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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柏县地震局地震行政执法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实施方案

索引号:11532322015171363F-/2021-1107676 公文目录:行政执法实施方案 发文日期:2020年11月07日 文章来源: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2年04月02日

为深入推进地震局在日常监管执法中推行地震行政执法检查随机抽查工作,按照县法制办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地震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国家、省政府和市政府关于防震减灾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要求,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执法行为,普遍运用随机抽查作为地震行政执法实施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和开展地震行政执法检查、专项治理、暗访暗查等监管执法活动的主要方式,进一步解决执法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消除地震安全隐患。

二、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

(一)明确随机抽查的主体

随机抽查主体是县地震局,根据工作需要在全县范围内随机抽取待查对象,

(二)建立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

建立地震行政执法检查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名录库涵盖了本地被监管企业,并结合监管执法实际,建立不同行业领域、不同类别和等级、满足不同执法需求的随机抽查名录库,从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选取抽查对象。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每年至少更新一次。

(三)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相关地方标准的强制性条文,严格依据本级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开展抽查,切实做到一张表格管检查。具体实施随机抽查时,除有特殊要求外,均应当按照随机事项抽查清单制作执法检查方案和检查表。

(四)建立完善“两随机”抽查方式

随机抽查分为“定向抽查”和“不定向抽查”。定向抽查是指按照被检查对象的行业领域、隶属关系、生产经营规模、风险等级等特定条件,随机确定待查对象名单,对其进行执法检查。不定向抽查是指不设定条件,随机确定待查对象名单,对其进行执法检查。要结合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依照实施随机抽查具体责任单位的职能和人员数量,建立随机抽查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行政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涵盖所有执法人员。具体实施随机抽查时,要随机确定待查对象和执法人员,按照地震行政执法检查程序和流程,实行“两随机”抽查。按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和专项检查等工作,需要对特定行业领域进行全面检查的,要视情况随机确定相关执法人员。需要专家随同检查的,可直接聘请知名专家。随机抽取通过摇号、电子抽签等方式进行,推广运用电子化手段,对“两随机”抽查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

(五)科学、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

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要切合实际,确保必要的随机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中采用“两随机”抽查的比例一般不低于40%并逐步提高,暗查暗访一般采用“两随机”抽查的方式。

(六)全面公开监管信息

要将随机抽查工作全流程公开,对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事项、抽查方式、抽查程序和抽查结果(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通过县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并实时更新,接受社会监督。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将随机抽查作为地震行政执法监管工作创新和规范执法检查行为的重要举措,根据本实施方案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保障执法检查力量,确保随机抽查工作落到实处。加强对随机抽查工作的组织部署、督促指导和业绩考评,确保随机抽查工作顺利推进。

(二)注重宣传培训

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经常与兄弟单位进行交流,总结执法经验,加快转变执法理念,努力提升执法能力,完善随机抽查执法模式和方法。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渠道,广泛开展宣传报道,为随机抽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三)强化责任落实

要切实履行地震监管职责,大力推广随机抽查,细化任务要求,明确工作进度,落实责任分工,强化过程管控,确保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双柏县地震局

                               2019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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