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在这样一个特殊的年份,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也将进入攻坚阶段,迎来“船到中流浪更急”的关键时期。要深入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咬定三年为期目标不放松,突出今年阶段性要求,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始终保持强大攻势,推动专项斗争不断实现新突破。
一、扫黑除恶应知应会知识
1.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什么时候开始?
2018年1月23日,中央政法委召开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始。
2.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总蓝图”是什么?
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自2018年1月开始,至2020年底结束,为期3年。2018年:治标。启动,打掉一批涉黑涉恶组织,惩处一批黑恶势力“保护伞”,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2019年:治根。攻坚,对已侦破的案件循线深挖、逐一见底,使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2020年:治本。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
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是什么?
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
4.扫黑除恶 的主要特点是什么?
已上升至国家战略、斗争对象更加广泛、斗争手段更加丰富、更加强调依法打击。
5.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五个坚持”:一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发挥政治优势;二是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群众;三是坚持综合治理、齐抓共管;四是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五是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
6.扫黑除恶中的“黑”与“恶”指的是什么?
“黑”是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恶”是指恶势力、恶势力犯罪集团。
7.“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应当同时具备哪“四个特征”?
一是组织特征,较稳定、人数多、有明确的组织者;二是经济特征,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利益,有经济实力;三是行为特征,用暴力、威胁等手段,多次为非作恶;四是危害性特征,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8.“恶势力”的特征及具体表现是什么?
一般为3人以上(相对固定);经常纠集在一起;使用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多次为非作恶,欺压百姓,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
9.“恶势力犯罪集团”的特征及具体表现是什么?
(1)有3名以上较为固定的成员(有明显的首要分子);(2)经常纠集在一起;(3)共同故意实施3次以上恶势力惯常实施的犯罪活动等。
10.什么是黑恶势力“保护伞”?
(1)对象为国家公职人员;(2)利用手中权力;(3)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或包庇、纵容黑恶犯罪、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查案不力,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便利条件,帮助黑恶势力逃避惩处等。
11.“软暴力”具体表现是什么?
(1)暴力、威胁色彩不明显;(2)实施者有暴力威胁的可能性;(3)会使人产生恐惧、恐慌;(4)影响他人正常生产、工作、生活;(5)通过 “谈判”及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手段实施。
12.“扫黑”与“打黑”有什么区别?
打,是露头便打;扫,是除恶务尽,扫对广度、深度、力度提出了更高要求。“打黑”更多是从社会治安角度出发;“扫黑”是从夯实党的执政根基、巩固执政基础、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角度,在更大范围内,更全面、更深入地扫除 黑恶势力,更加重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齐抓共管。虽然一字之差,但反映的是党中央、国务院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保障社会安定有序、保障国家长治久安的坚定决心。
13.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的重点是什么?
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重点打击以下对象:
一是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二是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三是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四是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五是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六是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七是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八是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九是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十是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十一是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十二是黑恶势力“保护伞”。
14.涉黑涉恶线索举报受理的范围有哪些?
