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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双柏县深化 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 收费站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11532322015171363F-/2021-08203923 公文目录:政府文件 发文日期:2019年08月22日 文章来源: 文  号:双政办发〔2019〕53号 成文日期: 2022年04月22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双柏县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此件公开发布)

2019年8月14日

为切实保障我县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与全州保持同步,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19〕53号)、《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的通知》(楚政办涵〔2019〕38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9年底前,大力发展 ETC用户,实现进入高速公路的车辆按车型收费,使用ETC比例达到90%。在建、拟建高速公路按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的标准建设,实现联网收费。

    二、重点任务

    (一)收费系统软硬件建设

对在建、拟建的高速项目,由建设单位督促项目设计单位按照云南公路联网收费管理公司提供的入口治超系统、ETC门架系统、ETC车道设计等要求进行设计,由现行施工图设计审批单位按程序审批,相应工程费用列入建设成本,纳入工程决算。(责任单位: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公司负责实施,州、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督促)

(二)加快推动ETC发展应用

1. 组织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国有企业车辆,救护车、消防车、警车等特种车辆,客运车辆、租赁汽车等营运车辆,货运车辆以及其他社会车辆安装使用 ETC,扩大 ETC 用户量。截至8月12日,全县可安装 ETC机动车保有量14328辆,依据2019年州下达我县ETC安装率为90%的指标任务,数量为12895辆。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云南公路联网收费管理公司优化 ETC 办理流程,拓展ETC办理渠道,加快推进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国有企业车辆,救护车、消防车、警车等特种车辆免费办理 ETC,同时加大全县机关、企事业和农村私家车ETC的安装应用推广。县交警大队等部门要在车辆审验等环节积极引导社会车辆安装ETC,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组织各道路运输经营企业对经营用车安装ETC。县农行、县农村信用社、县邮储银行等部门要加大宣传发动,优化服务广大农村私家车安装 ETC。(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交通运输局,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县农行、县农村信用社、县邮储银行,2019年年内完成)

    2. 加大ETC在高速公路快速通过、优惠优享、公益环保等方面的优势宣传,引导公众支持 ETC 发展应用工作。主动提供预约安装、上门安装等服务,加快推进所有车辆免费安装 ETC 车载装置。依托银行网点、车辆管理所、汽车客运站、公路服务区等车辆集中场所,增加安装服务网点,方便群众就近安装。(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交通运输局,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负责;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县农行、县农村信用社、县邮储银行,2019年年内完成)

    (三)做好用地保障工作

    按照工程建设基本程序,在优先保障工程建设用地指标的同时,加快工程建设用地报批、林地占用的审批工作。县、乡镇人民政府是征地拆迁的责任主体,应负责及时提供建设用地,符合划拨用地条件的,按照划拨方式供地,确保玉楚高速相关工程建设同步推进。(责任单位:妥甸镇人民政府、大庄镇人民政府、县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林草局)

    三、时限要求

    (一)玉楚高速双柏段,应按照应急工程的要求简化基建程序,做好高速公路收费系统软硬件工程规划建设工作,实现同步推进。

(二)2019年8月30日前,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国有企业车辆,救护车、消防车、警车等特种车辆ETC 安装率达100%,

(三)2019年9月30日前,全县客货运和租赁业户等的营运车辆ETC 安装率达100%,部门职工私家车辆ETC 安装率达100%,农村私家车辆ETC 安装率达30%。

(四)2019年10月30日前,农村私家车辆ETC 安装率达60%。

(五)2019年11月30日前,农村私家车辆ETC 安装率达90%。

四、组织保障

成立由县人民政府分管交通运输工作的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交通运输局局长、县交警大队大队长任副组长,各乡镇和县级有关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县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有关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王  权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 组 长:李学鹏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罗兴福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杨  波  县交警大队大队长

    成    员:孙绍华  县发改局局长

              牛泽华  县财政局局长

              李德春  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局长

              李  梅  县农业农村局党委书记

              郭汝斌  县林草局副局长

              张  梅  县水务局局长

              赵秀梅  州生态环境局双柏分局局长

              李  洁  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主任

              胡顺平  县农行行长

              陈春燕  县联社主任

              张  莉  县邮政公司经理

             朱世红  县交通运政管理所负责人

              瞿  波  妥甸镇人民政府镇长

              刘子金  大庄镇人民政府镇长

              谢金明  鄂嘉镇人民政府镇长

              李杭津  法脿镇人民政府镇长

              李泽鹏  大麦地镇人民政府镇长

              王景发  安龙堡乡人民政府乡长

              曹兴国  爱尼山乡人民政府乡长

              张  峻  独田乡人民政府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由办公室主任由罗兴福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施兴祺、周荣、朱世红同志兼任。今后,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工作如有变动,由相应岗位人员自行递补,并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备案,县人民政府不再另行发文。

五、有关要求

(一)强化安全管理。涉及相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预案和保通方案,细化安全举措,加强有关设施和系统建设改造期间施工管理,加强后期运营管理,加强系统和网络安全保障。(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

    (二)强化资金支持。ETC车载装置安装、系统和设施建设改造资金主要采取通行费收入列支、市场机制筹集等方式解决,各有关部门应当积极向上争取补助资金支持,财政部门适当给予预算补助。(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

(三)强化职责分工。各乡镇以属地管理为原则,负责对本辖区内车辆ETC的安装管理督促,县级部门以职能监管为原则,负责对本部门所属机关、企事业单位及个人车辆ETC的安装管理督促。同时细化措施,摸清底数,倒排目标,加快推进。

(四)强化信息报送。各有关部门应明确专人负责,加强信息对接,避免ETC安装车辆信息重报漏报,同时做好信息收集报送,于每月20日,将工作进展情况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交通运输局),邮箱:594089753qq.com,传真:7712103。(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五)强化宣传引导。各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各种时机,深入宣传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的重大意义和要求,同时做好舆论分析研判,正面引导社会舆论。(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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