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现将《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云南省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文件的通知》(楚政办通〔2021〕3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1年9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解读:解读《云南省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
文章附件(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