各扫黑除恶相关部门只受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对于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由有关部门处理。受理范围包括(含12类打击的重点):
(1)威胁政治安全:利用邪教组织干扰政治安全;利用网络散布污蔑党和国家领导人及其他政治谣言;发布恐怖言论、图片、视频进行恐怖宣传;利用热点问题、敏感事件聚众冲击党政机关,影响党政机关、医院、学校工作秩序;未经批准成立非政府组织,强迫他人参加;假借宗教信仰煽动民族矛盾。
(2)把持基层政权:采取“霸选”“骗选”“贿选”等手段插手、破坏农村基层选举,采取“拳头整治”“黑客政治”染指、操纵基层政权;扶持代理人,搞“小山头主义”,拉拢腐败、操控要挟党政、乡村基层干部为其“保驾护航”,贪污、侵占农村集体资产,强行入股分红。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利用家族宗族势力、封建帮派称王称霸,以大欺小,大姓压小姓,霸占他人山林、农田、水面,侵犯他人权属利益;挑起事端,干扰案件依法处理;无法无天,阻碍村民集体决议。
(4)煽动群众闹事:借医疗事故、交通事故、工伤事故以及其他纠纷煽动、组织聚众闹事;在征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策划集体非法上访、群体性(械斗)事件,挟持群众与党和政府对抗,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聚众扰乱交通秩序;以维权为名组织非法上访、闹访、缠访及上访“专业户”“代理人”;恶意诬告、诽谤、陷害他人。
(5)强揽工程:借工程项目落在本地之机,强揽工程、强送材料、阻工扰工;工程建设领域阻碍投标、串标围标、项目垄断、哄抬房价。
(6)欺行霸市:实施区域、行业垄断,包括村霸、路霸、街霸、乡霸等行霸;地痞罗汉称霸一方、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敲诈勒索、故意伤害他人、故意损坏财物、破坏安全生产;企业豢养地痞罗汉,非法处置经济纠纷、工商纠纷;客运、货运、仓储物流场所控制运营路线、强拉客源、抢占货源、非法经营、暴力打压竞争对手;无证开采矿山、非法侵占国有资产和矿产资源;汽运业和二手车市场欺诈、坑蒙拐骗、强迫交易、组建“执法队”扣车索债、非法改装、严重超载。
(7)操纵经营黄赌毒:操控娱乐场所从事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败坏社会风气、危害社会治安的违法犯罪;利用势力非法组织、引诱、介绍、容留、强迫卖淫或色情敲诈;利用势力开设赌场,赌场放贷,组织专门人员黑吃黑、恶吃恶,利用掩护经营从事赌博的电子游戏机室、动漫电玩城;与境外有组织的犯罪团伙相互勾结、组织内地人员到境内外赌博并在放贷后拘禁参赌人员;在宾馆、夜总会、旅社纵容贩毒吸毒;网吧接纳未成年人上网。
(8)非法高利放贷:非法融资、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以各种“套路贷”“校园贷”“裸贷”等方式非法高利放贷。
(9)插手民间纠纷:逞强好胜、非法牟利,暴力讨债、追债,强拿硬要、非法拘禁;采取滋扰、恐吓、威慑以及“谈判”“协商”等“软暴力”方式非法处理民间纠纷。
(10)跨国跨境: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非法组织出入国(境)务工,利用“越南新娘”等进行诈骗犯罪。
(11)涉枪、盗抢和传销、拐卖案件:非法持有、私藏、储存、携带、运输枪支弹药,非法制造、买卖枪支(网络贩卖枪支及枪支零部件);侵犯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的多发性犯罪,主要包括系列性、团伙性、跨区域盗窃团伙犯罪;入室盗窃,盗窃摩托车、电动车、助力车和电瓶,砸汽车玻璃等犯罪;抢劫、抢夺等违法犯罪;诈骗犯罪,特别是网络诈骗、电信诈骗等职业化犯罪;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传销案件;以拐骗、欺诈、绑架、贩卖、收买等手段拐卖人口。
(12)“食药环”领域:非法添加、销售瘦肉精、地沟油、病死禽畜等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小作坊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药品制假售劣、非法经营;环保违规建厂、排放,非法经营煤焦油、非法销售成品油。
(13)阻碍执行公务:违法违章建设,不听劝阻,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
(14)“保护伞”: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
(15)其他涉黑涉恶情形。
15.《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的规定是什么?
组织、领导和积极参加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境外的黑社会组织的人员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展组织成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两款罪又有其他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16.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做到哪“两个结合”?
与反腐、基层“拍蝇”结合起来;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
17.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两个一律”指什么?
对涉黑涉恶案件:一律深挖其背后的腐败问题;
对黑恶势力“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18.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案三查”指什么?
既要查办黑恶势力,又要追查黑恶势力背后的“关系网”和“保护伞”,还要倒查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
19.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哪些工作措施?
摸线索、打犯罪、挖“保护伞”、治源头、强组织。
20.扫黑除恶 的十项重点工作是什么?
全面开展摸排深挖、组织实施精准打击、坚决依法严厉惩处、着力源头防范整治、建立监管协作机制、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整顿软弱涣散村和社区党组织、做好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加强正面宣传引导。
21.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治本之策、关键之举是什么?
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22.扫黑除恶 的第一责任、直接责任、行业监管责任是什么?
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各级政法机关主要负责同志是直接负责人,各级行业监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是行业监管责任人。
23.扫黑除恶对涉黑涉恶问题突出地区、行业、领域追责方式是什么?
