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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双柏分局 关于双柏县大庄镇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索引号:11532322015171363F-/2021-1227132 公文目录:环境保护 发文日期:2021年12月15日 文章来源: 文  号: 成文日期: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楚雄州双柏县大庄镇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建设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联系电话:0878-6147250(州生态环境局双柏分局办公室);传 真:0878-6147250。

 

通讯地址:双柏县妥甸镇东兴花园;邮 编:675100。

名称

双柏县大庄镇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

双柏县大庄镇

建设单位

双柏县大庄镇人民政府

环评文件类型

报告表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云南万绿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工程分两期建设。近期新建内容:1、新建污水管网总长5289m,其中新建DN400沿河截污主干管2787m,新建DN300污水干管2131m,新建DN300污水支管371m,管材均采用钢带增强聚乙烯螺旋波纹管,新建配套污水检查井187座及沉泥井92座。

2、在现状集镇区以北沙甸河东岸新建污水处理厂一座,近期处理规模为400m³/d,远期处理规模为600m³/d,厂区红线征地2.02亩,近期主要建筑物有一栋值班室、一栋污泥脱水间,主要构筑物有一座调节水池(与格栅井、污泥池合建)、2组单组处理规模为200m³/d的一体化处理设备、一座巴歇尔流量槽等,用“预处理+A3/O+MBBR一体化技术处理消毒”工艺,设计出水水质达到一级A标,同时新建202m进厂道路(征地3.03亩)及厂区其余配套设施。远期新建内容:1、完善集镇区污水管网总长4753m,其中现状集镇区范围内新建DN300污水干管及支管2726m,北区范围内新建DN300污水干管及支管2027m,管材均采用钢带增强聚乙烯螺旋波纹管,新建配套污水检查井462座及沉泥井230座。2、扩建污水处理厂一座,远期新增一组单组处理规模为200m³/d的一体化处理设备,同时完善厂区其余配套设施。总投资为1110.9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77.658万元。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施工期影响:①废气,施工期的主要大气污染因子为扬尘。产生扬尘的环节主要施工场地开挖、建材运输、堆放和施工场地车辆的行驶。②废水,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③噪声,产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影响;④固废,施工期固废主要为弃土、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

运营期影响:①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大气污染物主要一体化处理设施污泥经发酵后产生硫化氢、氨气等恶臭气体。②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来一体化设备处理尾水及职工生活污水。③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于厂内污泥泵、污水泵、鼓风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影响。④项目在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来源是含水量为75%-85%的污泥及生活垃圾。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施工期废气治理措施:①加强施工场地管理,严格按照施工计划进行项目建设,按指定地点存放各种建筑材料和砂石用料,并做好防尘措施;②散落于地面的物料应及时进行清扫;存放的砂石等建材要用篷布盖并对其进行洒水抑尘,车辆驶出工地前应冲洗车轮,防止将泥土带出工地,从而产生扬尘。③施工场配备洒水设施,施工道路的扬尘可用洒水和清扫措施予以防治。④施工现场严禁使用混凝土搅拌装置,应采用商品混凝土进行施工。(2)施工期废水治理措施:施工产生的生产及生活污水经沉淀后可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3)施工期噪声:施工过程中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22:00~次日6:00)进行施工;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并对设备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避免因设备部件松动而加大设备工作声级;加强对施工车辆的管理,控制车速以及同一时间进出车辆的数量。(4)施工期固体废物:施工期无废弃土石方,表土回填绿化使用。施工阶段建筑垃圾经分类处理后尽量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按照住建部门要求运输至指定地点处理。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运营期

(1)运营期废气处理措施:厂区周边设置绿化带,吸收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硫化氢、氨气,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二级标准。(2)运营期废水处理措施:污水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类标准后排入沙甸河,最终流入绿汁江。(3)噪声措施:设备基座减振;厂房隔声处理,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声环境质量标准限值。(4)固体废物:污泥稳定化处理后进行脱水处理后,运送至大庄镇垃圾填埋厂进行填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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