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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柏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双柏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55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11532322015171363F-/2021-0820150 公文目录:2020年 发文日期:2020年09月08日 文章来源: 文  号: 成文日期:

尹久光代表:

 

你提出的双柏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55号建议“关于双柏县妥甸镇丫口村委会山尾巴村民小组地质灾害点整村搬迁的建议”,已经转我局办理。你们提出的主要建议是:“建议县人民政府给予列项搬迁,将山尾巴、老杨村16户常住农户搬迁至双柏县彩路沿线原妥甸“查姆缘”集中安置点,解决16户农户的安全隐患问题”。我局对你的建议高度重视,目前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2005年雨季中,经过专家现场踏勘认定山尾巴列为小型滑坡地质灾害隐患点,并监测至今。在监测过程中要求搬迁避让,但是农户不愿意搬迁。现由于各级财政困难,难以及时解决你建议的“常住农户12户、41人”的地质灾害搬迁补助资金;老杨村因不属于地质灾害隐患点,你建议中“至今还有4户18人仍居住在老杨村”的情况,如果该部分群众有意搬迁,建议从其他渠道争取资金解决;经过对接妥甸镇,目前双柏县彩路沿线原妥甸“查姆缘”集中安置点地块暂时空闲,如果山尾巴、老杨村16户常住农户愿意搬迁、且已经争取到项目资金时,能否搬迁至该地还要结合当时该地块空闲情况确定。

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密切关注国家和省、州的政策资金支持导向,在群众确实愿意搬迁、且能落实地块的情况下,积极为山尾巴的群众向上汇报争取地质灾害搬迁避让资金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恳请提出批评意见、建议。感谢你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双柏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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