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对涉黑涉恶问题的突出地区、行业、领域,通过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督促其限期整改。对问题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由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依法依纪对其第一责任人及其他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绝不姑息。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对日常监管不到位,导致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问责。
24.纪检监察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重点查处的3类问题指的是什么?
一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二是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三是地方党委和政府、政法机关、相关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不力问题。
25.组织部门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工作重点是什么?
一是增强基层党组织组织力和政治功能,广泛组织发动党员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二是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形成基层治理长效机制,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三是加强村“两委”换届的组织领导,严格人选和程序把关,坚决把涉黑涉恶等不符合村干部条件的人挡在门外。
26.“村霸”问题的主要表现形式是哪五个?
①干扰基层政权,通过“拳头”、欺骗、贿选等手段插手基层选举,争当村干部或扶植代理人,插手基层公共事务;
②欺压村民百姓,强拿硬要、随意殴打、寻衅滋事,甚至雇黑佣黑形成帮派势力;
③破坏经营秩序,在土地流转、矿产开采、工程建设、客货运营等过程中暴力打压竞争对手;
④侵占集体资产,非法侵占、骗取国家项目资金,非法占有集体土地、矿产资源;
⑤农村宗族势力依仗人多势众,恃强凌弱、横行霸道、危害一方。
27.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五不能”“六不宜”情形是什么?
(1)“五不能”指的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作为村“两委”候选人:
①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未满五年的,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的;②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被判处刑罚正在执行期间的,因故意犯罪刑满释放未满五年的;③欺压群众、横行霸道,涉及“村霸”、宗族恶势力、黑恶势力,群众反映强烈的;④有违背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行为的,组织或参与邪教组织、非法宗教活动的;⑤参与或指使他人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等不正当手段参选,用各种方式操纵、干扰选举的。
(2)“六不宜”指的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宜作为村“两委”候选人:
①有严重违法用地、违章建房行为尚未整改,以及近5年内有严重损害生态环境、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多生育行为被查处的;②煽动、组织、参与非法上访,或长期无理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③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撤销的;④因聚众赌博、嫖娼等被处以治安拘留及以上处罚,或有涉毒问题的;⑤道德品行低劣,影响较坏,在群众中没有威信的;⑥现任村“两委”干部长期外出,连续时间超过6个月,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等其他不宜提名情形。
28.村“两委”换届中,候选人联审机制是什么意思?
以县为单位,组织、民政部门密切配合,对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候选人统一征求县级纪检监察机关、法院、检察、综治、信访、公安、国土、司法行政、卫计等部门意见,进行资格把关,把黑恶势力挡在门外。
29.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存在问题主要表现有哪些?
①党组织班子配备不齐、书记长期缺职离岗、工作处于停滞状态的;②党组织书记不胜任现职、工作不在状态、严重影响班子整体战斗力的;③班子不团结、内耗严重、工作不能正常开展的;④基本组织制度形同虚设、不开展党组织活动的;⑤村务居务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混乱的;⑥宗族宗教和黑恶势力干扰渗透严重、社会治安问题和信访矛盾纠纷集中的;⑦无固定办公活动场所和便民服务设施的;⑧党组织服务意识差、服务能力弱,群众意见大的。
30.扫黑除恶如何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
31.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六个围绕、六个重点督导”中“六个围绕”指什么?
围绕政治站位、围绕依法严惩、围绕综合治理、围绕深挖彻查、围绕组织建设、围绕组织领导。
一是围绕政治站位,重点督导党委、政府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指示和中央决策部署情况,贯彻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总体要求和实施步骤情况,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切实履行扫黑除恶重大政治责任情况。二是围绕依法严惩,重点督导扫黑、除恶、治乱的成效,特别是发动群众情况,严守法律政策界限、严格依法办案,确保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情况。三是围绕综合治理,重点督导各部门齐抓共管,相关监管部门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加强日常监管,形成强大合力、整治突出问题情况。四是围绕深挖彻查,重点督导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深挖黑恶势力背后“保护伞”情况。五是围绕组织建设,重点督导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严防黑恶势力侵蚀基层政权,为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提供坚强组织保证情况。六是围绕组织领导,重点督导各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大统筹力度,层层压实责任,推动解决经费保障、技术装备、专业队伍建设等重要问题情况。
32.对不属于涉黑涉恶案件的违法犯罪行为,应如何报案?
