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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审计结果公告第17号:双柏县审计局关于石咢嘉镇人民政府2018年至 2019年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结果公告

索引号:11532322015171363F-/2021-1111027 公文目录:审计工作报告 发文日期:2021年11月09日 文章来源: 文  号: 成文日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双柏县审计局于2020年6月15日至2020年7月29日,对双柏县石咢嘉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石咢嘉镇人民政府”)2018年至2019年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及评价

石咢嘉镇人民政府下设1个综合办公室及7个事业站所;核定编制人数82人,2020年12月末实有全供养人员74人;核定车辆编制数3辆,2020年12月末实有车辆3辆。部门决算报表反映,石咢嘉镇人民政府2018年初结转结余2183.39万元,2018年至2019年收入合计15299.69万元,支出合计16388.29万元,2019年末结转结余1094.79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石咢嘉镇人民政府2018年至2019年财政财务收支中基本按相关制度和规定进行管理,会计核算基本能够反映单位经济业务发生的情况,财政资金的管理、使用基本符合规定,所提供的会计资料及相关资料基本能反映单位的财务收支状况。但仍发现了一些需要改进和完善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门决算草案编制方面存在“账表”不符。

(二)部门预算执行方面的问题

1.账外长期保管资金0.7万元及服务对象个人存折18张。

2.应缴未缴非税收入10.58万元。

3.应缴未缴存量资金4.62万元。

4.违规将资金转入个人账户5.81万元。

5.往来款项长期挂账,涉及金额1316.11万元。

6.违规将零余额账户资金转入单位基本账户29.15万元。

7.无支出单据直接列支资金6.01万元。

8.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手续购买抗旱物资13.3万元。

9.会计资料不完整。除扶贫资金账套按年度打印会计账本外,其它16套会计账均未将会计账本打印存档。

10.财务核算不规范9.71万元。

11.资产收益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不到位。截至2020年7月15日,共有13家企业拖欠资产收益金74.67万元,石咢嘉镇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管理办公室未将投入企业或合作社的845万元扶贫项目资金纳入“长期投资”进行核算。

(三)审计整改方面的问题

截至2020年7月10日,以前年度审计查出的部分问题尚未整改到位。一是多付石咢嘉镇密架至平掌通达工程公路路基工程款44.9万元仍未收回;二是平掌村委会大麦地等7个活动室、东凤陀螺场16个公厕未按规定进行结算及红山小节地等15个活动室建设完工未结算的问题尚未整改;三是三职干部等人员保管资金仍未上缴3.86万元,扩大开支范围发放死亡人员补助仍未上缴6.56万元;四是存量资金仍未上缴9.23万元。

(四)工程建设方面的问题。

1.多计工程价款171.28万元。

2.多付工程款33.03万元。

3.招标控制价审核不严。石咢嘉镇2019年沪滇协作平掌村委会道路硬化工程大平掌至彩鄂路、大麦地至大水沟村两个路段项目建设地点相近,建设标准相同,但混凝土及级配碎石的招标控制价的价差明显,每公里造价差距大。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双柏县审计局已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对账外长期保管资金0.7万元及服务兑象个人存折18张结存资金0.51万元的问题全额收缴省财政并移送县纪委监委处理;对往来款项长期挂账的问题移送县纪委监委处理;对审计整改方面的问题要求限期将扩大开支范围发放的死亡人员补助资金6.56万元收回并全额上缴省财政,将9.23万元存量资金全额上缴县财政,同时移送县纪委监委处理;对应缴未缴非税收入10.58万元、应缴未缴存量资金4.62万元的问题要求上缴县财政;对无支出单据直接列支资金6.01万元、会计资料不完整的问题移送石咢嘉镇党委处理;对资产收益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不到位的问题要求尽快将845万元的扶贫项目资金纳入会计核算,同时向13家企业收回拖欠的资产收益金74.67万元;对工程建设方面的问题要求石咢嘉镇人民政府对多计的工程价款171.28万元进行调减,追回多付的工程款33.03万元,并对招标控制价编制及审核不严的问题移送县纪委监委进行处理;对其他问题要求石咢嘉镇人民政府限期整改,在下步工作中加强管理,杜绝类似问题的再发生。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及下一步应注意的事宜,双柏县审计局建议:一是加强会计基础工作,重视财务人员的配置和培养,优化财务岗位设置,切实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二是切实加强资金风险防控,特别是对合作期内资产收益金的收缴以及对公司、合作社履约管控和约束,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运转。三是健全审计整改责任机制,实行“对单销号”,认真抓好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四是加强建设项目的管理,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规范招投标;加强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的监管,严格按工程进度拨付款项;对已完工的项目应及时组织验收并结算,同时完善所有项目痕迹档案资料,加大项目公开力度。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石咢嘉镇人民政府重视审计发现的问题,积极整改,对审计发现问题的处理情况作了反馈。上缴省财政资金5.82万元,上缴县财政资金15.24万元,收回资产收益金21.45万元;对多计工程价款171.28万元进行了调减,多付工程款33.03万元已收回;其他问题已基本按审计意见整改完毕,审计建议已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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