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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双柏县 “厕所革命”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索引号:11532322015171363F-/2021-08203679 公文目录:政府文件 发文日期:2019年09月23日 文章来源: 文  号:双政办发〔2019〕65号 成文日期: 2022年04月22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有关单位:

经县第17届人民政府第6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双柏县“厕所革命”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双柏县“厕所革命”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不懈推进厕所革命,努力补齐影响群众生活品质的短板”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切实解决城乡公厕和旅游厕所数量不足、布局不合理、设施不全、管理水平低,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低等问题。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方案>的通知》(中办发〔2018〕5号)、中央农办等八部委《关于推进农村“厕所革命”专项行动的指导意见》(农社发〔2018〕2号)、《云南省“厕所革命”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楚雄州“厕所革命”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明确目标任务

通过新建、改建和提升一批,到2020年,县城乡公厕、旅游厕所(含旅游景区景点、公路沿线、铁路站点、加油站点、加气站、充电站等)总数量达到129座(城镇二类公厕39座、行政村公厕82座、旅游厕所8座);改造建设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15300座。县城人口密度大、繁华地段600米左右有1座公厕;乡镇镇区达到2座以上、行政村村委会所在地达到1座以上水冲式卫生公厕全覆盖,实现“数量充足、分布合理、管理有效、服务到位、卫生环保、如厕文明”的目标。(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县文化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双柏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工信商务科技局;责任主体:各乡镇人民政府)

城乡公厕:城乡公厕抓提升。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全面提升改善城乡公厕质量,2018-2020年改造提升乡镇镇区公厕8座、行政村村委会公厕42座,达到《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27—2012),城市道路商业性路段400米、生活性路段400米—600米、交通性路段600米—1200米设1座公厕,行人步行3—5分钟内进入厕所的要求;对现有乡镇镇区公厕中的非水冲式旱厕,在2019底年前完成改造提升;对现有行政村所在地公厕中的非水冲式旱厕,在2020年底前完成改造提升,实现乡镇镇区2座以上、行政村村委会1座以上水冲式公厕全覆盖,消除旱厕。(责任领导:县人民政府分管住建副县长;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双柏分局、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文化旅游局;责任主体:各乡镇人民政府)

旅游厕所:旅游厕所抓精品。围绕全县旅游发展目标,打造精品旅游厕所,在全县主要游客聚集公共区域、主要乡村旅游点、旅游小镇、旅游景区(点)、旅游交通沿线、加油站点、铁路客运站内新建、改建旅游厕所8座。其中,2018年新建、改建旅游厕所2座,“厕所革命”向有旅游资源的贫困村倾斜,厕所管理服务、科技应用、文明理念进一步强化;2019年新建、改建旅游厕所6座,着力推进厕所均衡布局,使城乡之间、景区内外厕所数量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基本缓解,厕所管理有效机制初步建立,厕所科技运用水平全面提升,文明入厕新风尚逐渐形成;到2020年,旅游厕所全域布局格局基本形成,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科技运用体现充分,文明如厕理念深入人心。(责任领导:张玉;牵头单位:县文化旅游局;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投资促进局;责任主体:各乡镇人民政府)

农村户厕:农村户厕抓普及。新增改造建设农村卫生户厕15300座,到2020年底,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达到50%,卫生厕所普及率达85%以上,有效解决农村户厕中旱厕数量较多、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低等问题。(责任领导:金彦平;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州生态环境局双柏分局;责任主体: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提高建设水平

(一)编制专项规划

结合实际,按照“全面规划,合理布局,改建并重,卫生适用,方便群众”的原则,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GB50337—2016)、《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27—2012)、《城市公共厕所规划和设计标准》CJJ14—87)、《云南省农村厕所改造建设技术指南(试行)》、《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科学编制(修编)城乡环境卫生设施建设专项规划,明确城乡公厕(旅游厕所)具体布点及座标位置,制定乡镇、行政村公厕改造提升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切实提高城乡公共厕所(旅游厕所)建设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责任领导:县人民政府分管住建副县长;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文化旅游局;责任主体: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明确建设改造标准

