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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柏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双柏县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11532322015171363F-/2021-08203907 公文目录:政府文件 发文日期:2020年03月18日 文章来源: 文  号:双政发〔2020〕2号 成文日期: 2022年01月21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有关部门:

《双柏县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实施方案》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3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双柏县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好《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8〕61号)《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楚政发〔2019〕11号),全面提高我县劳动者素质和就业创业能力,缓解技能人才短缺的结构性矛盾,提高就业质量,更好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推进人才强县战略,围绕打造 “养生福地、生态双柏”,积极创新体制机制,构建 全体劳动者从就业准备开始到职业生涯全过程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体系,逐步实现基本职业技能培训服务的普惠性、均等化,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为推动我县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强大技能人才支撑。

(二)目标任务。建立并推行覆盖所有城乡劳动者、贯穿劳动者职业生涯全过程、适应就业创业和技能人才成长需要以及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以政府补贴培训、企业自主培训、市场化培训为主要供给,以公共实训机构、职业培训机构和行业企业为主要载体,使每名劳动者在职业生涯的各个阶段至少能够接受1次职业技能培训。力争到2020年底,培训0.1万人次高素质的劳动者。

二、构建多层次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体系

(三)服务就业准备,完善就业前职业技能培训

1.大力开展农村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围绕脱贫攻坚,重点实施技能扶贫专项行动,实现“一人一技、一技促脱贫”。以就业为导向、以建档立卡劳动力为重点,结合企业岗位用工需求和生产经营情况,科学合理安排培训项目和时间节点,进一步提高培训的针对性、精准性、实用性,到2021年完成培训农村劳动力2万人次(建档立卡劳动力职业培训0.56万人)。(牵头单位:县人社局、县扶贫办;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信商务科技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残联、县职业高级中学)

2.大力开展职业技能教育和劳动预备制培训。对城乡在校毕业年度的初、高中学生开展技能牵手行动,实施职业院校与初、高中学校互访互动等交流。对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即“两后生”)开展技能塑形计划。通过技工院校、职业高中采取短期集中培训形式,组织开展以基本素质、职业知识、操作技能和社会实践为主要内容的劳动预备培训。每年从新增劳动力中组织250名参加技工类学制教育,到2021年完成500人的中级技工以上培训。(牵头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县人社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

3.全面实施雨露计划。把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职业教育作为实现精准脱贫的一项重要措施,引导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技工教育,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对入读职业院校的建档立卡户家庭子女和通过培训就业的建档立卡户劳动力,确保落实“雨露计划”的扶持政策,实现应补尽补。(牵头单位:县扶贫办、县民宗局、县教育体育局;配合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

4.全面实施青年能力素质提升计划。以培养青年脱贫生力军为核心,每年对初、高中毕业后未能升学的农村青年开展现代生产技术、生活实用技能、沟通交往、普通话等方面的培训;对新型职业农民、农村致富带头人开展职业技能、创业能力、电子商务等培训。(牵头单位:团县委、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县人社局、县工信商务科技局、县扶贫办)

5.全面开展大学生、退役军人和残疾人的就业培训。集中开展高校毕业生能力提升、创业引领等行动,继续做好“高校毕业生技能就业专项活动”和“大学生创业培训年度计划”;广泛开展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提升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能力;鼓励引导有就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残疾人接受相应的职业培训,使新进入人力资源市场的残疾人每年至少接受1次就业技能培训。(牵头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残联;配合单位:县人社局)

(四)服务创业创新,完善创业培训工作

1.组织有创业培训需求的人员参加创业培训。以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村劳动者、农村乡土人才等为重点,开展创业项目指导、开业指导、电子商务、企业经营管理等培训,提升创业创新能力,使有创业意愿的人员每年都能得到1次以上创业培训。(牵头单位:县人社局;配合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县工信商务科技局、县农业农村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县工商联、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残联等部门)

2.充分发挥高技能领军人才的创新传承作用。充分发挥高技能领军人才在科技创新、技术攻关、技艺传承等方面的示范作用,带动广大职工潜心钻研技术、解决生产难题。持续开展非物质文化传承人师带徒活动,使我县优秀民族文化得到传承。(牵头单位:县人社局、县总工会;配合单位:县工信商务科技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财政局)

3.加大对电子商务人员的培训。围绕建立覆盖全县上下的县、乡、村三级农村电子商务综合服务体系的发展目标,开展以服务农民、连接市场为方向,培养、培训电子商务人员的有关技术技能和经营知识能力。(牵头单位: 县工信商务科技局;配合单位:县人社局、县市场监管局、团县委)

(五)服务就业初期,完善岗前职业技能培训

1.实施新人上岗职工岗前培训计划。开展以企业为主体、培训形式多样有效的岗前培训活动,对新入职人员开展企业文化、职业道德、规章制度,特别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等综合培训活动,提升职工整体素质,有效预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牵头单位:县人社局;配合单位:县总工会、县应急管理局、县财政局、县工信商务科技局)

2.实施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计划。积极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发挥企业和学校的“双主体”作用,在企业推行“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的新型学徒制培养模式,逐步扩大参加企校双师联合培养的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试点。(牵头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县人社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工信商务科技局)

