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双柏县2020年稳定核心烟区土地流转实施方案等5个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双柏县2020年稳定核心烟区土地流转实施方案》《双柏县2020年生物质能源烘烤烟叶实施方案》《双柏县2020年烟区产业综合体建设工作方案》《双柏县2020年烟叶农残快速检测实施方案》《双柏县分散烤房“1+N”网格化烘烤管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2020年8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双柏县2020年稳定核心烟区土地流转实施方案
为稳定全县核心烟区确保长期种烟,推进核心烟区土地流转,发挥村组两级工作积极性,助力全县烟叶生产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20年全县计划流转核心烟区土地0.3万亩。
二、补贴政策
(一)补贴资金预算。在烟叶种植收购计划内,对村委会和村民小组在种烟土地流转工作中发生的规划测绘、破埂整地、误工补贴等支出,按照验收合格的土地流转面积,每亩补贴10元,全县计划补贴资金3万元。
(二)村组补贴标准。按照验收合格的土地流转面积每亩补贴10元,其中:村委会每亩补贴3元,村民小组每亩补贴7元。
三、工作职责
各乡镇人民政府为项目实施主体,负责牵头组织实施,有关部门配合做好工作。
四、主要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要切实增强主动性和责任感,把核心烟区土地流转工作作为推进稳定核心烟区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加强领导,做到早谋划、早安排、早部署。要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下达工作计划,强化过程管理。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乡镇要主动作为,将补贴政策宣传到各种烟村组,由村组具体做好烟农工作,引导烟农通过互换、租赁、转包等形式流转土地,确保流转土地用于种烟,确保好田好地种烟,确保规模连片种植。
(三)加强过程管理。各乡镇要细化工作目标和工作措施,要将土地流转补贴区域确定在烟叶产业综合体试点区域,当地农户种烟积极性不高、土地流转规模较大的核心烟区。要优先补贴土地长期流转的区域,流转期限在5年以上的,可将流转土地中的轮作面积纳入补贴范围,补贴面积最多不超过今年烟叶种植收购合同约定面积的2倍。要督促村组,理清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属关系,指导种烟主体与农民签订土地流转合同(协议)。村组、乡镇要分层级统计好种烟土地流转面积(土地承包权属于烟农的部分不计入流转面积),便于资金兑现。
(四)严格考核验收。各乡镇要成立验收组组织验收,依据种烟主体土地流转协议、烟农种烟土地流转情况统计表、费用统计等,做好考核验收工作,确保真实性。
五、严格规范补贴资金管理
各乡镇要严格执行州、县文件,规范使用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不得擅自改变补贴方式、补贴标准和补贴对象,严禁超预算、超范围开支补贴。
附件:
1.双柏县2020年核心烟区土地流转计划及补贴资金预算表
2.双柏县核心烟区土地流转统计表
3.核心烟区土地流转验收和补贴兑现表
附件1
双柏县2020年核心烟区土地流转计划及补贴资金预算表
乡镇 |
土地流转面积 (万亩) |
补贴资金预算 (万元) |
妥甸镇 |
0.08 |
0.8 |
大庄镇 |
0.16 |
1.6 |
法脿镇 |
0.06 |
0.6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0.3 |
3 |
附件2
双柏县核心烟区土地流转统计表
乡(镇): 村民委员会: 2020年 月 日
序号 |
村民小组名称 |
烟农 姓名 |
烟叶种植合同面积(亩) |
土地流转面积(亩) |
土地流转方式 |
土地流转期限 |
1 |
|
|
|
|
|
|
2 |
|
|
|
|
|
|
3 |
|
|
|
|
|
|
4 |
|
|
|
|
|
|
5 |
|
|
|
|
|
|
6 |
|
|
|
|
|
|
7 |
|
|
|
|
|
|
8 |
|
|
|
|
|
|
9 |
|
|
|
|
|
|
10 |
|
|
|
|
|
|
11 |
|
|
|
|
|
|
12 |
|
|
|
|
|
|
13 |
|
|
|
|
|
|
14 |
|
|
|
|
|
|
15 |
|
|
|
|
|
|
合计 |
|
|
|
|
|
|
