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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预算公开
双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双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六、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十、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双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基本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四、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六、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七、新增资产配置表
双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根据《楚雄州部门预算管理暂行办法》,本单位实行综合预算的原则,全部收入和支出纳入部门预算,为独立的一级预算单位。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制定的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权益维护、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服务管理、拥军优抚、褒扬纪念、解难帮困等法规政策并组织实施。拟定实施退役军人保障服务的管理措施和工作方案。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服务管理、待遇保障等工作。
3.组织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工作,负责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教育、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宣传、信访接待办理等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按照中央、省、州的政策要求,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的实施意见并组织落实。
5.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负责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
7.承担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军属和其他优抚对象抚恤、优待等工作。负责双拥创建、烈士褒扬、走访慰问等活动。
8.拟订烈士纪念设施建设规划和管理维护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烈士纪念设施、军人公墓的建设和管理维护,组织开展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承担拟列入国家、省重点保护单位烈士纪念设施报批事宜。
9.负责指导督促乡镇开展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帮扶援助工作。负责退役军人荣誉奖励、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10.职能转变。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保障体系,协调各方力量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11.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双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于2018年11月27日组建成立,根据中共双柏县委办公室 双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双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双办字〔2019〕66号)要求,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设内设4个机构,为股级,分别为:办公室、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股(政策法规股)、移交安置股、拥军优抚股。根据《中共双柏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成立双柏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和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的通知》(双编发〔2019〕1号)要求,2019年5月成立下属事业单位双柏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机构规格股所级,非独立核算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坚持党建引领,狠抓队伍建设,自身建设全面加强。一是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始终把党的领导贯穿退役军人工作全过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退役军人各项政策落地落实。二是强化党的建设与政治纪律,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理论学习中心组,支部主题党日紧密结合退役军人工作开展有声有色、亮点纷呈。三是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抓实抓细全面从严治党“六个年”工作和“十个一”警示教育,制定印发一系列工作实施方案,分解责任清单、强化督查检查,为推进退役军人各项工作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障和组织保障。四是按照“初始即严、一严到底”的原则,坚持不懈纠“四风”、正歪风、树新风,全县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党风政风持续向上向好,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不断巩固,干部职工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进一步提升。
2.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服务保障体系建设不断完善。一是及时调整充实县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完善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和办公室工作细则,形成了分级负责、齐抓共管的良好态势。二是按照“全覆盖”和“五有”标准,全面规范94个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职能职责、运行机制和考核体系。为8个乡镇85个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制作配发职责制度牌372块,悬挂政治文化图片、标语279块,不断营造浓厚的“军”味文化。三是积极争取,解决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场地不达标的问题,投入15万多元全面升级打造成“退役军人之家”。四是将妥甸、大庄、爱尼山3个服务站作为重点创建全国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站并顺利通过了省州验收,稳步提高基层服务站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五是采取集中到县和下沉到村的方式,组织主办县乡退役军人事务政策业务培训24期,培训工作人员和服务人员290人次,对退役军人组织关系转接、意识形态工作、优抚政策、双拥工作以及信访维稳等内容进行讲解,全面提升基层工作人员综合能力。
