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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柏县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对双柏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69号建议案的答复

索引号:11532322015171363F-/2021-0820258 公文目录:2019年 发文日期:2019年08月28日 文章来源: 文  号: 成文日期:

杨秀芝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少数民族文化传承保护与开发的建议交由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为解决非物质文化遗产后继乏人的现象,切实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力度,从2009年起,中央财政已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每年给予10000元的补助,省级财政已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每年给予5000元的补助,2016年开始。中央财政对国家级传承人补助经费追加到20000元,省级财政对省级传承人补助经费追加到8000元州级财政已对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每年给予3600元的补助。我局已从2009年开始,对省、州级的传承人进行了相关的考核工作,并向考核合格者兑现了全部的各级补助经费。2013年县人民政府出台了《双柏县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管理及经费补助办法(试行)》,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责任与义务、申报、命名、考核、补助等事项进行了明确,以促使这些领到补助的县级民间文化传承人能够认真开展文化传承活动。同时,县财政每年预算传承经费23万元,对县级95名传承人传承活动进行补助,通过县级传承人经费补助及考核管理,对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打开了新局面,双柏彝族老虎笙传习馆建设项目、2018年《查姆》、《彝族老虎笙》100万保护资金的争取、《妥甸酱油》、《啊噻调》、《彝族小豹子笙》成功申报省级保护项目等等,为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取得的成就,起到了巨大的基础保障作用,为文化助力双柏跨越式发展提供了强大支撑、为建设民族文化展示区提供资源保障。通过几年的实施,我县级传承人和项目申报工作开展,已经公布了第一、二、三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52项,项目代表性传承人95人,县财政每年预算经费23万元,给予每位项目传承人2400元传承补助经费。截止2018年12月30日,我县公布的第一、二、三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和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尚在册82人(死亡和向上晋级13人)。为进一步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果和保护力度,根据楚雄州文化和旅游局《关于组织申报第五批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及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预通知》,我局于2018年10月,启动双柏县第四批、楚雄州第五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人申报工作,截止12月30日,共收到八乡镇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上报县级传承人申请表112份,根据国家、省、州、县四级现有项目及传承人结构情况,我局初步筛选出县级43位候选人(其中5人只授予称号,不给予补助),新纳入出县级项目6项;筛选出申报楚雄州第五批项目州级传承人候选人14人,筛选出申报州级项目17项。截止2019年7月30日,双柏县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2人,项目2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6人,项目6项;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11人,项目4项;县级共公布了4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58项、项目代表性传承人125人(其中5人只授予称号,不给予补助),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补助经费28.8万元(在去年的基础上新增5.8万元)列入财政预算。

同时,我局在执行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考核管理时,2013年印发的《双柏县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只有针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进行制定,对国家、省、州级传承人虽有管理职责,但没有明确管理细则,在执行中存在只有管理县级传承人的具体细则,对县级以上传承人管理只能例行“管理”,没有具体的实施细则,对国家、省、州级传承人传承活动缺少有效的约束和要求,使得一些传承人享受传承人补助,不履行传承职责。为此我局于2019年年初,对2013年印发的《双柏县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修订,2019年6月双柏县人民政府印发了《双柏县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认定与管理办法(修订)》将国家、省、州、县四级传承人考核细则进行了明确,对不履行传承职责的四级传承人明确提出了退出处理规定和执行细则。对由于传承人不履行传承职责,导致扣减的传承补助的使用办法和程序进行了明确,再一次强调各级的“传承补助”,是用于补助传承活动的,不是用于传承人个人改善生活的这一原则。

本次修订还将国家、省、州、县四级传承人考核细则进行统一要求,对原来没有纳入要求的国家、省、州进行了具体的要求,对原来管理不顺畅的环节进行梳理,对在属地管理中的乡镇人民政府和乡镇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的管理职能进行强调,对原来只能管理县级传承人,变成了根据属地可以对国家、省、州、县四级传承人进行管理。

今年为加大民族文化保护传承力度,我局筹措经费20余万元,5月将“彝族堆绣”纳入县级保护名录,同时申报为州级保护候选名录,将原县级彝族堆绣传承人李海华和赵秀英推荐申报为州级传承人候选人。8月,通过积极争取和各方努力,我局将流传在大麦地镇、嘉镇、爱尼山乡部分村落的省级非遗项目“彝族打陀螺”将与将景谷县“傣族打陀螺”、双江县“瓦族打陀螺”共同联合申报为国家第五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为了民族文化的保护和传承我们一直在共同努力。

虽然,我们做的工作可能达不到各位代表的预期,但要请各位代表理解全县存在的困难和差距,从谋划长远的角度继续关心关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工作。

感谢您对双柏县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恳请在今后工作中多给予提出批评建议。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双柏县文化和旅游局

2019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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