村委会制表人: 乡镇审核: 烟站审核:
附件3
双柏县核心烟区土地流转验收和补贴资金兑现表
乡(镇): 2020年 月 日
村委会名称 |
验收合格的土地流转面积(亩) |
兑现补贴资金(元) |
||
村委会 |
村民小组 |
小计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
|
|
|
验收组(签名): 乡镇负责人(签名):
双柏县2020年生物质能源烘烤烟叶实施方案
为推进全县生物质能源烘烤烟叶示范,切实落实生物质能源烘烤省级重点专项资金项目,示范生物质能源烘烤方式,减少烘烤过程对环境的污染,推动烟草产业发展向节能减排和低碳清洁转变,构建烟叶生产与生态保护和谐发展,结合双柏县实际,制定双柏县2020年生物质能源烘烤烟叶项目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以点带面、示范引领、扎实推进、务求实效”的原则,对全县配套建设生物质能源烤房继续实施生物质燃料补贴,确保全部生物质能源烤房持续发挥效益,全县生物质烘烤覆盖面积达到850亩;计划在大庄镇建设一条生物质颗粒燃料生产线,提升生物质颗粒燃料的本地化生产保障率。
二、资金来源和补贴预算
资金来源为省财政下达的2020年绿色生态烟叶发展补助经费46.255万元,县财政补贴生物质燃料17.4万元,在乡镇烟叶生产工作经费中列支,合计补贴经费63.655万元。补贴资金预算:
(一)生物质颗粒燃料补贴。计划在全县推广使用生物质颗粒燃料580吨,省财政对采购来自烟农专业合作社生产的生物质颗粒燃料补贴200元/吨,县财政补贴300元/吨,全县预算补贴资金29万元。
(二)生物质颗粒燃料生产线补贴。计划在大庄镇新建一条生物质颗粒生产线,按照生物质燃料加工线购置设备发票金额的70%进行补贴,全县预算补贴金额不超过34.655万元。
(三)资金拨付。省财政下达资金由州财政下达到县财政,县财政安排使用。县下达生物质燃料补贴资金由县财政安排到项目所在乡镇。
三、项目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
项目责任主体为项目所在乡镇人民政府;烟农专业合作社为建设主体、管护主体和补贴对象,自愿提出生物质能源烘烤申请或生物质燃料加工线建设申请,并承诺对设施承担管理、使用、维护责任;其所选定的示范点必须服从政府和烟草公司安排,愿意为烟叶烘烤培训示范提供方便,能为广大烟农提供商品化烘烤烟叶服务或及时提供烘烤所需的质优价廉生物质颗粒燃料。
四、实施流程
示范点要按照选点、规划、采购、实施的流程,安排专人专班,指导抓好落实。
(一)项目选点。5月底前,县烟草分公司配合项目所在乡镇督促合作社落实好项目点。
(二)项目规划。5月底前,县烟草分公司配合制定具体的项目实施方案。
(三)设备和配套燃料采购、安装、验收与付款。6月30日底完成建设任务,正常投入使用,10月10日前完成项目验收及资金拨付工作。
1.设备和配套燃料采购。由乡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采购有关规定督促、指导合作社严格规范地进行采购,合作社与中标供应商签订供货合同。各地要认真选择性能稳定、技术成熟、诚实可信的设施设备厂家。
2.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合作社根据合同条款,督促中标供应商做好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
3.验收与付款。
(1)生物质燃料采购款和补贴款。生物质燃料采购款由合作社全额支付给供应商。经政府、烟草、合作社对生物质燃料采购和使用进行验收合格后,合作社凭采购发票(收据)按要求办理补贴兑现相关手续。
(2)生物质颗粒燃料加工设备款和补贴款。生物质颗粒燃料加工设备采购款由合作社全额支付给供应商。经政府、烟草、合作社共同按合同条款组织验收合格后,合作社凭设备采购发票按要求办理补贴兑现相关手续。合作社收到补贴款后,要将其动态量化到全县烟农,作为全县烟农入股的股金。合作社经营生物质燃料所得利润,应按烟农与合作社的交易量(额)进行盈余返还。
五、工作措施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为确保示范项目顺利开展,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认真规划和预算,制定具体的生物质能源烘烤项目实施方案,具体组织实施、考核验收。
(二)明确职责,配合落实。县烟草分公司负责提供技术指导,协助开展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组织生物质能源烘烤培训,协调相关方的工作并进行检查。合作社负责按时按质按量完成设备设施采购、建设和示范工作,据实及时支付各项建设费用,各项支出预算、结算,账目清楚,票据齐备规范。
