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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关于进一步加快老龄事业发展实施意见》

索引号:11532322015171363F-/2021-08203970 公文目录:政策解读 发文日期:2020年05月07日 文章来源: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2年01月19日

近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制定印发了《双柏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老龄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为方便各级各部门更好地理解和执行《实施意见》的相关内容,现就《实施意见》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老龄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和《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老龄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加快双柏县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推动老龄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结合双柏县实际,制定了《实施意见》。
二、重点工作

(一)围绕老年人民生建设,突出基本生活保障。建立了养老保险、基本医疗、社会福利和困难救助等制度,认真落实高龄补贴制度,积极拓展老龄优待项目和范围,逐步提高老年人社会福利水平。明确到2020年,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0%,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

(二)围绕老年健康需求,突出健康保障提升。将老年专业医疗机构建设纳入双柏县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开展医养结合试点,鼓励医疗机构增设老年养护、临终关怀病床,开办养老服务机构,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鼓励执业医师到养老机构设置的医疗机构多点执业,鼓励社会资本建立医护型居家养老服务机构,鼓励引导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发展医养产业,加强老年人的健康教育等综合干预,完善异地养老人员异地就医医保直接结算机制。力争到2022年,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50%,全县二级以上综合医院积极开设老年病科,老年人健康素养水平提升到10%,65周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70%。     

(三)围绕养老服务需求,突出体系化创新发展。坚持“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支持、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基本原则,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设,扶持专业化社区居家养老机构发展;推行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将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无偿或低偿交由专业化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团队运营;推动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达标升级。到2022年,力争有条件的乡镇建设具备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机构,社区设立日间照料机构覆盖率达到90%以上。放宽民间资本和社会力量申请举办养老机构的准入条件,加快推进“互联网+”养老服务、智能养老基地和智能养老产品服务发展

(四)围绕老年宜居需求,突出适老环境建设。加快推进公共设施无障碍建设和老年人住宿区设施适老化改造,推进街道、社区“老年人生活圈”配套设施建设,营造老年人安全生活环境,打击侵害老年人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推动孝老敬老传统宣传教育,开展针对老年人防范邪教、诈骗等宣传活动。弘扬孝老敬老社会风尚,加大人口老龄化国情、老龄政策法规、老龄事业发展主题以及老龄工作典型人物、先进事迹、成功经验等宣传报道力度,提升舆情研判引导能力。到2020年,60%以上城市社区达到老年宜居社区基本条件,40%以上农村具备老年宜居社区基本条件,大部分老年人的基本公共服务需求能够在社区得到满足。

(五)围绕经济新增点,突出老龄产业融合发展。充分发挥双柏县宜居宜养的区位优势和资源优势,促进养老服务与生物医药、大健康、旅游文化等产业的深度融合,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产业。鼓励金融机构和民间资本进入养老服务领域,健全市场规范和行业标准,强化老年消费市场的监管。

(六)围绕精神文明建设,突出老年文体教发展。加快发展老年教育,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老年教育,建设文化养老平台,增加老年文化活动设施和场所,推动文化服务设施向老年人免费、优惠开放。丰富老年人文化生活会,加强老年体育健身和老年人精神关爱工作。加强老年人体育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完善老年人体育组织网络,推动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常态化。鼓励发展各级各行业老年人体育组织,到2020年,100%的乡镇建立老年人基层体育组织。城乡社区普遍建有老年人健身站点和体育团队。

(七)围绕老有所为目标,突出老年人社会参与。明确要注重老年人力资源开发,发挥老年社会组织作用,鼓励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到2020年城乡基层老年协会覆盖率达到90%以上,实现老年人入会率达到50%以上。

(八)围绕老年人权益保障,突出法治老龄建设。加快推进老龄工作法治化建设,健全老年人权益保障机制,做好老年人法律服务,加大普法宣传教育力度,着力解决老年人普遍关心的医疗、保险、救助、赡养、婚姻、继承、遗产公证、房屋、监护等法律问题,帮助老年人学法、懂法、用法,提高守法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
三、工作措施

(一)各项工作任务明确了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求牵头单位要认真研究政策落实的具体措施和方案,确保老龄工作政策落到实处。

(二)在体制机制、政策制度、工作思路和发展模式等方面加大创新改革力度。

(三)加大老龄工作经费、政策专项资金、福利彩票公益金对老龄事业发展的投入力度,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形成财政资金、民间资本、慈善基金等相结合的多元化投入机制。

(四)加强督查,县级牵头责任单位要适时指导、督查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本《实施意见》的情况。

原文:双柏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老龄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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