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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双柏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62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11532322015171363F-/2021-0820249 公文目录:2019年 发文日期:2019年09月25日 文章来源: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2年02月18日

杨晓华代表:

你在双柏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实施大麦地镇光明村委会光明村人居环境提升改造及村庄美化亮化工程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危房改造情况

光明村委会2018年危房改造完成41户,其中4类重点对象18户,非4类重点对象23户,共计投入补助资金893875.78元。其中光明大村实施农村危房改造4类重点对象5户,非4类重点对象10户,投入补助资金330997.98元,现已全部竣工。

二、公厕建设情况

光明大村建设公厕两座,分别是2018年新建三类公厕1座,投入建设资金90000元;2012年建旱厕一座,投入建设资金35000元。

三、垃圾池建设情况

光明村委会共建垃圾池18个,其中:光明大村9个,芭蕉箐4个,洛海点1个,大路口2个,者都1个,迷此母1个,共投入建设资金144000元;安置垃圾桶50个,投入建设资金20000元

四、保洁员配备、管理情况

光明村委会配备农村环境卫生保洁员13名,制定了农村人居环境管理制度,按片区管理区域内卫生,村委会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抽查对不符合要求进行谈话,限期整改,如有严重违反管理制度的,将调整保洁员人选。

五、村内到道路硬化投入情况

投入建设资金136万元,对光明村委会部分道路进行硬化。其中:光明大村投入100万元,新村坝投入12万元,大路口投入10万元,迷此母投入9万元,芭蕉箐投入5万元。

六、下步工作打算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农村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厅字(2018)47号)文件精神,我县农村人居环境提升整治职能于2019年7月2日移交县农业农村局,在下步工作中,我局将全面配合农业农村局做好农村人居环境提升整治工作。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感谢你对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双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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