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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柏县民政局关于“三项制度”工作开展 情况报告

索引号:11532322015171363F-/2021-1107603 公文目录:行政执法实施方案 发文日期:2020年11月26日 文章来源: 文  号: 成文日期:

双柏县民政局关于“三项制度”工作开展

情况报告

县督察组:

根据双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双柏县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开展专项督查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三项制度”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双柏县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开展专项督查的通知》(双政办发[2020]41号)文件下发后,县民政局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作出了安排部署,成立了“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韩高生副局长负责推进工作,办公室副主任陶云怀和副处职级干部郎天友具体负责结合部门实际制定“三项制度”实施方案,并牵头抓好全局“三项制度”的贯彻落实。

  二、工作推进情况

   (一)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另外”的原则,通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行政权力清单、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指南、行政许可目录和指南,并将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的相关信息要素全部录入了云南省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动态管理系统。实行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并已上传至云南省双随机监督检查系统,落实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结果信息7天双公示制度,其中行政许可事项自行政许可决定作出后,7天内将相关信息录入云南省网上审批系统,系统将许可决定自动转接到“信用云南”系统“行政许可公示”模块进行公示;目前,我局行政处罚事项没有依托双柏执法平台进行办理,还没有实时录入相关信息,自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由当事人到单位办公室大厅相关股室查看公示信息。

   (二)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点采用文字记录、手机、照片、执法记录仪录像等方式,对各类行政执法行为进行全程记录并归档,实现全过程留痕迹和回溯管理。规范执法文书,统一使用上级业务部门制定的各类行政执法文书,执法过程中实现电子版和纸质版结合使用,做到电子记录合法、真实和回溯性,确保行政执法行为的启动、调查、决定、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执法环节,以及陈述、申辩、听证、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执法环节进行音像记录,确保全过程、不间断的对整个执法活动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切实保证了执法行为的公平公正。

   (三)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要求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之前,必须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行政执法决定。采取重点梳理行政许可、处罚、强制等执法领域的重大执法事项,关注关键案件,审核案件是否属于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范围,避免存在遗漏。

   三、下步工作措施

   目前,我局“三项制度”实施方案已经拟定,经局党组会议研究讨论后可以印发执行,在规范行政执法制度建设方面不断取得了工作成果。但整体上看,我局的行政执法工作方面还存在执法力量非常薄弱、专业法律人才非常缺乏、执法人员专业人员水平有待提高等差距和不足,下步工作中,我局将从以下几方面抓好工作落实: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股、馆所、中心负责人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提高政治站位,树立系统思维,坚持统筹推进,做好组织实施。

   二是强化队伍建设。认真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和法制审核人员岗位培训,开展“三项制度”专题业务培训和交流,切实打造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廉洁务实的执法队伍,不断提高执法人员履职积极性和执法人员履职积极性和执法队伍稳定性。

   三是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以“三项制度”的全面贯彻为抓手,全面规范全局行政执法行为,依法依规抓好公示、记录、审核、决定等各个重要关键环节和程序方面的工作,加强执法信息化建设,不断提升执法水平。

   四是有序推进制度实施。我局“三项制度”实施方案下发后,各股室、馆所、中心要结合实际,要分别研究推行“三项制度”的具体工作安排,制度措施,确保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面落实到位,不断推进我局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双柏县民政局

2020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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