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双柏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索引号:11532322015171363F-/2021-08201953 公文目录:财政预算决算 发文日期:2020年10月16日 文章来源: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1年08月20日

监督索引号53232200432701000

                                                                双柏县林业和草原部门2019年度决算(汇总)

                                                                                                             目录

   第一部分  双柏县林业和草原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双柏县林业和草原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指导全县林业体制改革,组织实施国家天然林保护工程项目;指导全县退耕还林建设和发展;指导全县林业产业建设与规划;编制全县的森林资源调查规划利用中长期发展规划、区域开发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制定全县林业种苗、农村能源推广、森林病虫害的防治及林业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负责全县林业行政执法和监督检查;参与研究拟定林业的发展政策规划;组织协调林产品加工和流通;负责全县森林防火的预测预报及扑救工作,负责全县森林生态安全管理,指导负责全县的自然保护区以及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确保林业经济持续增长。高度重视林业经济发展工作,认真分析、科学研判、精心谋划,采取有力措施着力解决林业和草原发展中存在的困难问题,确保全县林业经济平稳快速增长。全年实现林业总产值28亿元,同比增长17.5%;完成林业增加值增幅一季度4.8%,二季度5%,三季度5%,四季度完成8.3%;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5578亿元,占年初县委、县政府下达目标任务1.5亿元的103.9%;累计完成向上争取林业转移支付资金8433.53万元,占县下达全年目标任务1.194亿元的71%。

2.造林绿化成效显著。认真制定年度造林绿化方案,积极组织完成县级机关义务植树造林绿化任务30亩,完成全民义务植树60.4万株,适龄公民义务植树尽责率达97.5%,完成率达100%;完成四旁植树85万株,完成率达100%;八个乡镇建义务植树基地8个,建县级机关义务植树基地1个,9个义务植树基地共311亩;共组织完成征占用林地植被恢复异地造林1520亩;认真做好造林种苗准备及管理工作,对实施营造林项目所需种苗进行认真准备,进一步加强种苗管理,对所有造林种苗进行全面检查,为开展营造林打实基础。通过持续不断的造林绿化,全县森林面积、森林碳汇、森林覆盖率和山区群众经济收入不断增长,生态修复进程不断加快,全民生态保护意识明显提高。

3.生态工程全面实施。管护森林面积487.82万亩,8个乡镇共聘用承包管护人员409人,2019年共签定管护责任状16份,各森林管护所与专业管护、承包管护人员签订了管护合同,管护责任全面落实到人,责任落实率100%;实施森林抚育1.5万亩,封山育林0.3万亩;不断加强生态公益林补偿工作,扎实开展国家级公益林区划落界核实完善和省级公益林区划落界工作,认真兑现好历年公益林补偿资金,在认真兑现2019年度2280.33万元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金的基础上将2011年以来滞留的集体公益林资金兑现到农户1400万元,进一步落实解决公益林兑现工作中存在的历史遗留问题;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1.12万亩;组织实施国有贫困林场扶贫项目1个,落实资金242万元。通过林业生态项目的实施,全县林种比例不断改善、林分质量得到大幅提高,发展后劲不断增强。

4.资源保护切实加强。充分发挥森林公安、资源林政、林业执法队伍的职能作用,扎实开展资源管理工作。组织开展集中打击毁林种植“三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绿卫2019“森林草原执法专项行动、2019年度森林督查,共办理行政案件238起,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加大林业行政案件的查处力度,切实维护了林区社会稳定。共受理林业行政案件61件,已结案61件,查处林业行政违法人员61人。积极做好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相关服务工作,共办理林地使用手续54件,其中永久占用32件,临时占用21件,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1件。合计审批核准面积339.6018公顷,收缴植被恢复费3551.5万元,其中减免植被恢复费491.9万元。不折不扣抓好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工作,共下达人工商品林采伐蓄积6.87万立方米,森林抚育采伐指标限额1.8万立方米,其他采伐指标限额0.83万立方米。全县共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1513份,采伐蓄积81189.4立方米,出材45715.41立方米;狠抓各项森林防火措施的落实,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切实抓好野外火源管理,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应急处置,全年未发生较大森林火灾事故。全面加强林业有害生物综合防治,全县发生森林及经济林木病虫害2.86万亩,组织防治2.86万亩,无公害防治率达97.9%;全县种苗产地检疫率达100%,商品木材调运检疫率达100%,国家级中心测报点监测工作持续开展,新组织开展全县草原监测点13个。一年来,县内无重大破坏林地、湿地及绿地现象,无重大森林火灾和林业有害灾害发生,无滥捕乱猎野生动物等重大案件发生,确保了森林资源安全。

