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柏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双柏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省对下转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第二部分 双柏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一部分
双柏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部门预算 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双柏县林业和草原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和县委关于林业和草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林业和草原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二)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
(三)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
(四)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
(五)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
(六)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
(七)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及产业发展相关工作。
(八)贯彻国家、省、州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等产业政策措施,拟订相关林业和草原产业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有关工作。
(九)组织、协调、指导国有(集体)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
(十)组织、协调、指导县自然资源公安局工作,监督管理自然资源公安队伍,指导相关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有关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十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
(十二)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县政府规定的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经济运行分析。
(十三)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和外事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双柏林业和草原局为双柏县林业局管理的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10名,现设办公室、资源保护股、科普宣教股三个股室。
(三)重点工作概述
县林业和草原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和县委关于林业和草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林业和草原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重点工作是:
1、林业经济指标目标任务:实现林业行业总产值31.36亿元,同比增长12%;完成GDP核算林业总产值增速达8%以上;完成林业固定资产投资任务2.4亿元;完成向上争取林业转移支付资金9933万元以上。
2、实施生态工程目标任务:实施天保工程森林管护任务487.82万亩、封山育林0.5万亩;实施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兑现152.73万亩;选聘生态护林员660名;完成义务植树60.4万株、四旁植树85万株;实施森林抚育3万亩;实施退耕还林1.2万亩;实施贫困国有林场扶贫项目1个;实施退化防护林修复1万亩;实施征占用林地恢复植被异地造林4380亩。
3、林业产业发展目标任务:巩固核桃种植面积在100万亩以上,青花椒种植面积达10万亩;积极引导和发展林药、林菌、林菜等林下种植;发展以松脂、歧化松香、桉叶油加工为主的林化产业,积极培育香料树种栽培试验示范基地;进一步加快林木种苗培育,新增育苗面积100亩。扶持打造5个以上省级林业龙头企业,带动超5亿元的骨干产业。
4、资源保护目标任务:严格落实防火责任,切实加强火源管理和火情监控,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群死群伤事故,实现年度森林火灾不超过21次、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1‰以、森林火灾当日扑灭率不低于98%、森林火灾案件查处率不低于85%;确保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以下、林业有害生物无公害防治率达90%以上、林业有害生物发生率控制在5%以下、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测报准确率达到90%、林业有害生物常发区监测覆盖率达到100%。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率达100%,湿地保护率达60%以上。全县林地保有量508万亩以上,森林保有量430万亩以上,森林覆盖率达75%以上,森林蓄积量达2200万立方米以上。
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截至2019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 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10人。在职实有59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10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55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55人。
车辆编制9辆,实有车辆9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205.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05.5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上年结转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07.8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正常晋升后工资费用和社会保障费用相应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205.5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205.56万元,上年结转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05.56万元(本级财力1205.56万元,专项收入0.0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0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07.8万元,主要原因是正常晋升后工资费用和社会保障费用相应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205.5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205.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05.5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7.8万元,主要原因是正常晋升后工资费用和社会保障费用相应增加;项目支出0.00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7.15万元;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53.64万元;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34.14万元;2130201 行政运行:812.91万元;2210201 住房公积金:65.36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基本支出978.86万元,其中: 30101 基本工资:237.54万元; 30102 津贴补贴:392.69万元; 30103 奖金19.8万元;30107 绩效工资:62.73万元; 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7.15万元;30109职业年金缴费19.09万元; 30110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9.02万元; 30111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4.14万元; 3011201 工伤保险:2.72万元; 3011299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62万元; 30113 住房公积金:65.36万元; 30201 办公费:3.64万元; 30206 电费2.38万元;30207 邮电费:4.75万元; 30211 差旅费:8.83万元; 30215会议费:0.95万元;30216 培训费:0.95万元; 30217 公务接待费:2.85万元; 30228 工会经费:8.17万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97万元;30239其他交通费用23.76万元。
项目支出0.00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金额0.00万元。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我单位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95万元,较上年减少0.05万元,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我单位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下降)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我单位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85万元,较上年增加0.15万元。
公务接待费预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森林督查工作开展,公务接待预算增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我单位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2.97万元,较上年增加7.32万元,增长28.5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97万元,较上年增加7.32万元,增长28.53%。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0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增加主要原因是2019年森林防火工作机构改革职能职责划归应急局,2020年森林防火工作机构改革职能职责划归林草局,所以森林防火车辆运行维护费预算增加。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无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 年初预算:指年初根据单位人员情况、工资水平、社会缴费相关政策依据、工作量等情况,对一个单位一年的全部收支做出计划;
2.基本支出:指一个单位人员工资、社会缴费和机关运行所需的基本经费 ;
3.项目支出:除人员工资、社会缴费和机关运行的基本经费以外的其他支出;
4.商品和服务支出:是指根据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后的支出按经济分类科目划分,具体指单位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支出(不包括基本建设、固定资产等投资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6.“三公”: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7.行政运行:指用于单位保运转的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和日常公用经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20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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