(三)严格管理,规范使用。要严格执行省、州、县有关专项补贴资金的管理规定,按财政资金管理要求,加强对补贴资金的监管,规范使用生物质能源烘烤示范补贴资金,严禁套取、截留、挪用、挤占补贴资金,确保示范规范运作,达到预期效果。对于一切弄虚作假、违规使用补贴资金的行为,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双柏县2020年生物质能源烘烤项目补贴资金分配表
双柏县2020年生物质能源烘烤项目补贴资金分配表 |
|||||||||
乡镇 |
省财政补贴资金 |
县财政补贴资金 |
合计补贴资金 (万元) |
||||||
合作社生产 |
补贴标准 |
补贴金额 |
生物质颗粒燃料生产线补贴 |
补贴资金小计 |
补贴标准 |
补贴金额 |
|||
大庄镇 |
580 |
200 |
11.6 |
34.655 |
46.255 |
300 |
17.4 |
63.655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580 |
200 |
11.6 |
34.655 |
46.255 |
300 |
17.4 |
63.655 |
双柏县2020年烟区产业综合体建设试点工作方案
为推动全县烟叶生产转型升级,实现烟农持续稳定增收,促进烟叶与其他农业产业协调发展,更好助力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达到稳定核心烟区、烟田、烟农队伍的目标,有序推进全县烟区产业综合体建设试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基本原则、发展目标
(一)工作思路。按隔年轮作的种植制度,采取统一流转和土地入股两种方式,由村委会为主集中收储烟区产业综合体用地,在烟叶种植区和轮作区进行统一规划的前提下,将收储土地分包到种烟和种植其他农作物能手,由种植者按规划开展种植,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在烟区产业综合体内,要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的目标要求,探索推动现代农业经济体系建设的新路径、新模式,以集聚资源要素为基础,创新生产组织形式,积极引导种植者联合成立生产型、股份型农民合作社等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探索开展“保底收益+入股分红”等多种形式的土地经营权入股合作模式,保障农民利益,突出产业融合发展,突出农业产业机械化,强化科技创新引领,建设“烟叶强、烟区美、农民富”的烟叶产业综合体,全面改善烟区生产生活条件,实现农民持续稳定增收和烟区稳定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科学规划。在地方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下开展各项工作,确保烟区综合体多元产业发展规划与地方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相对接,确保与乡村的差异性和分化性相适应,构建适合当地的、可推广、可复制的烟区产业综合体发展模式和体系。
——坚持以烟为主、协调发展。在稳定核心烟田、促进烟叶产业长远健康发展和烟叶设施持续利用的前提下,重点围绕烟叶生产经营,健全产前、产中、产后专业化服务;积极开发育苗大棚、烤房、农机等闲置烟用基础设施多种功能、多重价值;探索引入能与烤烟轮作种植、协调发展、相得益彰的产业,延伸产业链。
——坚持合作共赢、普惠烟农。规范综合体内部管理,做到制度健全完善、服务高效、资产共享、事权公正公开。切实避免综合体运营管理机构存在事权不公等损坏农民利益现象。发挥保险化解风险作用,探索“入股履约保证金”等多种土地经营权入股保险,为农民的“保底收益”和土地经营权回购提供保险保障。
——坚持因地制宜、注重特色。结合当地自然生态条件和市场需求,科学确定烟农增收产业发展方向,合理选择高原特色凸显、市场需求旺盛、一年生或半年生名特优农产品品类,确保有产出、有市场、有收益。坚决杜绝盲目冲动而造成产品积压滞销、烟农增产减收现象发生。
(三)发展目标
——总体目标。按照“试点先行、典型引路”的工作方法和“一年搞试点、两年出典型、三年大发展”的工作计划,2020年全县在大庄镇大庄社区作为县级示范点,试点依据各自情况,制定工作方案,积极开展探索研究。到2022年,全县力争建成2个以上烟区产业综合体示范区,打造“烟叶强、烟农富、烟区美”烟区现代农业新标竿。
——多元产业发展目标。争取到2022年,集合县内多个多元产业相同的综合体,
二、主要措施