5.保护区建设创新篇。深入推进保护区存在环境问题问题整改工作。认真组织开展保护区存在的22个涉林问题整改,按照领导部门的时序要求,完成了22个问题县级层面的整改工作。加强绿孔雀、西黑冠长臂猿等珍稀濒危保护动物及栖息地的监测保护,确保资源安全。强化措施开展野猪非洲猪瘟防控、小反刍羚羊疫病防控工作,全年共报送疫病防控日报286份,对乡镇检查3次,对下属单位检查20次,野猪非洲猪瘟防控成效明显,全县全年度未发生野猪非洲猪瘟疫情。持续开展双柏县全境的绿孔雀监测科研及保护工作,全年全县安放红外摄像机100台,获取有效照片视频15万张(段),有价值照片视频200多张(段)。为绿孔雀保护提供了科学依据。继续开展野生动物救助工作,全年开展野生动物救护8起。救护和放归国家一级保护动物3起,放归国家二级保护动物5起,放归三有动物11起,82只(头),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监管,全年开展行政执法1起,参与野生动物案件行政案件鉴定工作12起;做好野生动物公众责任保险理赔工作,全年完成898起,理赔金额858450元;服务企业开展好野生动物人工繁育管理工作,全年办理许可证延期4起,新办证件1起。开展湿地保护和监管工作。完善湿地保护小区建设工作,共建立湿地保护小区3个,湿地保护率达到85%,超过全州平均水平;开展年度湿地监测工作,完成年度湿地动态监测管理任务。开展双柏县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建立生物多样性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完成双柏县湿地保护3年实施意见编制。开展风景名胜区、国家公园监管工作。

6.林业产业不断壮大。坚持不断发展壮大全县林业产业基地建设,全县发展核桃种植100.185万亩,其中核桃挂果面积45万亩、年产量6000吨;完成特色经济林营造3.2万亩、速生丰产林营造37.2万亩、膏桐产业基地38万亩、青花椒7.9万亩,共实施核桃提质增效4万亩;林板、林化、林下资源开发项目不断增多,全县涉林企业113户,有4户企业获得省级林业龙头企业称号。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已完成可研报告编制评审和“一方案两报告”编制评审,项目已经入库。澳洲茶树、南岭黄檀种植推广项目有效铺开。林业科技长足发展,一批科研项目陆续荣获省、州科技进步奖,开展基层林业实用技术培训200多场次,受训群众10000多人次,林农掌握林业技术水平进一步提高。

7.创建工作卓有成效。认真履行省级森林县城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省级森林县城创建于2019年1月在省林草局网站进行了公示。进一步巩固和提升森林县城创建成果,持续推进森林体验和森林康养等林业综合服务业发展,打造绿水青山的养生福地“绿色”品牌名片,经层层申报批准,2019年10月9日,中国林业产业联合会发布了《关于公布2019年全国森林康养基地试点建设单位的通知》(中产联[2019]67号)文件,双柏县获评“全国森林康养基地试点建设县”称号,双柏县国有林场获评“全国森林康养基地试点建设单位”称号。并于2019年10月12日至13日在四川省洪雅县召开的“第三届中国森林康养与乡村振兴大会”上进行了授牌。积极配合做好全县“6+N”创建工作,按目标任务完成各项创建工作任务。

