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政通〔2012〕42号
双柏县人民政府关于王海维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办、局:
根据中共双柏县委双干字〔2012〕32号文件精神,现将王海维等五名同志任职通知如下:
王海维 免去双柏县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主任职务;
吴文娟 任双柏县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主任,免去双柏县人民政府接待处主任职务;
周 婷 任双柏县人民政府接待处主任,免去双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徐秀兰 任双柏县人民政府信访局副局长,免去双柏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朱晓华 免去双柏县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兼职)职务;
王庆东 任双柏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主任(兼职);
苏志武 任双柏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副主任(兼职);
刘文玲 免去双柏县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副局长兼中小企业局局长职务;
赵春梅 任双柏县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尹辅祥 免去双柏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职务;
杨绍琴 任双柏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董 勇 免去双柏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李中朴 免去双柏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朱红军 任双柏县公安局副局长,免去双柏县公安局督察长职务;
李晓燕 任双柏县公安局副局长;
苏贵宏 免去双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职务;
杨发勇 免去双柏县公安局妥甸派出所所长职务;
苏 文 任双柏县公安局妥甸派出所所长;
杨家宏 任双柏县监察局派出第五监察分局局长;
李永平 任双柏县民政局副局长(保留正科),免去双柏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双柏县民政局副局长(兼职)职务;
郑全跃 免去双柏县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柏文平 任双柏县司法局副局长(保留正科);
赵明富 任双柏县司法局副局长;
吕 宝 任双柏县财政局副局长、双柏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主任;
法卫洪 任双柏县环境保护局副局长,免去双柏县水务局副局长职务;
赵秀梅 免去双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赵 刚 任双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尹世久 任双柏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免去双柏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职务;
杨兴惠 免去双柏县农业局副局长兼双柏县畜牧兽医局局
长职务;
郭汝金 任双柏县农业局副局长、双柏县畜牧兽医局局长(正科),免去双柏县水务局副局长职务;
杨家明 任双柏县水务局副局长,免去双柏县环境保护局副局长职务;
张国能 任双柏县水务局副局长,免去双柏县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杨洪波 任双柏县卫生局副局长,免去双柏县监察局派出第五监察分局局长职务;
佘丽芬 任双柏县审计局副局长,免去双柏县审计局总审计师职务;
施福安 任双柏县审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张存浥 免去双柏县地方志办公室主任职务;
苏 燕 任双柏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免去双柏县地方志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陈登美 免去双柏县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职务;
普永学 任双柏县科学技术局副局长(保留副科)。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