(一)稳固种烟土地、激活生产要素。综合体要率先探索生产关系变革,推动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改革,激活农村钱、地、人等生产要素,引导现代理念、现代管理、现代人才、现代金融等元素注入烟区农业与农村,进一步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一要激活土地资源。在客观反映土地要素的实际贡献和稀缺程度的基础上,积极引导烟农成立生产型、股份型农民合作社等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探索开展“保底收益+入股分红”等多种形式的土地经营权入股合作模式,保障农民利益。积极探索建设土地流转服务平台,按照市场规则开展土地长期、稳定、有序、集中流转,实行土地统一规划、产业分区布局、适度规模经营、标准集约管理、利益公平分配。坚持家庭经营在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中的基础性地位,积极推进家庭农场,发挥农户在综合体建设中的主动性、创造性作用,探索“一户一产业”种植模式,即将产业综合体进一步细分为产业单元,农户根据自己的特长和经验,采取竞租方式,在其中一个产业单元内开展规模化种植和设施综合利用。综合体内土地流转率要达到50%以上,烟叶种植轮作到位率要达到80%以上。烟叶生产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要先流转、后建设,提高土地增值潜力。二要激活人力资源。综合体要探索建立劳务服务中心,根据劳动力的不同特长,科学定岗,有序分流,充分挖掘各类人才资源潜力。充分发挥好职业烟农培育专项经费效用,优先培育综合体内职业烟农,并把技能型职业烟农纳入培训计划,逐步建立既能服务于烟叶生产,又懂多元产业生产技术的一精多专人才队伍。同时,吸引组织、协调、经营、管理能力强的返乡人才或大中专毕业(实习)生担任合作社经理或理事长助理,加快多元农业产业人才培养。三要激活资金资源。鼓励综合体内广大烟农以资金入股方式加入股份合作社,壮大综合体资本金。在坚持以烟叶生产为主、烟农利益得到保护的前提下,积极吸引各类投融资平台,参与综合体农业产业综合开发,建立资金共投、技术共有、资源共用、品牌共育、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联结机制,增强综合体发展动能。
(二)配套必要设施、开展高效作业。以实现产业综合体生产集约化、服务现代化、产业循环化为目标,按照《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进一步推进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新建烟叶基础设施优先保障综合体及幅射区域,建设项目重点开展烟叶生产亟需的密集烤房(特别是生物质等合适的新能源烤房)、生物质燃料加工线、烟草农业机械、育苗棚、商品有机肥生产及农地膜回收加工等设施建设,推进综合体设施配套完善。加大现有成熟机械推广力度,加快生产环节专用高效机械试点应用,实现育苗、耕整地、起垄、移栽、覆膜环节全覆盖,施肥、培土、植保环节机械化作业有突破,烘烤环节环保减工增效。对烟叶以外的产业发展所需设施各级政府要优先扶持,尽量配备需要设施,大力推进机械作业,提高劳动作业效率。对闲置集约化育苗大棚、烘烤工场、闲置烟叶站(点)等进行改造提升,为其他农产品储藏、分级、物流、加工包装提供场所服务。
(三)以烟为主,多产业融合发展。建设烟区产业综合体,关键是要推动烟叶主业与多元产业融合稳定发展,既横向做好产业布局,又纵向打造产业链,形成“田”字型产业链发展模式。一是推动多产业深度融合发展。科学规划烤烟产业、农业新产业种植布局,深度挖掘烟叶产区丰富的生态资源优势,按照高技术性、高安全性、高附加值、高回报率的要求,结合云南省政府高原特色产业发展规划,选择能与烟叶产业协调发展、有效组合的高原特色产业,在最适宜的区域,打造最具竞争优势的产业,生产唯一原产地、最具特色的、品质上乘的地理标志性产品,逐渐形成各个产业有机组合、前后衔接、有效融合的成熟发展模式和稳定的产业结构。二是推动非烟产业融合发展。优先发展烟叶生产及其他农业废弃物深度开发再利用产业,如将回收的废旧农膜加工成塑料颗粒,将作物秸秆制作生物质燃料,将食用菌废料、畜禽粪便积造后用于生产有机肥等,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大力发展农产品初加工业务,充分发挥闲置密集烤房群等设施资源作用,开展干货烘干、分级、包装,形成易保存、重量轻、好运输的初级产品。三是推动多业态融合发展。推动农艺园艺、农业旅游、创意休闲等多种业态融合、互作发展模式,打造特色小镇、人文风情村寨等。同时在产品包装、营销上,也要注重传承当地民俗文化特色,在更大范围内挖掘资源、生态、文化等多元价值和多重功能,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完善利益链。