8.林业改革持续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深入持续开展,受理林权抵押贷款4件,抵押贷款金额505万元;受理林权变更业务48人/次。组织林权纠纷调处8件,受理群众林权业务咨询203人/次;积极组织落实整改国有林场改革中存在的历史遗留问题,事企分开的经营管理体制全面落实。森林资源管理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管护局森林资源管理责任全面落实到位;全面推动党政机构改革,参照国家、省、州林业和草原局机构改革,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情况,结合我县林业和草原局实际,认真制定机构人员配置方案,通过改革,减少县林草局行政内设机构1个,撤销所属事业单位7个,重新组建两个中心、一个大队3个所属事业单位。各股室职能划转、人员选配工作有序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项目审批时间再砍一半,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制作完成林业和草原局行政许可项目办事指南和报务手册。如期完成人员、设备、证照及行政许可事项向县行政审批局移交。

9.生态扶贫成效明显。将森林资源保护、生态建设项目实施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相结合,生态建设项目扶持到村到户,确保贫困户在森林资源保护、林业产业发展中增收致富、脱贫一批。2019年管护森林资源487.82万亩,管护国家级、省级生态公益林共237.09万亩,全县每年实施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152.73万亩,涉及建档立卡贫困户2809户,兑付公益林生态补偿金230.37万元;选聘生态护林员660名,管护费为10000元/年.人;聘用天保公益林护林员涉及贫困户82人,平均管护费为12000元/年.人。2019年共实施退耕还林1.12万亩,项目涉及贫困户368户1362人,实施面积2596.2亩,兑现补助资金233.658万元。扎实做好鄂嘉镇新树村委会扶贫联系工作。对在档建档立卡贫困户及非卡户中“特殊户”进行全面摸底排查,针对排查存在突出问题户,针对性进行解决。认真巩固新树村委会已脱贫的271户993人的长效帮扶措施,继续帮扶未脱贫的8户22人。选派驻村工作队员5名,持续做好驻村帮扶工作。

10.良好氛围逐步形成。坚持不断完善政策措施,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林业、发展林业的良好工作氛围。适时制定出台促进林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初步构建了加快林业和草原发展的政策体系,指导全县林业和草原工作健康有序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开展,依法治林取得新突破。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落实,一年来未发生任何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信访维稳工作成效明显,林区秩序持续和谐稳定;共承办县人代会建议案1件和县政协委员提案4件;老干、工会、妇女儿童、共青团、统战等工作有序开展。全面加强意识形态教育,全面巩固思想阵地,林业各项惠民政策宣传及基层民主法制教育深入人心,群众爱林护林意识、依法维权意识普遍增强,经营林业致富观念不断增强,全社会合力加快林业发展良好氛围逐渐形成。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双柏县林业和草原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双柏县林业和草原局)、所属事业单位3个(双柏县国有林场、恐龙河州级自然保区管护局、白竹山州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双柏县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9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82人,其中:林业局事业编制4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3人),双柏县国有林场编制15人、恐龙河州级自然保区管护局编制10人、白竹山州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编制11人。在职在编实有人员94人,其中:双柏县林业和草原局行政人员1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7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3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双柏县国有林场15人、恐龙河州级自然保区管护局10人、白竹山州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10人)。