3.加大宣传矩阵,强化褒扬纪念,全民崇军风向标牢固树立。一是疫情防控期间,全县216名退役军人在倡议号召下积极参与防疫一线的排查检测和蹲点值守工作,积极参与捐款2万余元,捐赠水果、蔬菜等3吨多。发布退役军人新冠肺炎“战‘疫’”报道5篇,挖掘11名退役军人先进典型事迹,进一步展示新时代双柏退役军人责任担当精神。二是在“八一”建军节、纪念抗日战争胜利75周年和纪念抗美援朝出国作战70周年期间,制作发布“退伍不褪色、岗位展英姿”专题报道12期,整理编撰双柏籍烈士英名录和抗日阵亡将士名录,发布红色纪念回忆文章10篇,讲述英烈故事,宣传先进典型。三是组织社会各界举行“清明祭英烈”烈士祭扫和“9.30”烈士纪念日公祭活动,进一步弘扬英烈,传承红色基因。四是积极整理烈士纪念设施情况,收集56名双柏籍烈士事迹,加大对烈士事迹的宣传和弘扬。五是制定《烈士纪念设施建设修缮总体规划》,将规划总投资1308万元的烈士纪念设施建设项目纳入“十四五”项目规划。统一制度规范管理县内6处烈士纪念设施,争取资金2万元对有破损的士纪念设施进行局部修缮。六是组织全县3500多名干部职工开展《英烈保护知识测试》,与县级相关部门开展非法销售高仿人民币图样和印有英雄烈士的冥纸冥钞行为及时予以查处,加强对英雄烈士的保护,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4.突出关爱关怀,用心解困帮扶,军人军属荣誉不断彰显。一是会同县人武部向立功受奖现役军人家庭送喜报,采取“送、挂、讲、照、留”五步工作法,持续在春节、“八一”开展送挂“光荣之家”光荣牌工作。二是积极为新战士举行座谈宣讲政策、集中颁发悬挂光荣牌、合拍集体照记录荣誉、组织群众开展欢送仪式“四尊崇”活动。三是主动开展退役军人返乡“五关爱”活动,为退役军人举行返乡欢迎仪式,向他们提供“回乡办事流程卡”、“办事联络卡”,发放“就业创业手册”,开展专场招聘会,多措并举提供学历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等服务。四是融合“四万三进”活动构建常态联系制度,与405名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开展“一对一”结对帮扶,收集他们反映的意见和建议29条,帮助解决生产生活难题15件次。通过数据对比和实地走访,建立困难退役军人台账,向374名困难退役军人发放慰问金和慰问品7.48万元,帮助59名优抚对象及时办理医疗救助,救助资金10.19万元。
5.严格落实政策,细化工作措施,退役军人保障更加有力。一是认真落实政策法规,按月足额向优抚对象发放各类抚恤金、生活补助和临时价格补贴,及时发放义务兵家庭发放优待金,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金。二是持续做好优抚对象信息核查工作,强化数据精细化管理,全面核准人员健在情况,对已故优抚对象多发的优抚金及时进行追缴。三是落实60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军人优抚待遇,为1名退役伤残军人提供了伤残抚恤关系接转服务,做好1名老复员军人、1名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和2名参战人员审核上报工作。四是全面完成退役士兵“两保”接续工作,核查登记受理53人,缴费51人(其中2人已缴足)。五是严格遵循“阳光安置”“透明安置”“高效安置”的原则,年度接收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8名退役士兵全部安置到事业单位,在8月上旬全部完成相关手续上岗工作。六是扎实开展军休干部服务保障工作,不断提升服务保障水平,年内组织2名军休干部进行健康体检,足额发放军休干部退休金和补贴资金。七是足额向7名企业军转干部发放生活补贴、门诊费等各类资金,按标准及时缴纳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医疗保险、补助等各类费用,率先在全州完成5名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年度审核认证,不断提升军转干部的帮扶解困和服务保障水平。
6.强化教育培训,鼓励支持引导,就业创业渠道显著加大。一是动员退役士兵向省级定点培训机构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发动47名退役军人报考高职扩招,组织251名农村退役军人参加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持续提高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能力和生产技术水平。二是先后组织300余名有求职意向的退役军人参加“线上线下”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联合企业精准发布招聘信息,累计推介退役军人定向岗位280多个,其他各类工作岗位520多个,主动为退役军人提供就业服务。三是与人社、扶贫等部门向县外省外用工企业输送农村籍退役军人及家属5人,协调有用工需求的相关部门接收退役士兵2人,积极开展输出就业和推荐就业工作。四是建立完善77名退役军人注册登记150家内资企业服务台账,落实各项金融政策,帮助退役军人申请办理“贷免扶补”小额担保贷款60万元,协调减免20家符合条件企业的税收31.96万元,逐步提升退役军人创业成功率。五是先后选送县内3家优秀退役军人创办企业参与省、州举办的第二届“建行杯”创业赛事活动,1家企业顺利进入云南省总决赛并获得省级赛事“优胜奖”,有效鼓舞退役军人投身创业。
7.加强思想教育,退役军人稳定局面持续巩固。一是深入开展学习张富清、杜富国和“最美退役军人”先进事迹活动,利用村(社区)在春节、“八一”座谈会、“三会一课”开展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教育170余场次,不断夯实“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的思想根基。二是加强《退役军人保障法》的宣传和政策解读,向全县退役军人发放宣传册4000余份,依托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站开展心理疏导、政策解答和法律援助等工作,维护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
8.加强协调联动,凝聚工作合力,双拥创建扎实向前推进。一是把双拥工作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总体规划,列入《政府工作报告》重要内容,全面推进双拥各项工作的落实。二是不断巩固全省“双拥先进县”创建成果,强化双拥宣传,在车站、医院、银行等服务窗口全覆盖设置军人优先、优抚对象优先标识,并严格落实政策,推进双拥工作不断向一线延伸。三是积极开展春节、“八一”慰问驻军部队和优抚对象活动,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深入部队慰问官兵,县乡村三级干部全覆盖走访慰问优抚对象,向驻军部队和优抚对象发放慰问金(慰问品)。四是主动协调解决县委议军会和军政座谈会明确交办驻军部队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深入开展“政策、法律、文化、民俗”进军营,“军事日”和“军民共建志愿服务”等各项促进军政军民团结的活动。五是积极开展部队营区周边环境整治“美丽军营”创建活动,对部队营区及周边存在的9件问题进行彻底全面整治。六是全力保障驻双部队官兵权益,着力解决“三后”问题,有效执行随军家属就业政策,协调帮助6名现役军人子女入学入园。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0年10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事业编制5人。在职实有9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9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 0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473.