(四)集聚力量,创立品牌。品牌是产品形象和品质的具体呈现,是提高多元产品核心竞争能力、稳定产品市场需求的关键。综合体试点所开发的主要农产品,要围绕地方特色,聚合多个综合体力量,共同打造相应品牌,努力实现品牌化包装营销。一要建立产品标准。针对农产品“高度均质难差异”的特点,紧紧围绕“四高”产品定位,建立多元产品领先或独特的生产技术标准、检验标准、分级标准、包装标准等标准体系,始终坚守品质优良、均质、安全生命线,并积极开展“三品一标”农特产品认证,赢得消费者高度信赖、持久青睐,不断扩大品牌影响力、竞争力,维护好商品良好形象。二要加快市场培育。引导产业综合体统一布局产业、统一生产标准、统一技术培训、统一配置资源、统一开展营销,加快品牌培育和市场开拓进程。深入研究把握省政府打造“一部手机云品荟”线上经济契机,努力搭上全省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顺风车,为烟农增收工作和烟区产业综合体建设工作提供持久动力。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设烟区产业综合体试点,是贯彻落实党中央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实践,是稳定核心烟区、推动烟叶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是提升烟农增收工作水平的重要抓手,同时也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县政府烟草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部署安排、指导全县烟区产业综合体试点示范区建设工作。示范区要高度重视,地方党委、政府要在组织、政策、资金等多方面给以支持。要成立由主要领导领衔,分管领导主抓,农业、自然资源、烟草多部门参与的领导小组和专项工作组,高位推动、高质量推进,确保实效。
(二)加强资金支持。大庄镇大庄社区烟区产业综合体试点,产业综合体试点面积340亩,按照每亩200元的标准,县财政补助资金6.8万元。示范点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多元产业培育、技术培训、市场营销宣传、项目区工作经费等。同时,鼓励金融机构为综合体试点提供金融支持。
(三)加强人才支持。各地要充分利用好烟草部门培育职业烟农的政策,优先培育综合体内职业烟农,并将参与综合体建设的农村经营人才培训纳入职业烟农培训计划,建设一支复合型职业农民队伍。
附件:双柏县2020年烟区产业综合体建设试点安排表
双柏县2020年烟区产业综合体建设试点安排表 |
||||||||||
|
|
|
|
|
|
|||||
乡镇 |
试点村委会 |
土地流转户 |
土地流转面积 |
承包种烟户 |
县财政补助资金 |
|||||
大庄 |
大庄社区 |
89 |
340 |
7 |
6.8 |
|||||
|
|
|
|
|
|
|||||
合计 |
|
89 |
340 |
7 |
6.8 |
双柏县2020年烟叶农残快速检测实施方案
为严格控制烟叶农残,确保烟叶安全性,保护生产生活环境, 全县计划全面实施烟叶农残快速检测,运用检测结果搞好农残管控,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意义
目前烟叶生产中广泛使用化学农药,品种繁多,使用量大。烟叶农药残留就是在农药使用后残存于烟叶中微量农药残体、有毒代谢物、降解物和杂质。农药残留富集到烟叶产品中,对烟叶产品及环境造成污染。危害人体健康,造成卷烟和烟叶滞销。加强农残快速检测,并运用农残检测结果采取强有力管控措施减少农残及其危害,是当前及今后烟叶生产最重要的工作内容之一,各级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切实落实推进,防止烟叶农残超限造成“危害消费者、危害环境、危害烟叶和卷烟市场”等严重后果。
二、目标任务
(一)落实“政府牵头组织、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烟草等部门协同实施,烟草指导合作社开展烟叶农残快检”的工作要求,全县建设1个高标准快检中心,为全县5.16万亩烟叶提供农残快速检测。
(二)全力控制农药残留。利用烟叶农残快检结果,采取针对性管控措施,确保“禁用农药零检出,农药残留不超限”。
三、扶持政策
(一)县财政安排专项经费10.32万元。在省财政2020年绿色生态烟叶发展资金中,按照每亩2元的标准,拨付资金共计10.32万元。资金专项用于县级烟叶农残快检中心建设,采购农残快速检测试纸、农残快速检测仪器等快检配套设施设备和开展覆盖全县的烟叶农残快速检测等项目工作。
(二)统筹资金。多方筹集资金,协调对口卷烟工业企业筹措资金等解决资金缺口;也可分年度建设,利用以后年度资金逐步完善和提升快检中心建设水平。
四、落实措施