离退休人员58人,全部为退休人员。

实有车辆编制9辆,在编实有车辆9辆,全部为双柏县林业和草原局编制实有车辆,其他三个事业单位无编制实有车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双柏县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6331.0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813.73万元,占总收入的91.83%;事业收入26.11万元,占收入0.41%;其他收入491.24万元,占总收入的7.76%。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比上年减少2370.05万元,减少主要原因:一是因我县林场改革后属事业单位,森林抚育、贫困林场等项目资金由财政直接拨付至国有林场;二是退耕还林项目资金由财政直接拨付至各实施乡镇。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双柏县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7,460.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62.21万元,占总支出的23.62%;项目支出5,698.72万元,占总支出的76.38%。与上年总支出17183.72万元增加了9722.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87.42万元,占7.8%,项目支出14047.29万元,占92.2%;2019年基本支出比上年增加347.43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两个保护区和国有林场为新增单位2018年支出是6-12月的数据,二是人员正常增资和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正常晋升后工资福利费用和社会保障缴费相应增加;2019年项目支出比上年减少10070.22万元,减少原因是退耕还林等项目资金由财政直接拨付至各实施乡镇,由各实施单位直接列支。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双柏县林业和草原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62.21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4.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5.6%。上年基本支出1414.78万元,2019年基本支出比上年增加347.43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两个保护区和国有林场为新增单位2018年支出是6-12月的数据,二是人员正常增资和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正常晋升后工资福利费用和社会保障缴费相应增加。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双柏县林业和草原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698.72万元。上年项目支出15768.94万元,2019年项目支出比上年减少10070.22万元,减少原因:是退耕还林等项目资金由财政直接拨付至各实施乡镇,由各实施单位直接列支。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双柏县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98.8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2.76%。上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183.72万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比上年减少15484.87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退耕还林等项目资金由财政直接拨付至各实施乡镇,由各实施单位直接列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71.4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68%。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支出。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3%。主要用于中国彝乡民宿经济示范区建设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75.1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9%。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27.29万元,离退休人员费用支出147.85万元。

4.卫生健康(类)支出106.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2%。主要用于医疗保险缴费支、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5.节能环保(类)支出2027.2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17%。主要用于天然林保护工程支出2015.78万元,退耕还林及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11.5万元。

6.农林水(类)支出4,081.1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7%。主要用于机构运行3582.59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支出313.78万元,森林资源培育、管理和防灾减灾支出184.83万元。

7.住房保障(类)支出89.5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全部用于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双柏县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5.65万元,支出决算为28.85万元,完成预算的112.4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经费预算25.65万元,实际支出决算为28.85万元,完成预算的112.48%;公务接待费经费预算为4.11万元,实际支出决算为9.54万元,完成预算的232.12%;2019年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2019年度省州组织开展了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整改、森林督查等多项专项行动,车辆运行费和公务招待费相应增加,以致超出了年初预算数。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38.39万元,比2018年42.99万元减少4.6万元,减少原因是2019年采取各种节约措施严格控制车辆运行经费及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上年支出34.19万元,本年支出28.8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减少5.34万元,减少15.64%,减少原因为2019年采取各种节约措施大力压缩了车辆运行经费,对下乡出差的工作人员要求尽量乘坐公共交通车辆,减少了车辆运行费用的支出;公务接待上年支出8.79万元,本年实际支出9.54万元,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增加0.75万元,增加7.86%,增加原因为2018年国有林场、两个保护局属新增单位,年初无预算无经费支出,所以2019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有所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8.85万元,占75.15%;公务接待费支出9.54万元,占24.85%;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8.8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8.85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主要用于双柏县林业和草原局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其他所属三个事业单位无车辆编制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9.54万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9.54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10批次,接待人次1188人次。主要用于各上级部门督导检查、项目论证、保护区整改论证规划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未发生国(境)外接待费用,未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及人次。

3、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情况。2019年度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未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个数及人次。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双柏县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0.67万元,上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7.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7.13万元,减少37.52%,减少的原因主要为在职人员比上年减少11人,人员工作经费相应减少,同时车辆运行维护费及扶贫工作经费支出也相应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行政机关正常运行所必需的办公费、差旅费、车辆运行维护费、水电邮电费等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双柏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资产总额2755.89元,其中,流动资产1690.34元,固定资产1062.23元,无形资产3.32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911.1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633.36万元,固定资产减少90万元,无形资产减少197.16万元。无房屋建筑物、车辆处置事项,无报废报损资产,无出租房屋。

                                    双柏县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行次

资产总 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  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  计

    1

  2755.89

343.65

1017.52

  698.10

  50.64

     0.00

 313.49

        0.00

   0.00

    3.32

   0.0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5.4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4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9.48%,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0.52%,无政府采购工程支出,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双柏县林业和草原局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双柏县林业和草原局决算公开材料中不涉及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232200432701111

文章附件(点击下载):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