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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双柏县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方案》

索引号:11532322015171363F-/2021-08203976 公文目录:政策解读 发文日期:2020年04月29日 文章来源: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2年01月19日

近日,双柏县人民政府修改完善了《双柏县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方案》(双政发〔2020〕1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便于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公众更好地理解《实施方案》的相关内容,切实做好落实工作,现对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保障残疾儿童康复权益,改善残疾儿童康复状况,促进残疾儿童全面发展,帮助残疾儿童更好地融入社会,减轻残疾儿童家庭负担,完善残疾儿童社会保障体系,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国发〔2018〕20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8〕52号)和《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楚政发〔2019〕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目的意义

到2020年,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体系,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残联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格局,基本实现残疾儿童应救尽救。到2025年,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服务供给能力显著增强,服务质量和保障水平明显提高,残疾儿童普遍享有基本康复服务,健康成长、全面发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三、主要内容

(一)救助对象

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户籍:具有双柏县户籍(或在双柏县领取居住证)。

2.年龄:0—15岁(其中,语后聋的听障儿童申请人工耳蜗植入、肢体残疾儿童申请矫治手术年龄可放宽至18岁)。

3.符合以下救助条件的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肢体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具备医疗诊断资质的专业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书;具有康复服务适应指征,通过康复服务可能达到功能重建或改善。

(二)救助内容

以减轻功能障碍、改善功能状况、增强生活自理和社会参与能力为主要目的手术、辅助器具配置和康复训练及“送训补贴”等。具体根据不同的残疾类别提供相应的救助项目。

(三)救助标准

1.手术类:手术类: 0-15岁重度视力、听力、言语残疾儿童,0-18岁语后聋的听障儿童、肢体残疾儿童经评估符合手术条件,并符合我县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仍需个人自付部分费用,凭医院开具的有效票据提供一次性补助,补助标准为最高30000元/人(医保报销后个人支付部分低于补助标准的,按个人实际支付费用给予补助)。其中听障儿童进行人工耳窝植入经审核无法享受国家免费救助政策,又经有资质的医疗机构确认确需进行人工耳窝植入的,根据实际情况,最高可补助80000元。(医保报销后个人支付部分低于补助标准的,按个人实际支付费用给予补助)。

2.康复训练:每人每月补助3000元,每年最长不超过10个月。需持续进行的康复训练,救助年龄范围内,每年可申请1次康复训练补助。

3.辅助器具适配: 0-15岁重度视力、听力、言语残疾儿童,0-18岁语后聋的听障儿童、肢体残疾儿童经康复机构评估,通过适配辅助器具可改善或恢复部分功能,并经县残联审核,可免费进行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但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10000元。(其中听障儿童植入人工耳窝按手术类进行补助,不得将人工耳窝当独列为辅助器具进行适配补助)。

4.送训补贴:对康复救助对象中经济困难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里的残疾儿童,按照实际接受手术或康复训练时间,给予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00元“送训补贴”,每年最高不得超过5000元。

5.多重残疾的,按照相应残疾类别救助标准给予补助,同一类救助服务同一年度内仅补助1次。

6.需持续进行的康复训练,救助年龄范围内,每年可申请1次康复救助。

(四)康复救助申请及受理

残疾儿童监护人(或由监护人委托他人或机构)向残疾儿童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发放地)县残联申请。县残联受理申请后,对相关信息进行比对、审核,并将结果通知申请人。

(五)康复机构选择及费用结算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由残疾儿童监护人自主选择定点康复机构接受康复服务。所产生的费用,经县残联审核后,由县财政局与定点康复机构在救助限额标准内据实结算。经县残联审核同意在非定点康复机构接受康复服务发生的费用,由县残联商同级财政部门明确结算办法。获准接受异地康复救助的残疾儿童,如户籍所在地救助标准高于康复机构所在地的,按康复机构所在地标准执行;低于康复机构所在地标准的,差额部分由残疾儿童家庭自行承担。

(六)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实行政府负责制

双柏县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自文件下发起全面实施。

 

原文:双柏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双柏县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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