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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柏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索引号:11532322015171363F-/2021-08201995 公文目录:财政预决算 成文日期:2020年10月14日 文章来源: 文  号: 发文日期:

监督索引号532322003766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双柏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双柏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主要职能。主要行使国家法律、法规赋予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执法监督职责。依法监督管理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消毒产品,依法监督传染病防治工作,依法监督医疗机构及采供血机构执业及其执业人员的执业活动,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受理和审核法律、法规和规章授权的各类卫生许可证(照)的申请,承担建设项目的卫生审查以及重大公共卫生事故的调查,对群众投诉和举报的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处理。

2.双柏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参公管理单位,下设4个股室,分别为办公室、医疗机构监督股、公共卫生监督股和综合监督股。

2019年辖区内共有监管单位478户,其中:医疗机构105家(县医院,妇幼保健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双柏中医院、双柏中西医结合医院、双柏嘉康医院,乡镇卫生院8家,村卫生所83家,个体诊所6家,门诊部2家)。公共场所300户,(住宿场所133户、理发91美容32、歌舞厅21户、公共浴室9户、其他场所14户);集中供水单位1个(县自来水厂);乡镇集中式供水单位8个(未达到办证条件);集中式餐具消毒单位1个;各级各类学校66所,(小学55所,初级中学9所,高级中学2所(包括职业学校1所);放射诊疗单位5家。

3.2019年在职在编实有人数5人,聘用编制1人,实有车辆1辆,2018年部门决算在职在编实有人数7人,聘用编制1人,在编实有车辆1辆。在职在编实有公务员4人,工人3人,聘用编制在职1人。实有人数比上年度减少2人,主要是2019年调出至双柏县政务管理局2人,退休1人,从招商局调入1人。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公共场所卫生监督:上半年共出动卫生监督员160人次,车辆40辆次,监督检查各类公共场所264户,监督覆盖率95%,监督户次数260户次、检查过程中对6家抽检不合格单位进行立案查处,结案6起,罚款金额3000元,对存在问题的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187份,责令限期整改。

2.学校卫生监督:出动车辆20台次,监督员40人次,监督检查中小学校40所。检查过程中对存在问题的均已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5份,责令限期整改。现场快速检测农村学校供水水质,快速检测结果显示,色度、浑浊度、pH符合饮用水标准,但余氯含量均低于国家标准。通过快检部份学校余氯总数不达标有待指导规范投放消毒药品。

3.饮用水卫生监督:2019年监督检查城区自来水厂4户次,持有效卫生许可证,共有专兼职人员15人,直接从事供水、管水从业人员9名均持有有效健康合格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有卫生管理制度和水污染事件报告制度;配备了专职卫生管理人员,有水污染事件防范措施和卫生管理法规、标准、规范;水质净化、水化学处理剂、消毒处理设备都取得卫生许可批件,设施运转正常。监督检查乡镇集中式供水单位7家,共有专兼职人员14人,因达不到办理卫生许可条件,均未办理生活饮用水供水卫生许可证;有卫生管理法规、标准、规范、卫生管理制度和兼职卫生管理人员、水源卫生防护措施和水污染事件防范措施;无水质净化设施和水质消毒设施。

4.消毒餐饮具监督检查:2019年监督检查餐饮具消毒单位5户次。

5.艾滋病防治监督检查工作。认真开展经常性卫生监督:出动卫生监督员90人次,车辆30辆次,监督检查重点公共场所266户次(住宿场所132户次、理发及美容美发单位112户次、歌舞厅22户次)。(按照云南省公共场所艾滋病防治检查表所列项)从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持证情况;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健康证明、HIV检测卡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持证情况;卫生管理组织及卫生管理制度建立情况;使用的公共用品的消毒以及有无消毒记录情况;场所张贴或摆放防艾宣传材料情况以及摆放安全套情况等方面进行了重点监督检查。多数被监督单位(理发场所除外)在经营场所内放置了安全套;普通旅店、歌舞厅在服务台放置了安全套;多数被监督单位在醒目处张贴艾滋病防治标语和防艾宣传册;部分公共场所未能按期校验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过期的情况依然存在;少部分负责人对艾滋病防治工作认识不到位。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监督人员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提出了具体的整改意见,责令限期整改。

6.双随机及国家抽检工作:公共场所双随机抽检24家,学校抽检9家,完成率100%。完成国家重点抽检74家,完成率100%。

7.公共场所量化分级工作:结合双柏“创卫”工作,我所根据职能职责,深入开展公共场所信息公示挂牌工作,此次信息公示牌集中展示了卫生许可证、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消毒制度等各项制度,有力推进双柏创卫工作取得新成效。