城乡公厕:围绕全省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乡村振兴战略和“一部手机游云南”的实施,按照《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CJJ14—2016),坚持宜建则建、宜改则改、宜撤则撤原则,城市主干道、交通枢纽、商场、公园、广场、景区等人口密集公共场所的城市公厕原则上达到城市公厕一类标准,一般地段达到城市公厕二类标准;农村公厕按照“清洁卫生、经济适用、维护方便、不污染公共水体”的原则改造建设卫生公厕,改造后实现有墙、有顶、有冲水及粪污无害化处理设施,厕内清洁无蝇蛆,基本无臭味;农村公厕应与各类生产生活服务设施紧密结合,可配建经营性用房,便于管理维护,纳入村庄保洁管理主要内容,避免区域内形成孤立公厕无人管护或加大养护成本。(责任领导:县人民政府分管住建副县长;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州生态环境局双柏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信商务科技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文化旅游局;责任主体:各乡镇人民政府)

旅游厕所:县城主要旅游景点、高速公路沿线、铁路客运站内旅游厕所要达到AAA级标准;二级以下公路沿线、交通客运站(点)、大型旅游娱乐、购物、餐饮经营场所旅游厕所要达到AA级以上标准;旅游类特色小镇、旅游村、公路沿线加油站旅游厕所要达到A级以上标准。(责任领导:张玉;牵头单位:县文化旅游局;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工信商务科技局、县农业农村局;责任主体:各乡镇人民政府)

农村户厕:拆除重建的农村危房、易地扶贫搬迁以及农户新建的住房,按照“人畜分离、厨卫入户”的要求,配套建设无害化卫生户厕。其余农户住房原则上以“水冲厕+装配式三格化粪池+资源化利用”方式为主,开展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改造。无害化卫生户厕要求入户进院,有条件的地区提倡入室。化粪池所选位置应避免粪液直接排入水体,有条件的村庄应采取生态处理等方式对化粪池的出水进行自然消纳处理,引导农户对粪渣资源化利用,成肥还田。鼓励农户以投工投劳、自备建筑材料等形式参与建设。提倡将农村厕所粪污、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进行资源化利用。(责任领导:金彦平;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州生态环境局双柏分局;责任主体: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补齐公厕建设短板

各乡镇、县级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摸清城乡公厕布局现状和类别底数,通过旧城改造、道路拓宽、拆临拆违等途径配建、还建和改建足够的公厕,在城市新区建设、大型综合开发项目和各类新建商住小区等规划建设中,应依据《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27—2012),按照每500米范围1座的标准同步规划设计配建二类以上公厕,确保补齐旧城区公厕建设短板和新城区公厕建设不欠账,避免后期选址定点建设难等问题;推进乡镇镇区和行政村村委会所在地公厕改造提升,村庄新建公共服务设施或活动场所时,应配建公厕。(责任领导:县人民政府分管住建副县长;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县文化旅游局、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双柏分局、县卫生健康局;责任主体: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提升公共服务功能

要突出标准化、规范化、人性化,注重公共厕所功能和软、硬件建设,达到设施完备、功能实用、通风良好、清洁卫生,外观风貌与周围环境和谐,体现地域文化特色,满足游客及居民需求;进一步对现有厕位数量明显不足或女厕位占比较低的公厕实施改造提升,解决人流集中区域或旅游景区入厕难的问题。城市一般地段、铁路客运站内男女厕位比应达到2:3以上,商业繁华地段、体育场馆、其他交通枢纽等人流集中场所男女厕位比应达到1:2以上。关爱特殊人群入厕需求,人流密集区城、旅游景区或高速公路服务区公厕增设第三卫生间以及盲道、轮椅坡道、扶手抓杆等人性化设施设备。(责任领导:县人民政府分管住建副县长;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县文化旅游局;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信商务科技局、县卫生健康局;责任主体: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推广先进 处理工艺

要推广使用低用水、低能耗、零排放、零污染、占地小的智慧环保公厕,以及低碳环保、泡沫生态公厕和其他类型生态环保公厕,采用人性化、易维护、高效率处理技术,加强粪便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推广应用微生物处理、沼气化粪及自然化解污物粪便等处理工艺,实现厕所技术运用全面升级。鼓励公厕清扫保洁使用再生水。(责任领导:金彦平;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文化旅游局、县交通运输局、州生态环境局双柏分局;责任主体: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创新管理服务模式