(一)加强领导,齐抓共管。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督查。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烟草等部门要明确分工、积极作为,抓好烟叶农残快检中心建设、烟叶农残检测和管控等各项工作的落实。各级各部门要高度关注烟叶农残情况,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实行研判、预警、应策、推动、问效“五个主题”制度,抓住重点环节,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
(二)高标准建设烟叶农残快检中心。
1.选择建设模式。可建设“定性快检中心”或“定量快检中心”。在2020年7月20日前,完成县级快检中心的硬件建设和人员培训工作,并投入正常使用,为当地及时提供烟叶农残检测服务。快检中心必须符合“县级烟叶农残快检中心建设规范”的要求。
2.合作社作为建设主体。要在全县范围内选择管理实力强、责任心强的烟农专业合作社作为县级烟叶农残快检中心建设主体,承担烟叶快检中心建设任务,指定合作社社长为具体责任人,至少落实2名专职检测员。其它合作社抓好配合,做好取样、送样等工作。
3.加强县级指导。县烟草分公司成立技术指导小组,指定一名生产技术人员兼任检测数据管理员和技术指导员,指导快检中心有序、规范开展快检工作。
4.打造“窗口”。要把快检中心打造成烟叶生产的一个重要的宣传展示“窗口”,彰显烟叶生产工作水平。
1.检测的农残种类。围绕国内外卷烟工业企业重点关注的多菌灵、甲基硫菌灵、二甲戊灵等烟草禁用农药开展全面检测工作。
2.检测的时间数量。在7月下旬左右,检测一次下部鲜烟叶或干烟叶;在8月下旬左右,检测一次上部鲜烟叶或干烟叶;中部烟叶农残较轻,今年可暂不检测。要重点普查下部叶,在下部叶烘烤出炉后,随机抽取下部烟叶进行农残检测。
3.检测范围。覆盖所有种烟村委会和主要种烟村民小组,每个村委会至少随机检测3个样品,种烟面积较大、烟农户数较多的村委会要适当增加检测数量。
4.选取样品和标注信息。在田间随机抽取鲜烟叶样品,或在烤房等存放烟叶场所随机抽取干烟叶样品。每个样品分别取叶尖和叶基5cmx5cm左右大小的烟叶。取样人员要做好取样记录,标注样品编号、乡村组名称、烟农姓名、烟叶部位、取样日期、取样人等信息。样品编号后,取样信息随样一起送到快检中心进行集中检测。
5.做好检测和结果记录。检测人员要及时按规范检测,详细完整记录检测结果,在读取试纸条结果后拍照留底备查。
1.加强考核。构建县、乡、村三级烟叶安全管理网络,将烟叶农残纳入各级的重要考核指标。
2.管控农药供应使用链。根据检测结果,剖析根源,跟踪整改,从源头上杜绝农残超标问题。农业农村、市场监管部门要认真监管农药门店的农药销售,指导农药门店销售低毒低残留农药;烟草公司要培训、指导烟农安全用药,全面推广田间采烤前 20天和烤房内严禁喷施农药等措施。
3.采用区域管理。以村委会为单位,区分未检出区域(绿 -34 -码区)、个别检出区域(黄码区)、多数检出区域(红码区)。红码区出口备货等级烟叶必须由烟草公司单收、单存、单调。
(五)严格实保密制度,加强数据管理。烟草部门作为烟叶农残检测数据归口管理部门。快检中心相关人员要签订保密协议,做好数据保密工作,严禁通过微信、QQ、办公自动化等网络方式传送检测数据。不得将保密资料在计算机互联网上传输、登载,严格做好农残检测数据使用保密工作。若因保密不当、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严肃问责。
五、严格规范使用补贴资金
各地要严格执行省、州、县有关专项补贴资金的管理规定,按财政资金管理要求,加强对补贴资金的监管,规范使用补贴资金,严禁套取、截留、挪用、挤占补贴资金,确保示范规范运作,达到预期效果。对于一切弄虚作假、违规使用补贴资金的行为,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
1.双柏县2020年田间鲜烟叶农残快速项目资金分配表
2.烟叶农残快检中心建设规范
3.烟叶农残检测数据结果保密责任书
附件1
双柏县2020年田间鲜烟叶农残快速项目资金分配表
建设主体 |
检测面积 (万亩) |
资金 (万元) |
备注 |
双柏县华丰综合服务 型农民专业合作社 |
5.16 |
10.32 |
|
附件2
烟叶农残快检中心建设规范
(一)固定场所,面积不低于50平方米,有足够摆放仪器设 备的桌子;
(二)配备粉碎机、混匀仪(含离心管)、电子天平、移液枪(含移液管);
从中国农科院青州烟草所、中国烟草总公司郑州烟草研究院等国内烟叶农残快检权威机构中,对比选择采购技术成熟、服务 良好、质量合格的农残试纸和相关仪器。要求试纸检测限值达到多菌灵0.09ppm,二甲戊灵0.02ppm,其它农药检测限值符合《YQ 50-2014烟叶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规定。