8.医疗服务市场监督检查工作。全年共监督检查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机构93户次,出动卫生监督人员186余人次,出动车辆60余辆次,下发卫生监督意见书48户次,对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的2家单位进行了立案查处,结案2起;罚款8000元;经检查,辖区内医疗机构均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暂未发现我县辖区内医疗机构有出卖、转让、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情况、出租承包科室、病区、项目等情况及超出核准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的情况,未发现违反规定出具医学证明文件情况。未发现医疗机构未经审批擅自开展二、三类医疗技术情况,未发现医疗机构违规发布医疗广告情况。

9.开展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全年共开展打击非法行医20余次。出动卫生监督人员100余人次,取缔非法行医2起,立案查处2起,结案2起,没收药品器械10箱149种,罚款6000元;取缔游医(牙科)16起,没收牙科器械、器具16(包、袋、箱合计0.5吨)。

10.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工作。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对医疗机构疫情管理、疫情监测和报告、预检分诊制度、消毒隔离制度、医疗废物处置、医护人员个人防护和医院感染预防控制措施等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全年共监督检查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妇幼保健机构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117人次,出动卫生监督人员234人次,下发卫生监督意见书60户次,当场进行行政处罚2起。

11.医疗废物监督检查工作。截止2019年11月20日辖区内103家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全部交楚雄亚太医疗废物处置中心进行处置,实现全覆盖,监督检查家医疗机构、妇幼保健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117户次,出动卫生监督人员234余人次,车辆60余辆次,下发卫生监督意见书50余户次,立案查处3起,结案3起,罚款人民币7000元,通过监督检查,医疗废物基本实行分类收集;使用专用包装物及容器;有医疗废物交接、运送、暂存及处置记录。自2019年10月1日起我县医疗废物实现集中处置后,医疗废物管理出现混乱,我县乡镇卫生院和卫生室地处边远山区,交通条件落后,特别是一些边远卫生室,普遍存在几天有一个病人或几十天才产生医疗废物,无法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进行运送和处置医疗废物。

12.医院感染管理监督检查工作。监督检查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工作117户次,出动卫生监督人员234余人次,车辆60辆次,下发卫生监督意见书50余户次 ,组织疾控中心开展医院感染和消毒灭菌效果监测,监督抽检32家医疗机构(含县医院、妇幼保健院、疾控中心、民营医院、个体诊所、乡镇卫生院、卫生室),采集样品208份,通过检验,不合格样品4份,对抽检不合格的4家医疗机构进行了立案查处,结案4起,罚款8000元。

13.医疗美容监督工作。监督检查医疗机构103家,出动卫生监督人员206人次,出动车辆60辆次,检查生活美容等场所93户次,出动卫生监督人员186人次,通过监督检查我县医疗机构和生活美容机构未发现有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情况。

14.开展“保健市场”乱象整治工作。监督检查宾馆、酒店、“保健”类店铺、美容美发店、理发店、医疗机构、药品零售店等共计153户次,出动卫生监督人员306人次,当场撤除含有疾病名称的宣传图片,宣传字样等宣传条幅40余条,下发《卫生监督意见书》3户,责令整改3户。

15.血液安全监督工作。我县无一般血站(库)(中心血站、中心血库)。只有4家临床用血医疗机构(双柏县医院、双柏县妇幼保健院、双柏中医院、双柏中西医结合医院),双柏县人民医院有一临时血液贮存点,4家医疗机构用血均从临时储存点领取,2019年2次进行监督检查均无贮存血液,有临床输血相关规章制度;所使用的血液都来自楚雄州中心血站,100%的成分输血,无自采自供情况,急需用血液时由医院直接到楚雄州中心血站领取或双方汇合接送,未发现医疗机构将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血液用于患者情况;未开展过应急用血采血情况,医疗机构履行输血前的告知义务,在给患者输血前进行八项检查,并建立输血患者的输血档案等。

16.消毒产品监督工作。监督检查消毒产品经营使用单位103家,其中医疗机构92家、药店13家。共监督检查消毒产品104个,灭菌剂46个批次,抗(抑)菌洗剂23个(批),其它消毒剂35个(批)。部分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不规范及有暗示疗效的违法宣传。