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73.66万元,占比为100%,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60.94万元,增长14.7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在职人员变动(所属事业单位调入事业人员3人),相应工资、五险等人员经费和包干公用经费增加27.94万元;二是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养老保险补缴(县级配套补助资金)纳入预算,增加30.00万元;二是调拨划转车辆1辆,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73.6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73.66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73.66万元(本级财力473.66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0.94万元,增加14.7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在职人员变动(所属事业单位调入事业人员3人),相应工资、五险等人员经费和包干公用经费增加27.94万元;二是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养老保险补缴(县级配套补助资金)增加30.00万元;二是调拨划转车辆1辆,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费3.0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73.6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473.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3.6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0.94万元,增加14.7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在职人员变动(所属事业单位调入事业人员3人),相应工资、五险等人员经费和包干公用经费增加27.94万元;二是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养老保险补缴(县级配套补助资金)增加30.00万元;二是调拨划转车辆1辆,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费3.00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与2020年9.61万元对比,增加3.69万元,增长38.4%,增加的主要原因事业人员增加3人,人员增加导致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经费增加。
2080802 伤残抚恤16.80万元,主要用于发放伤残退役军人、优抚对象抚恤补助。与2020年10.96万元对比,增加5.84万元,增长53.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抚恤补助标准提高,导致县级配套补助经费增加。
2080805 义务兵优待104.00万元,主要用于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与2020年108.00万元对比,减少4.00万元,下降3.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年度入伍新兵人数较上一年减少。
2080899 其他优抚支出70.00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军人、优抚对象补助支出,与2020年85.5万元对比,减少15.5万元,下降18.1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退役军人、优抚对象自然减员。
2080901 退役士兵安置12.00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年度自主择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与2020年36.00万元对比,减少24.00万元,下降20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年度自主择业退役士兵较上一年相比人员减少,导致退役士兵安置经费减少。
2080904 退役士兵管理教育6.00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士兵教育培训,与2020年5.00万元对比,增加1.00万元,增长2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对退役士兵教育培训的力度持续加强,导致退役士兵管理教育经费增加。
2080905 军队转业干部安置8.84万元,主要用于自主择业军转干部退役金补助经费支出,与2020年21.41万元对比,减少12.57万元,下降58.7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自主择业军转干部自然减员,导致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经费减少。
2082501 其他城市生活救助9.6万元,主要用于未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的退役军人生活救助,与2020年相比,增加9.6万元,增长10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该项经费未纳入2020年预算,导致该项经费增加。
2082801 行政运行144.9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在职行政事业人员工资及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工伤保险、遗属补助、职工工会经费、办公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支出。与2020年112.74对比,增加32.25万元,增长28.61%,增长的主要原因事业人员增加3人,人员增加,导致行政运行经费增加。
2082899 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22.00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军人事务管理的其他支出,与2020年相比,增加22.00万元,增长10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该项经费未纳入2020年预算,导致该项经费增加。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5.7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为行政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与2020年5.64万元相比,增加0.11万元,增长0.02%,增长的原因是行政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基数有所变动,导致行政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经费增加。
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2.0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为事业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与2020年相比,增加2.09,增长100%,增加的主要原因我单位所属事业单位虽然已成立(核定事业编制5名),但实际未调入工作人员,后调入增加3名事业人员,导致事业单位医疗增加。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3.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与2020年2.32万元相比,增加0.98万元,增长42.2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增加事业人员3名,人员增加导致公务员医疗补助增加。
2101401 优抚对象医疗补助45.00万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与2020年8.34万元对比,增加36.66万元,增长400.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优抚对象向老龄化增长,符合补助条件优抚对象增加,导致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经费增加。
