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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度“三项制度”落实情况工作报告

索引号:11532322015171363F-/2021-1227071 公文目录:行政执法实施方案 发文日期:2021年11月11日 文章来源: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2年04月02日

根据《双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双政办发[2019]41号)文件的有关精神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切实把贯彻落实"三项制度"工作作为提高工作效能的重大事项来抓,做到了领导重视,认识到位,措施有力,使“三项制度”的实施工作取得明显的成效,有力地推进了我局转变干部作风,提高了机关行政效能各项工作得以顺利开展,现将我局“三项制度"落实情况总结如下:
一、重点任务开展情况
(一)强化组织制度保障,确保“三项制度”取得实效。
为实现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常态化开展,按照上级部署,我局出台了《双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双人社党组〔2019〕136号),对工作进行整体安排。明确局主要负责人为我局全面推行“三项制度” 工作第一责任人,局分管领导对分管领域推行“三项制度” 工作负领导责任,各股(室)中心、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本股(室)中心本单位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责任人,理顺该项工作机制,强化了组织保障。
(二)奋力打造阳光人社,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1.强化事前公开。公开县委编办编制的我局公共服务清单和行政权责清单,做到所有行政行为有法律依据,不逾矩、不越权。根据年初执法资格证年审和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动态调整我县人社系统行政执法人员,更新并公示执法人员库。结合正在推行的“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在云南政务服务网公开我局办理的185项政务服务事项基本信息,编制服务指南、执法流程图,明确事项名称、办理机构、审批机构、受理条件、办理时限、所需材料等内容。做到事前该公开的全部公开。
2.规范事中公示。结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将今年年初制定的五项行政执法检查全部纳入事中事后监管系统,随机匹配监管对象和执法人员并在系统提前公示。要求执法检查时,抽取的执法人员全部具有行政执法资格,并主动出示本人的云南省人民政府统一印制行政执法资格证,公示执法身份。除了行政执法事中公示,还要求做到日常办公场所人员去向全公示。在局机关办公室和服务窗口设置岗位信息公示牌,明示工作人员岗位职责、联系方式,动态调整在岗信息,以利于接受监督,增强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3.加强事后公开。建立行政执法行为事后公开机制,今年以来,凡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系统进行的执法检查,必须在检查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在系统中进行公示,并推送至信用信息系统。凡属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类的执法结果,必须在7个工作日内在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做到公开透明。
(三)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1.规范执法现场记录。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根据既定的执法文书格式,准确记录执法过程的基本信息。加强执法装备建设,在综合执法大厅,按照规定装配监控录像;局执法监察部门均配备有执法记录仪和录音笔,对直接涉及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办案场所,均能做到全程音像记录,实现了一切都在阳光下运作,最大限度的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严格事后记录归档。结合每年开展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凡属于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确认等涉及公民、法人重大合法利益的执法案卷,我局都严格按照《云南省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和《云南省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进行整理归档。在日常执法过程后,所有摄像资料都安排专人负责存储,保留执法记录,可随时调阅查看,既实现了执法过程留痕,又提高了执法的规范性。
(四)守住依法行政底线,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1.完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机制。我局就按《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规定》,对审核的范围、内容、程序、责任作了规定,强调各股(室)中心、各事业单位要按照“应审尽审、严格把关”的要求,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做到程序严格、内容全面,确保审核不走过场。
2.严格执行法制审核规定。今年,我局在出台重要规范性文件、启动重大招标项目、进行重大行政执法行为之前,除严格遵循各自相关法定程序外,均邀请相关股(室)中心、法律顾问和其他专家进行合法性论证,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确保重大事项开始前,无法律后顾之忧。
3.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法律培训。对因工作岗位变动等原因的新增10名行政执法人员和3名到期换证人员按时参加行政执法培训,并参加考试。通过培训学习,使执法人员进一步树立了法治理念,坚守依法行政底线,现在我局持有行政政法证人员34名。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加强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业务知识的学习,努力提高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
二是加大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力度,促使用人单位自觉遵守各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增强劳动者的维权意识。
三是日常巡查的工作力度,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国家劳动保障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抓好用人单位履行各项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监察工作。
四是主动监察,每季度开展一次用人单位支付工资情况的专项检查活动,对所有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对存在拖欠行为的,要进一步核实工资拖欠数额,督促用人单位作出清欠方案,限期支付工资。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工资清欠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工作不力的,要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清欠工作任务取得实效。
五是继续受理投诉、举报案件,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
 
 双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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