对不属于涉黑涉恶案件的违法犯罪行为,属于治安、刑事案件的,广大人民群众可向当地派出所报案,由公安机关依法进行调查处理;属于民间纠纷的,可通过当地基层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调解,或是通过法律程序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33.涉黑涉恶问题呈现出哪些新特点?
一是公开砍杀打斗、划分地盘等“硬暴力”明显收敛,更加注重就地伪装、易地隐身,企图瞒天过海。二是从传统行业领域向金融、网络等新兴领域延伸触角,企图利用法律空白点、监管盲区,隐蔽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三是以“公司化”形式,将非法聚敛的财富洗白为“合法”财产。四是千方百计与个别党政干部、政法干警结成利益关系,企图寻求保护。
34.2019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哪六个方向延伸?
——向侦破大案、打财断血进一步延伸。要以黑恶积案清零、问题线索清零为目标,重拳出击、穷追猛打,不断取得突破性战果。
——向网络空间、新兴领域进一步延伸。要把网络空间、新兴领域纳入专项斗争重点领域,有针对性采取措施,防止其成为滋生黑恶势力的新温床。
——向深挖幕后、打伞破网进一步延伸。要把打击“保护伞”作为下一步主攻方向,务必做到除恶务尽。
——向依法惩治、快诉快判进一步延伸。要充分做好准备,高质量、高效率推进起诉、审判工作,确保黑恶犯罪依法受到应有惩处。
——向综合整治、堵塞漏洞进一步延伸。要坚持边打边治边建,从打击为主向打击、整治并重转变,从政法、纪检监察、组织部门为主向各行业主管部门联动转变,努力让各行各业都成为涉黑涉恶问题的“绝缘体”。
——向固本强基、铲除土壤进一步延伸。要把夯实根基作为重要任务,不断增强基层组织对黑恶势力的“免疫力”。
二、黑恶势力“保护伞”及充当“保护伞”的四种形式
黑恶势力“保护伞”,主要是指国家公职人员利用手中权力,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或包庇、纵容黑恶犯罪、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查案不力,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便利条件,帮助黑恶势力逃避惩处等行为。按照中央“两个一律”的要求,即对涉黑涉恶案件,一律深挖背后腐败问题;对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在接受涉黑涉恶势力给予的“好处”和利益后,利用职务便利,为涉黑涉恶势力横行乡里甚至逃避纪律法律制裁提供方便,是部分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典型形式。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各地通报曝光看,尽管形式或明或暗,但“保护伞”的“操作方式”万变不离其宗。
一是利用职务之便或职务影响,协调公安、检察或审判机关对相关涉黑涉恶人员“网开一面”,使其逃避应有处理或制裁。
如广东省惠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原支队长刘来发多次收受张伟良涉黑犯罪团伙钱财,在侦办其涉黑犯罪线索过程中,多次意图以个案处理代替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结案,为其开脱罪行。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原副主任曾高则收受另一涉黑犯罪团伙头目张奋强亲属钱款,违规安排会见,承诺帮助其减轻处罚。
二是与涉黑涉恶团伙骨干结为“兄弟”或利用自身影响为其“站台”,提供便利。
如河北省廊坊市安次区政协原主席杨广恒接受涉黑团伙头目杨玉忠安排的旅游,低价从其手中购买房产,违规到其实际控制的新城医院工作。杨广恒利用职务影响,违规向廊坊市行政审批局、安次区环境保护局相关人员打招呼,帮助新城医院办理审批手续,为杨玉忠“站台”。
三是利用自己接触“内部消息”或举报信息的机会,为涉黑涉恶势力实施不法行为通风报信、提供关照,甚至成为其“内鬼内应”。
如贵州省凤冈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工作人员张力,应涉黑涉恶人员冷某邀请入股其开设的赌场。在值班期间获取举报反映冷某等人开设赌场的信息后,张力故意将举报信息和报警人电话号码泄露给冷某,提醒其防范公安机关查处。
四是不担当不作为间接助长涉黑涉恶势力。部分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虽然与涉黑涉恶势力没有直接交集,但因为习惯当老好人而不闻不问,或出于政绩考虑而粉饰太平,在扫黑除恶方面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客观上充当了“保护伞”。
