遍管护的方式,对列入国家重点保护名录和云南省重点保护名录的野生动植物采用重点保护的方式,组织框架上是依托天然林保护工程和自然保护区工程来实施和开展的,护林队伍主要是林场职工,保护区员工,近年来,我局又新增了一批天保护林员,加强了集体林和公益林的管护;由于山大人少,巡护难度大,工作任务繁杂,特别是近年来一些商业炒作,过度夸大了部分野生中药材的药用价值,出现了过度采挖,无序利用的情况;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提高认识,加大管护力度,使有限的资源得以有恢复期并实现均衡合理发展。

二、珍希中药材保护的宣传

对珍希中药材保护的宣传工作,我们主要从两方面着手:首先是抓住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有利时机开展宣传,林改后“山定权,人定心”明晰了林业产权,保障了林农收益权,森林、林药都是老百姓自己的了,保护和发展积极性大幅度提高,老百姓有了主动管理自己的山林、林药的意识和愿望,林业部门通过加大相关政策宣传力度,有效提高林药的管护成效。二是通过林场带头发展中药材种植产业,辐射带动周边群众参与发展,自己可以上规模的种植发展了,也就不愿到山上乱挖乱采了,这样从侧面起到很好的宣传保护作用。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着重加强针对珍希中药材的专题宣传,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保护意识。

三、制定和出台《双柏县进一步加大对稀缺资源保护力度的实施办法》

该项工作也是我们一直努力解决的,由于编制、上报、审批过程复杂,受人力和经费限制,目前尚在酝酿中。如果把珍希野生中药名录中的珍希中药材、有选择的列入正在争取编制的《双柏县保护野生植物名录》和《双柏县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中,保护工作法律依据充分,保护的效果应该也是一样的。

四、中药材种植产业的发展

近年来,县林业局结合我县加快推进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的发展定位,积极响应双柏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中药材产业发展的号召,紧紧抓住政策机遇,充分利用八个国有林场现有的自然资源和优势,因地制宜,积极发展林下中药材种植。

1、种植规模:至2016年底,各林场已累计种植茯苓、滇重楼、龙胆草、续断等大宗中药材18713亩。投入资金约487万元。2017年的统计工作正在进行中,初略估算,茯苓和续断的规模和产量有较大提高。

2、主要措施:

(1)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及时成立“双柏县林业局中药材种植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局党委书记任组长亲自抓,办公室设在营林工作站,由局班子成员、相关股室长和八个国有林场场长为成员,并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局中药材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督促实施中药材种植工作。

(2)、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以林下经济开发为重点,把中药材种植业与林场后续产业发展相结合,做到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突出重点。在县林业局中药材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各林场分别编制了年度中药材种植计划和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发展目标任务。同时,建立奖惩制度,完善管理机制,明确责任,高效推进工作。

(3)、规范种植,科学管理。首先是科学规划种植区域、科学选择种植品种。依据各林场的林地自然条件,选择合适的中药材品种,做到适地适树的同时,兼顾经济效益。其次是规范种植技术,推行集约化经营管理。

(4)、科学指导,强化服务:中药材种植技术要求高、管理要求严格,为了发展好中药材产业,带动周边群众种药致富,我局中药材种植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印了《双柏县主要林下中药材种植技术》手册,发放各林场、种植专业户和部分农户;同时邀请科技局技术员、有种植经验的中药材种植大户、林科院专家,开展技术培训和现场指导,总结了成熟的种植管理技术,培养了林业技术人员,建立起了完善的科技支撑体系。

3、带动示范。国有林场是林区经济建设、生态建设的主力军,也是林下经济发展的示范带动者,一是在种植地块规划、种植品种选择、规范化种植及管理方面为当地农户做出了示范。如,我局太和江林场、马龙河林场、鄂加林场和独田林场完成的滇重楼规范化栽培技术辐射了爱尼山乡、独田乡和鄂嘉镇的农户,为这些区域的农户种植滇重楼提供了栽培示范,呈现出一批批农户、林业合作社自发种植滇重楼的良好势头;二是推广成熟的中药材种植技术,比如:马龙河林场、鄂加林场、麦地新林场利用云南松伐桩、梢头枝丫等伐区剩余物种植茯苓,大大提高了森林资源利用率,为周边地区农户提供了利用采伐剩余物种植茯苓的示范,催生了一批批茯苓种植专业户。三是建立中药材资源苗木籽种培育基地,以太和江林场、马龙河林场、鄂加林场和独田林场为主,利用科技、资金、政策、人才优势,开展部分中药材品种的育苗育种技术科研,取得了一定突破。比如:2016年底,马龙河林场已经有少量重楼仔种出售,但产量较少,规模不大。四是探索“基地+农户+企业”的发展模式,各林场根据林区实际情况,选择适合的中药材品种,建立了一定规模的基地,也有相应的技术保障,但是受到中药材市场价格波动,农户资金不足,农户发展中药材产业意愿不强等因素的影响,“基地+农户+企业”的发展模式没有形成规模,值得注意的是,我们以林农合作社为主要形式,兼顾经济林果种植和中药材种植的新模式有一定数量的发展。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加大这方面的工作力度,争取更多的农户加入到中草药种植产业中来。

总体上,我局中药材种植工作的稳步推进,极大地推动了我县林下中药材种植产业的探索和发展。国有林场作为伐区致富的“带头人”、“示范引路人”,在以中药材种植为重点的林下经济产业发展进程中发挥积极的示范作用。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感谢您对稀缺野生动植物药材资源的关注及对政府工作的关心支持!

 

双柏县林业局

2017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