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柏县气象局关于更新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通知
局机关各股(室)、办、台、中心:
2019年9月28日,《云南省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条例》经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于审议通过,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按《云南省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条例》,双柏县气象局本级行政权力实施权限和依照《楚雄州气象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经局领导班子会议和局务会议研究同意,更新了《双柏县气象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2020年11月更新)并公布实施,现将更新后的《双柏县气象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印发,请各职能机构认真遵照执行。 (此件公开发布)
2020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