(一)创新管理服务模式

要积极探索建立城市公厕、旅游厕所、乡镇镇区公厕市场化、多元化建设运营模式。1.“以商养厕”模式:运用市场化手段,采取公厕与相应商业门店“捆绑”的“以商养厕”方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公厕建设和运营。2.“厕所综合体”模式:拓展“生态厕所+驿站”模式、公厕配套服务功能及建设公共厕所综合体,引导公厕成为微型商业中心。3.“连锁化经营”模式:依托交通公路沿线散客服务中心、休息服务区、自驾车营地、加油站点等,利用集合特色餐饮、商品零售等新业态的连锁标准化经营实体,不断丰富服务功能。4.“专业化企业建设运营”模式:增加政府投入,引导企业通过特许经营、投资补助、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参与公共厕所建设管理运营。5.“购买集中管养”模式:公厕业主通过购买专业化企业服务或委托专业保洁企业承担公厕管养,鼓励引进专业化、集团化厕所管理企业对公厕进行专业化、标准化管养,建立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参与、金融支持的多渠道筹资模式。(责任领导:县人民政府分管住建副县长;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旅游局;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工信商务科技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监局、州生态环境局双柏分局;责任主体: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要加快建立完善运营管理、检查维护、考核监管、监督奖惩等管理服务机制,建立公共厕所所长责任制、日常保洁责任制,配齐管养人员。积极探索以奖代补、以补促建等措施,制定具体管理办法和服务标准,建立并完善“属地管理、分片包干、部门负责”责任制,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为广大群众和游客提供便利服务。将社区及村庄公厕保洁、设施设备管理维护纳入社区及村庄保洁责任范围。(责任领导:金彦平;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文化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责任主体: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开放临街公建自管厕所

要建立完善开放共享机制,动员沿街单位、宾馆饭店、商场超市等公共建筑内的厕所免费开放;乡镇人民政府和村(社区)、村民小组的厕所一律对外开放。实现资源共享,按照公厕要求进行管理。(责任领导:县人民政府分管住建副县长;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文化旅局、县工信商务科技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县交通运输局;责任主体: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公开服务内容

要在做好“城市公厕云平台”建设的同时,进一步完善公厕引导牌配置,标识方向和指引距离等要清晰,方便群众和游客在最短时间内找到最近的公厕,要在醒目位置设置各类公厕公示牌,标明厕所类别、管理单位、保洁人员、监督电话、开放时间等内容;管理制度、设施配置和服务内容要上墙,接受监督。(责任领导:县人民政府分管住建副县长;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旅游局、县工信商务科技局;责任主体: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加快APP云平台建设

结合“一部手机游云南”的实施,通过互联网、物联网等信息化技术,完善城乡公厕和旅游厕所定位、开放时间、厕位数量、意见反馈等信息内容,实现公厕电子地图、位置查询、信息服务和游客满意度评价等便捷查询和动态管理。(责任领导:张玉;牵头单位:县文化旅游局;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工信商务科技局;责任主体: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加强单位厕所管理

着眼单位厕所抓细节,各级党政机关、学校、医院、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等要加强内部厕所管理,安排专人负责,建立保洁制度,落实保洁责任。学校、医院等单位要率先开展卫生文明厕所创建活动。(责任领导:县人民政府分管住建副县长;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细化落实保障措施

(一)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财政政策:2018—2020年,按照新建30万元/座、改建20万元/座的标准补助旅游厕所建设,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改造建设,经验收合格后,按照国家、省、州补助标准给予补助。

其他政策:城市公厕建设用地以划拨方式供应,乡镇村(社区)公厕可以使用集体用地进行建设,景区景点的旅游厕所用地依法依规按照批次、独立选址方式进行审批;公厕水电价格按照相应类别价格水平执行。(责任领导:王为周;牵头单位:县财政局、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责任主体: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建立工作机制

成立县“厕所革命”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分管副县长等县处级领导任副组长,县级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和各乡镇长为成员,统筹协调全县“厕所革命”推进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处理日常事务。(责任领导:金彦平;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落实责任主体

按照“县级统筹协调、乡镇负总责抓落实”的原则,落实责任,扎实推进“厕所革命”工作。县人民政府与各乡镇人民政府签订“厕所革命”目标责任书。各乡镇要成立相应领导和工作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分解任务,压实责任确保目标任务如期完成。(责任领导:金彦平;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县住建局、县文化旅游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工信商务科技局;责任主体: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严格督查考核

县人民政府将加大对“厕所革命”建设目标任务的督查考核力度。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县文化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分类考核办法。建立考核机制,将“厕所革命”各项目标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制定年度目标,定标准、定责任、定时限,年初分解任务,年中督促检查,年终考核验收。将“厕所革命”纳入年度工作重要内容,加大文明如厕宣传教育,提升群众文明素质,形成自觉维护如厕环境的良好氛围。(责任领导:金彦平;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文化旅游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工信商务科技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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