组织试纸和仪器供应方对快检中心操作检测人员进行系统培训,确保全部检测人员能够正确、规范操作仪器开展烟叶农残检测。
附件3
烟叶农残检测数据结果保密责任书
为加强烟叶农残检测结果等数据的管理,确保数据的安全保 密,防止发生丢失泄密事件,防范非法使用行为,特制定本协议 书。
一、本协议书所述“使用方”为检测烟叶农残、使用和知晓烟叶农残检测结果的有关单位。
二、本协议所述“保密资料”包括烟叶样品农残检测定量、定性结果和结果汇总、分析数据。
三、使用方须严格对该区域的保密资料进行有效管理,做好安全保密工作。
四、使用方为保密资料的安全管理者和责任主体。使用方不得将保密资料用于烟叶农残管控以外的工作;不得以商业目的使用该数据或者开发和生产其他产品;使用方可根据需要对数据内容进行必要的分析、转换,但未经许可,不得将分析、转换后的数据对外发布和提供;使用方不得将保密资料在计算机互联网上传输、登载。
五、使用方应建立完善的数据资料保密内部管理制度;要指定专人负责检测烟叶农残,收集保管检测结果。一旦发生泄密涉密事件,使用方负全部责任,各级人民政府将对相关责任人追责。
六、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使用方单位(签章):
使用方单位负责人(签字):
联系人电话:
双柏县分散烤房“1+N”网格化烘烤管理实施方案
为充分挖掘烟叶烘烤潜力,增强优质烟叶原料保障能力,促进全县烟叶生产提质增效降损,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在全县小烤房和零散密集烤房区域实行“1+N”网格化烘烤管理,覆盖12.21万担烟叶以上,实现烘烤损失率控制在6.3%以内。
二、补贴政策
(一)补贴资金。全县计划投入专项补贴资金42万元。根据各乡镇分散烤房承担烘烤烟叶数量、各乡镇上报和上年该资金使用情况分配下达补贴资金(见附件1)。
(二)补贴对象。由乡(镇)人民政府和烟草部门确定的分散烤房“1+N”网格化烘烤管理区域的采烤示范户。
(三)补贴标准。县政府按照全县平均3.5元/担的标准下达补贴资金总额42万元,其中:妥甸镇、大庄镇补贴标准3.5元/担;法脿镇、鄂嘉镇、大麦地镇、安龙堡乡、爱尼山乡、独田乡补贴标准3.4元/担,实现全县商品化烘烤、采烤一体化、“1+N”网格化烘烤三项示范全面覆盖。
三、工作措施
(一)高度重视,强化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分散烤房“1+N”网格化烘烤管理工作,强化对“1+N”网格化烘烤管理工作的领导,明确职责,细化方案和补贴标准,精心组织实施,严格考核验收。
(二)以示范户为抓手,开展网格化烘烤管理工作。各乡镇要做好组织协调,抓好分散烤房“1+N”网格化烘烤管理:
1.合理划分管理网格。原则上“1+N”网格化烘烤管理以自然村为单位划分网格。每个网格包含1户采烤示范户和N户辐射户。建立网格化烘烤管理明细表,存档备查(见附件2、3)。网格不宜过大,辐射户过多,导致示范户精力、时间有限不能有效示范指导;网格也不宜过小,覆盖区域小,导致示范户积极性不高。
2.严格筛选示范户。要从烟农认可、技术过硬、具有组织管理能力的烘烤能人中筛选采烤示范户。经推荐、公示后,由乡镇人民政府确定为“1+N”网格化烘烤管理采烤示范户。合作社采烤指导员不得同时兼任采烤示范户。
3.明确示范户工作内容。采烤示范户要率先做到严格按照成熟采烟、分类编烟、分类排队入炉、科学烘烤的要求抓好自家的烟叶烘烤,烘烤效果好于大面,综合烤损率≤6.3%、青杂率<5%。其次,示范户要分别在下、中、上三个部位,以自家烟叶和烤房作为现场,在烟叶编杆装炉和出炉下杆时组织全体辐射户参观,向辐射户示范正确的烟叶“采编装”措施和烘烤效果。第三,示范户要通过在田间和烤房现场指导的方式,帮助和指导辐射户排查改造小烤房,确保 “采编装”措施和烘烤工艺落实到位。
(三)严肃考核验收,确保实施效果。以乡镇为单位组织开展分散烤房“1+N”网格化烘烤管理的检查验收工作,要求乡镇全面验收,县级按比例抽查验收,要在9月30日前全面完成检查验收工作,检查验收表(见附件4)。要做到验收结果与补贴兑现挂钩,达到90分及以上的全额兑现应兑补贴,每低1分扣减应兑补贴1%。各乡镇要根据财政补贴资金管理要求,相应制定考核兑现办法和兑现标准,补贴兑现前做好三级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公示无异议后,以银行电子转账方式支付给示范户。县政府将适时对各乡镇“1+N”网格化烘烤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和效果进行检查考核,考核结果折算计入《双柏县2020年烟叶生产收购质量管理考核办法》。
(四)规范补贴资金管理。各乡镇要严格执行省、州有关专项补贴资金的管理规定,按照财政资金管理要求,规范使用和支付,加强补贴资金监管,经验收合格后通过银行电子转账支付给示范户,不得擅自改变补贴方式、补贴标准和补贴对象。各乡镇要在2020年12月31日全面完成省州财政补贴资金兑现工作。在2021年1月20日前,各乡镇将兑现结果上报县财政局、县烟草分公司。县财政局将收回各乡镇兑现后的结余资金,把结余资金调剂用于2021年全县烟叶生产项目。
