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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柏县人民政府关于王海维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双政通〔2012〕42号)

索引号:11532322015171363F-/2021-0824077 公文目录:人事信息 发文日期:2012年08月29日 文章来源: 文  号: 成文日期:

                       
双政通〔2012〕42号


双柏县人民政府关于王海维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办、局:
根据中共双柏县委双干字〔2012〕32号文件精神,现将王海维等五名同志任职通知如下:
王海维  免去双柏县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主任职务;
吴文娟  任双柏县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主任,免去双柏县人民政府接待处主任职务;
周  婷  任双柏县人民政府接待处主任,免去双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徐秀兰  任双柏县人民政府信访局副局长,免去双柏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朱晓华  免去双柏县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兼职)职务;
王庆东  任双柏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主任(兼职);
苏志武  任双柏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副主任(兼职);
刘文玲  免去双柏县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副局长兼中小企业局局长职务;
赵春梅  任双柏县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尹辅祥  免去双柏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职务;
杨绍琴  任双柏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董  勇  免去双柏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李中朴  免去双柏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朱红军  任双柏县公安局副局长,免去双柏县公安局督察长职务;
李晓燕  任双柏县公安局副局长;
苏贵宏  免去双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职务;
杨发勇  免去双柏县公安局妥甸派出所所长职务;
苏  文  任双柏县公安局妥甸派出所所长;
杨家宏  任双柏县监察局派出第五监察分局局长;
李永平  任双柏县民政局副局长(保留正科),免去双柏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双柏县民政局副局长(兼职)职务;
郑全跃  免去双柏县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柏文平  任双柏县司法局副局长(保留正科);
赵明富  任双柏县司法局副局长;
吕  宝  任双柏县财政局副局长、双柏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主任;
法卫洪  任双柏县环境保护局副局长,免去双柏县水务局副局长职务;
赵秀梅  免去双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赵  刚  任双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尹世久  任双柏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免去双柏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职务;
杨兴惠  免去双柏县农业局副局长兼双柏县畜牧兽医局局
长职务;
郭汝金  任双柏县农业局副局长、双柏县畜牧兽医局局长(正科),免去双柏县水务局副局长职务;
杨家明  任双柏县水务局副局长,免去双柏县环境保护局副局长职务;
张国能  任双柏县水务局副局长,免去双柏县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杨洪波  任双柏县卫生局副局长,免去双柏县监察局派出第五监察分局局长职务;
佘丽芬  任双柏县审计局副局长,免去双柏县审计局总审计师职务;
施福安  任双柏县审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张存浥  免去双柏县地方志办公室主任职务;
苏  燕  任双柏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免去双柏县地方志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陈登美  免去双柏县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职务;
普永学  任双柏县科学技术局副局长(保留副科)。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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