如山东省平阴县委、县政府和相关部门单位打击村霸恶势力犯罪团伙不担当不作为。因未认真履行职责,放任纵容黑恶势力横行乡里、危害一方,该县两位前任县委书记和现任县委书记同时被问责。在公开曝光的狄治民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中,兴华乡(后改为兴华镇)前后四任党委书记,因包庇、纵容狄治民涉黑犯罪团伙,均受到严肃处理。
三、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十五种类型
1.出资分红型:在黑恶势力设立的公司、企业入股分红、合伙经营,或与黑恶势力犯罪分子相互勾结、共同犯罪的。
2.纵容包庇型:利用职务便利,为黑恶势力提供犯罪时间、条件,纵容、包庇犯罪的。
3.阻挠查处型:利用自己的权力和便利,使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分子避免公安司法机关侦查、查禁、指控、起诉、审判和怀疑,为其通风报信,隐匿、毁灭、伪造证据;阻止他人作证、检举揭发,甚至指使他人作伪证;帮助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分子逃匿;或者阻挠、干扰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查禁;以阻挠、拖延、不履行职责等方法,干扰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分子的查处,为其获取非法利益的。
4.站台撑腰型:为黑恶势力排除异己、谋取利益撑腰出头而违规立案、越权执法、违法办案的。
5.打击报复型:对涉黑涉恶犯罪举报人打击报复的。
6.有案不查型: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有警不接、有案不立、立而不侦、有证不取、该捕不捕、该诉不诉,以及随意变更强制措施、撤销案件的。
7.通风报信型:在办案中跑风漏气、泄露案情,或向黑恶势力犯罪分子通风报信,帮助其逃避处罚的。
8.开脱罪责型:以普通个案处理代替涉黑组织犯罪结案,企图为黑恶势力开脱罪责的。
9.枉法裁判型:捏造事实、毁灭证据、伪造自首立功等材料、不依法履职、审查核实证据,使涉黑涉恶犯罪分子漏捕、漏诉、漏判或重罪轻判的。
10.追赃不力型: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黑恶势力违法所得、赃款赃物不能追缴而放纵犯罪的。
11.串通案情型:在羁押监管过程中失职渎职,为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或罪犯里勾外联、串通案情、遥控指挥提供便利条件或放任不管的。
12.违规吃请型:在教育改造涉黑涉恶罪犯过程中收受罪犯及家属财物或接受吃请,违规给予表扬、记功等考核成绩的。
13.违规减刑型:违规违法呈报并办理涉黑涉恶犯罪分子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监外执行的。
14.帮人说情型:违规违法打探案情、说情打招呼、干预涉黑涉恶案件依法办理的。
15.打击不力型: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致使对涉黑涉恶犯罪打击不力的腐败行为。
四、2019年,这些人要小心,不要成了黑恶势力的帮凶成为打击的重点对象:
1. 假如,你是一个农民,但你有一个当村支书的“铁哥们”“把兄弟”,在村里可以一手遮天、说一不二,是个名副其实的“村霸”,你感觉跟着他干很牛掰,通过组织拉票贿选还帮你当上了村干部,之后你们垄断村里的各种资源,啃食村民利益,霸占或低价转让村集体资产攫取利益,干一些违法乱纪的勾当。好了,你们就是扫黑除恶 的最佳对象。
2. 假如,你是一个打工的,但你的工作环境是一个大型游戏厅或者电玩城,实际上它就是一个披着合法外衣的赌博黑窝点,所谓的游戏机就是赌博机,什么“一剑十八鲨”“万能鲨”“海鲨王子”等赌博游戏应有尽有,你的老板很牛,十足黑老大的范,雇了一帮小弟看场子,“站岗放哨”“维护秩序”,你就是其中之一,那么你的行为可能涉嫌了开设赌场罪或赌博罪。
3. 假如,你在一个矿业公司上班,还是一个部门经理负责组织生产,你的老板更牛掰,什么“优秀企业家”“政协委员”光环罩身,但背地里却网罗一帮地痞流氓,用猎枪、铁棍和炸药开道,暴力抢夺矿井,是威震 一方的“矿霸”, 没有资质私挖滥采,对不起,扫黑除恶时,你也会成为“非法采矿罪”的犯罪嫌疑人之一。
4.假如,你是一名整天陪游客“游山玩水”的导游,当然这并不是你工作的主要目的,你的另一项工作就是带游客“赶场购物、强迫交易”赚取钱财,当然这肯定会遇到不识趣、不听话甚至对抗的游客,但这难不倒你,因为你并不是一个人在战斗,后面有挺你的江湖“大哥”,当然那些卖货的也不是善茬,不识趣的就恐吓,不听话的都关小黑屋,对抗的那就直接打趴下。对了,你就是所谓的黑导游!