2210201 住房公积金9.98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与2020年7.2万元对比,增加2.78万元,增长38.6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事业人员增加3人,在职人员增加导致住房公积金增加。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基本支出473.66万元,其中:30101 基本工资:33.61万元,30102 津贴补贴:40.27万元,30103 奖金:31.00万元,30107 绩效工资:6.44万元,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3.3万元,30110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7.48万元,30111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33万元,30112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36万元,30113 住房公积金:9.98万元,30201 办公费:2.4万元,30206 电费:0.12万元,30207 邮电费:1.00万元,30211 差旅费:0.5万元,30217 公务接待费:0.3万元,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万元,30239 其他交通费用:5.94万元,30304 抚恤金:16.80万元,30305 生活补助:146.00万元,30307 医疗费补助:45.84万元,30311 代缴社会保险费:30.00万元,30399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6.00万元。
1.301工资福利支出145.76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工资、社保费、住房公积金以及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与2020年107.91万元对比增加37.85万元,增长35.08%,增加的主要原因为事业人员增加3人,在职人员增加导致工资、社保费、住房公积金以及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预算增加。
2.302商品和服务支出13.26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行政人员公务交通补贴以及单位运转日常公用支出。与2020年14.2万元对比减少0.94万元,下降6.6%,减少的原因为人员增加,公用经费、公务交通补贴预算随之增加,但2020年工会经费是单独预算,而2021年工会经费预算是统一纳入公用经费预算,导致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整体减少。
3.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14.64万元,主要用于支付退役军人、优抚对象生活补助、抚恤金、医疗补助,以及年度自主择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代缴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单位补缴(县级财政补助)部分及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人员个人部分。与2020年290.61万元对比增加24.03万元,增加27.05%,增加的主要原因为代缴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单位补缴(县级财政补助)部分及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个人缴纳部分(县级财政补助),在今年进行补助缴纳,导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增加。
五、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财政专户管理的支出。
六、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部门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部门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本部门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双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3万元,与2020年0.3万元对比,增加3.00万元,增长10倍,主要原因是划拨转入车辆1辆,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万元。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双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0万元、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双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3万元,与上年0.3万元对比无变化,增长、下降率为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6次,共计接待37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双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00万元,与上年0.00万元对比,增加3.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万元,与上年0.00万元对比,增加3.00万元。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因县本级财力有限,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只能保证基本支出,年初无力安排项目支出预算,重点项目支出需靠上级补助,故单位年初未编制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待年终根据上级财力补助和项目实施情况,再将预算绩效目标和完成情况一并在部门决算信息公开内容中公开。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 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 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 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 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 他费用。
【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
【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确定的年度事业发展项目而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双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3.26万元,与上年14.2万元对比减少0.94,下降6.6%,其中:办公费2.4万元,电费0.12万元,邮电费1.00万元,差旅费0.5万元,公务接待费0.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94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为2020年工会经费是单独预算,而2021年工会经费预算是统一纳入公用经费预算,导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相应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双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详见附表)
双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详见附件)
监督索引号532322003767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