17.计划生育监督工作。全年共监督检查计划生育机构2家,均持有合法有效《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基本持有《母婴保健培训合格证》,其中:助产31人,终止妊娠17人,结扎17人,婚前医学检查20人。开展的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项目符合规定,开展终止中期以上妊娠手术进行查验登记;出具医学证明文件和诊断报告符合相关规定;病历、记录、档案等医疗文书符合相关规定;我县无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等服务的机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建立了B超使用管理制度,终止妊娠药物使用管理制度,怀孕14周以上终止妊娠手术的审批、查验制度。设置禁止“两非”的警示标志。9家开展B超业务的医疗机构均未出现“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违法行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双柏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2019年度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为双柏县卫生监督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双柏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人。其中:事业编制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双柏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2019年度收入合计137.7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7.74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与2018年对比,2018年收入163.6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0.85万元,占总收入的98.26%;其他收入2.84万元,占总收入的1.74%;主要原因为2018年度其他收入为人社局转回2018年公益性岗位补贴及社保补贴,2019年未申请。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双柏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2019年度支出合计137.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9.53万元,占总支出的72.26%;项目支出38.21万元,占总支出的27.74%。与2018年162.18万元对比,2018年基本支出121.24万元,占总支出的74.75%;项目支出40.94万元,占总支出的25.25%。主要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工资福利支出较2018年度减少21.10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双柏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9.53万元。与2018年对比,2018年度用于保障双柏卫生监督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1.24万元,2019年较2018年基本支出减少21.71万元,主要是因为2019年度工资福利支出较2018年减少21.10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8.9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10.9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1.02%。人均公用经费2.19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双柏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8.21万元。与2018年35.10万元对比,2019年项目支出增加3.11万元,增加8.86%。2019年具体项目开支情况如下:

1.20199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双财预〔2019〕50号2018年业务用房建设项目经费1.37万元。

2.2100402 卫生监督机构,双财社〔2019〕169号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省级技术评估问题整改工作经费5万元。

3.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双财社〔2019〕168号2019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县级配套资金4万元。

4.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双财社〔2019〕9号2019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20万元。

5.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双财社〔2019〕47号2018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央和省财政补助资金3.12万元。

6.2100409重大公共卫生专项,双财社〔2019〕47号2018年重大公共卫生项目中央补助结算资金2.62万元。

7.2100409重大公共卫生专项,双财社〔2019〕76号2019年卫生健康项目州级补助资金1.10万元。

8.2100409重大公共卫生专项,双财社〔2019〕111号2019年卫生健康项目省级结算补助资金1.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双柏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7.7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156.34万元对比,2019年减少18.60万元,降低11.89% 。主要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工资福利支出较2018年度减少21.10万元,以及公用经费的变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双柏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7.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主要用于办公费0.92万元、差旅费0.06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0.39万元;

2.双柏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7.74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2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9%。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0.9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7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62万元;

3.双柏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7.74万元,其中:卫生健康支出119.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54%。主要用于卫生监督机构81.32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27.12万元、重大公共卫生专项4.72万元、事业单位医疗4.1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85万元;

4.双柏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7.74万元,其中:住房保障支出5.9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8%。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5.9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双柏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85万元,支出决算为3.49万元,完成预算的90.6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22万元,完成预算的99.0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27万元,完成预算的0.45%。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我单位预算严格执行三公经费的收支制度。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2.52万元,增长260.5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2.66万元,增长473.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14万元,下降33.43%。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2.52万元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运行经费的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22万元,占92.25%;公务接待费支出0.27万元,占7.7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2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22万元,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3.公务接待费支出0.27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27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到我县进行工作督查、检查、调研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双柏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97万元,与2018年12.49万元对比,本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减少1.52万元,降低12.16%。主要原因为培训费、差旅费的减少。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26万元、水费0.24万元、电费0.58万元、物业管理费0.07万元、差旅费0.56万元、公务接待费0.27万元、工会经费0.6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97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双柏县卫生监督所资产总额203.2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50.83万元,固定资产14.58万元,在建工程37.87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2018年相比,2019年资产总额减少3.2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2.77万元,固定资产减少6.05万元,在建工程没有变化,无其他资产。

                                        双柏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2019年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 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03.28

150.83

  3.50

     0.00

   1.12

     0.00

   13.46

        0.00

  37.87

    0.00

    0.0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双柏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双柏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应更名为双柏县卫生健康局卫生监督所,但截止到决算公开之日,单位牌子、行政公章没有更换,2019年决算报表名称仍为双柏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故本说明单位名称仍用双柏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车改后单位按规定保留的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等;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322003766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