5.假如,你是一名疾恶如仇的“愤青”,整天对社会不满,对政府失望,觉得世界太黑暗,却没有什么发泄渠道,有一天你在网上认识了一位“高人”自称民间正义人士,与你志同道合,于是编造一些虚假灾情、警情和恐怖信息,甚至抹黑党和政府的视频、言论等,让你整天通过各种微信网络渠道传播。实际上,你已经被境外的反华黑恶势力所利用,你还有好吗?
6.假如,你刚中学毕业没有找到工作,但突然有一天遇到一个“大哥”,对你特别好,带你吃香喝辣,还出入娱乐场所,并给你安排了一份工作,不仅包吃包住,报酬还特别高,就是让你把一包东西藏在身体里运到它地甚至出国,你感激不尽百依百顺,其实他就是一个“黑毒贩”,而你的工作就是运毒马仔,是要判死刑的。
7. 假如,你为一家“小贷”公司工作,实际上你也知道它就是一个放高利贷的,既然是高利贷,自然就有还不起钱的,但是这个并难不倒你的老板,而你就是帮他讨债的,你以为“欠债还钱,天经地义”“犯什么法”,对还不起钱的,你们就恐吓、堵门、殴打、拘禁、侮辱,遇到“于欢”那样的可能你就被他拿刀捅死了,没遇上算你幸运,但是这次又遇上了扫黑除恶。
8.假如,你在一家“会所”“浴池”或者“KTV”等场所工作,表面上只是一个服务员,然而,你的老板就厉害了,黑白两道通吃,胆子也大,表面合法经营,但内藏“黄赌毒”,甚至还干着逼良为娼的勾当,虽然你人不恶,但是对老板的指示也是言听计从,这样你就成了犯罪的帮凶。
9.假如,你给一个房产开发商打工,是的,暴利行业待遇不错,也可能是家拆迁公司。然而,征地拆迁哪有那么顺利的,遇到几个 “钉子户”那是在所难免的,不过你的老板就厉害了,也是黑白通吃,手下都是蛮横跋扈的地痞无赖,你天天跟着他们对“钉子户”威胁恐吓、掐电断水、破坏滋扰、砸玻璃喷油漆,最后还暴力强拆。你这就是典型地跟黑恶势力挂上边了。
10.假如,你是一位自认遭遇不公、利益受损的上访户,长期以来问题始终得不到解决,正好有一个跟你“同病相怜”的人,要拉你入伙抱团取暖,煽动包括你在内的一群人上街游行示威、喊口号、拉条幅、围堵政府机关、扰乱公共秩序,你认为人多力量大,这样就可以解决你的问题,所以你也乐此不疲,谁知这是一伙搞政治阴谋的黑恶势力团伙,你又被利用了,能有好吗?
11.假如,你平时游手好闲无所事事,一天有哥们给你提供了一个好差事,不用卖苦力,也不用动脑筋,在哥们控制买断的菜市场、夜市、早市,向小摊小贩收管理费,实际上就是“保护费”,欺行霸市、嚣张跋扈,遇到不服管理的、或不交钱、少交钱的,就骂骂咧咧,闹僵了就掀摊子,甚至拳脚相加,小摊贩们寄人篱下,也只能敢怒不敢言!那好,你有一个响当当的名号“市霸”。
12.假如,你是一个基层公务员,你以为黑恶势力“保护伞”永远都不会跟你挂上边。你错了,“保护伞”听起来好像“高大上”,实际上并不分层级,只要你拿了人家好处,不用什么称兄道弟,在管理职责内,对一些人欺压百姓、横行霸道的行为视而不见、包庇纵容、违法不纠、执法不严、有案不立、有案不查,那么你就成了地道的黑恶势力“保护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