附件:1.双柏县2020年分散烤房“1+N”网格化烘烤管理补贴资金分配表
2.楚雄州2020年分散烤房“1+N”网格化示范户统计表
3.楚雄州2020年分散烤房“1+N”网格化烘烤管理明细表
4.楚雄州2020年分散烤房“1+N”网格化烘烤管理检查验收表
5.楚雄州2020年分散烤房“1+N”网格化烘烤管理补贴资金兑现花名册
附件1
双柏县2020年分散烤房“1+N”网格化烘烤管理补贴资金分配表
县市 |
2020年烟叶生产计划 |
分散烤房“1+N”网格化烘烤管理 |
|||
种植面积 (亩) |
收购计划 (担) |
烟叶采烤数量 (担) |
补贴标准 (元/担) |
补贴资金 (万元) |
|
合 计 |
51600 |
139100 |
122100 |
3.5 |
42 |
妥甸 |
14300 |
38400 |
32800 |
3.5 |
11.48 |
大庄 |
8350 |
23000 |
19400 |
3.5 |
6.79 |
法脿 |
11250 |
30000 |
26450 |
3.4 |
8.957 |
嘉 |
2200 |
6000 |
4600 |
3.4 |
1.564 |
大麦地 |
1850 |
5000 |
5000 |
3.4 |
1.7 |
安龙堡 |
7000 |
18700 |
18550 |
3.4 |
6.307 |
爱尼山 |
5550 |
15000 |
12500 |
3.4 |
4.25 |
独田 |
1100 |
3000 |
2800 |
3.4 |
0.952 |
附件2
楚雄州2020年分散烤房“1+N”网格化示范户统计表
县市: 乡镇:
示范户姓名 |
电话 |
地址 |
合同面积(亩) |
合同计划量(担 |
辐射户数 |
辐射产量(含示范户产量)(担) |
备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附件3
楚雄州2020年分散烤房“1+N”网格化烘烤管理明细表
县市: 乡镇: 村委会: 村民小组:
示范户姓名 |
|
示范户联系电话 |
|
||||
示范户合同面积(亩) |
|
示范户合同计划量(担) |
|
||||
示范户烘烤烟叶数量(担) |
|
示范户烘烤烤房数(座) |
|
||||
合作社采烤指导员姓名 |
|
||||||
序号 |
辐射户姓名 |
电话 |
烟叶种植 合同编号 |
合同面积(亩) |
合同计划量(担) |
参与网格化烘烤管理烟叶数(担) |
参与网格化烘烤管理烤房数(座)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
|
|
|
|
|
|
注:合计数包括示范户和辐射户。
规划布局人员: 审核:
附件4
楚雄州2020年分散烤房“1+N”网格化烘烤管理检查验收表
县(市)
乡镇 |
村委会 |
村民小组 |
示范户姓名 |
辐射户数量(户) |
参与烤房座数(座) |
参与面积(亩) |
参与烟叶数量(担) |
验收达标数量(担) |
检查验收项目及得分 |
||||
示范户自家烘烤情况(10分) |
现场指导(25分) |
采烤示范(25分) |
辐射户烘烤效果(40分) |
合计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
|
|
|
|
|
|
|
|
|
|
|
|
注:1.参与烤房数、面积、合同产量包含示范户和辐射户。2.验收达标数量是示范户和辐射户实际参与网格化烘烤管理且在合同范围内的经验收合格的烟叶数量。3.检查验收项目评分办法为:(1)示范户自家烘烤情况:查看示范户烘烤情况,好于大面,综合烤损率≤6%、青杂率<5%计25分,其中一项每高0.1%扣0.5分,扣完为止;(2)现场指导情况:询问辐射户,户均指导4次及以上计25分,每少1次扣5分;(3)采烤示范情况:示范户组织开展6次采烤示范计25分,每少1次扣5分;(4)辐射户烘烤效果:向辐射户发放调查问卷,分好、中、差三个等级,“好”占%*40分=该项考核得分。
检查验收人员: 审核:
附件5
楚雄州2020年分散烤房“1+N”网格化烘烤管理补贴资金兑现花名册
县 乡镇 村委会
村民小组 |
示范户姓名 |
示范户烟叶种植 合同编号 |
参与网格化合同数量(担) |
验收合格数量 (担) |
补贴标准 (元/担) |
补贴金额(元) |
银行账号 |
备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
|
|
|
|
|
|
|
注:验收合格数量为示范户和辐射户实际参与网格化烘烤且验收合格的数量;参与网格化合同数量为示范户和辐射户合同数量之和。
制表人: 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