3.积极打造刺绣劳务新品牌。提高农村妇女就业技能,培养和培植一批绣技精湛的绣娘,助推我县彝绣产业不断发展壮大。依托各类培训机构,发挥就业培训、创业扶持等积极就业政策优势,共同发力促进我县彝绣产业提质增效。(牵头单位:县工信商务科技局、县妇联;配合单位:县人社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工商联)

(六)服务就业全过程,完善职工技能提升培训

1.实施展翅行动技能人才提升培训。面向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职业(工种),大力开展技能人才培训,增加技能人才供给。大力开展失业保险支持技能提升“展翅行动”,支持符合条件的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牵头单位:县人社局;配合单位:县工信商务科技局、县财政局、县总工会)

2.继续加大高技能人才培养力度。大力支持“兴双名匠”评选工作,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组建一批“兴双名匠工作室”,引领和带动全县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工信商务科技局、县总工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七)服务转岗就业,做好再就业培训

1.实施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特别职业培训计划。认真组织化解过剩产能企业中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培训,做到凡纳入国家化解过剩产能计划的失业职工有1次以上补贴性的职业培训或创业培训,帮助其顺利实现再就业和稳定转岗。(牵头单位:县人社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工信商务科技局、县财政局)

2.做好服刑人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就业技能培训。组织对在劳动年龄段内,具备学习能力、培训意愿和就业愿望的服刑人员和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创业能力培训和技工学历教育,并做好就业指导、就业推介和就业创业帮扶。(牵头单位:县司法局;配合单位:县人社局)

三、深化职业技能培训体制机制改革

(八)促进职业技能培训全领域发展。加大政府、企业、社会等各类培训资源优化整合力度,提高职业培训的供给能力。鼓励企业新办职业培训机构,搭建职业技能培训信息服务平台。加强职业培训东西部合作,积极引进一批省内外知名的高端培训机构参与我县技能培训。(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工信商务科技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总工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九)加强职业技能培训质量全过程评估监管。对职业技能培训公共服务项目实施目录清单管理,凡属于财政资金支付补贴的培训项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农业农村、扶贫等有关部门要按制定政府补贴培训工种(项目)目录,及时、有序向社会公开。建立实名制、信息化的公共就业职业培训管理系统。对财政资金支付补贴的培训项目,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职业培训全过程监管。(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信商务科技局、县扶贫办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加强职业教育培训资源全方位建设。加强县职业高级中学教师队伍建设,实行专兼职教师培训制度,可根据需要和条件自主招用企业技能人才任教,允许依法依规自主聘请具有一线工作经验的企业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为专业课和生产实习指导教师。(县教育体育局、县人社局、县职业高级中学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强化职业培训能力全行业建设。积极探索“互联网+技能培训”新载体,适时开展“技能在线”网络培训、网上创业培训工作,积极推进培训补贴网上经办服务平台。(县人社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发改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信商务科技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构建产业发展需要的高技能人才引进机制。积极构建鼓励企业从县外、州外、省外或国外引进紧缺、急需高技能人才的机制。对引进符合州“万人 计划”产业人才专项资格条件的高技能人才,给予推荐申报,入选后可享受有关经费资助、服务保障和政策支持,优先推荐参加各级技能活动评选。(县委组织部、县工信商务科技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进一步完善职业技能竞赛机制。大力组织参与省级、州级和行业竞赛,进一步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发现和选拔优秀技能人才的作用。(县总工会、县人社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构建技能人才多元评价机制。探索建立符合我县实际,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工作业绩为重点、注重职业道德和知识水平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推行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等多元化评价方式,促进评价结果有机衔接。完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政策,引导和支持企业自主开展技能评价。(县人社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工信商务科技局、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残联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构建技能提升多渠道激励机制。对于参与国家和省、州科技计划项目的高技能领军人才,鼓励所在单位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和其在项目中的实际贡献给予绩效奖励;对其中事业单位的高技能领军人才,鼓励单位在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中给予适当倾斜。支持用人单位对聘用的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比照工程技术人员相应层级确定其待遇。对推进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组织严密、措施有力、成效显著的将给予政策扶持和倾斜。(县人社局、县发改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工信商务科技局、县财政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组织保障

(十六)加强组织领导,推进政策落实。建立政府统一领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加强对全县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规划。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实施终身职业培训制度工作的落实,推进政策落实落地。(县级有关部门、人民团体、社会组织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做好公共财政保障,多渠道筹集经费。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渠道筹措资金的职业技能培训投入机制。各部门要加大投入力度,完善和落实各项既有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对培训工作给予必要支持。要规范财政资金管理。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中不低于60%的部分要用于一线职工的教育和培训,对由行业企业组织的、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可的职业技能竞赛,以及开展校企合作所发生的经费,计入职工教育经费支出。鼓励社会捐助、赞助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牵头单位:县财政局;配合单位:县人社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审计局、县民政局、县税务局、县总工会等部门)

(十八)做好宣传引导,进一步优化社会环境。充分发挥各类媒体的宣传作用,深入宣传职业技能培训、校企合作、技能竞赛、技艺传承等成果,提高职业技能培训吸引力,营造支持职业技能培训发展的政策环境。(县人社局、县教育体育局、县总工会、团县委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解读文件:解读《双柏县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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